⑴ 当兵申请复检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当兵复检是严格体检中疏漏,防止体检作弊行为,保证兵员的质量。对第一次体检的结果不认同,或者是因为当时的饮食等原因影响到了体检结果,申请复查。
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⑵ 兵检不合格怎么处理
可申请复检
当兵体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参加复检,如果复检还不合格,就不能参军当兵了。体重或其他检查暂时不合格的学生也不要着急,后面还有复检的机会。近几年都曾出现过,在正式定兵之前,有部分“边缘兵”通过努力达到合格线的例子。
可以以下三步:
(1)当场提出异议。在体检的每个环节当中,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建议当兵青年一定要多说一句话:医生您好,我这项合格吗?千万不要在整个体检过程中一句话也不说,与医生没有沟通与交流,这显然是不可取的。
如果医生回复当兵青年某项检查不合格时,如果平时很健康且想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最好当场采用合适的态度,问问医生是什么原因不合格。根据不合格的项,判定一下有无出现错判的可能时,然后再考虑是否提出异议。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握时机,及时根据现场工作进行反馈,这样一般会申请到二次复查,或者会有征兵工作人员安排下次复检的时间。
(2)后期提出异议。如果在第一次体检时没有告诉当兵青年有不合格项。但过了一段时间后通知当兵青年说某一体检项不合格。那么建立在当兵青年体检过程中咨询过医生,知道这一项体检结果合格这种情况,我认为也是可以提出异议进行复检的。如果体检时没有问过医生,青年首先要根据自己身体的健康情况先行判断自己是否不合格?是否存在提出异议的“可能”,然后再做下一步的考虑。
(3)弥补自己的“短板”,争取下次参军成功。其实大多数的当兵青年应该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当兵体检不存在侥幸,所以如果因为自身原因而出现了不合格,而且也“心知肚明”,就不必浪费时间去考虑其它,要把中心点放在弥补工作上,哪怕这一次参加不了,也要争取在下一次当兵时能够赶得上。
举个例子,比如说体重的问题,无论是胖或者瘦,距离下次参军还有半年多的时间完全可以弥补;再比如说因为视力不过关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医疗手段咨询相关的专业医生来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⑶ 军检什么情况下会复检
征兵体检过后复检是指对初检合格的人进行复检,对前期参加体检可能因体重或身体不适等原因暂时不合格的大学生士兵,此后还有一次复检机会。具体复检时间由各区自行确定,可咨询各区征兵办。体检结束后,还将进行复检和抽检。体重或其他检查暂时不合格的学生也不要着急,后面还有复检的机会。近几年都曾出现过,在正式定兵之前,有部分“边缘兵”通过努力达到合格线的例子。比如去年曾有个小伙子为了实现自己的参军梦想,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努力减掉了20斤,成功入选。还有一些如转氨酶偏高或感冒、发烧的同学,也可参加复检。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一、征兵体格检查标准
1、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合格。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文身瘢痕。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3、耳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二、不能通过兵检
1、下肢与扁平足双下肢不等长超过两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每年都会有因扁平足、重度鸡眼及重度皲裂症而不能通过体检的青年。
2、腋臭与湿疹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3、嗅觉、色觉异常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色觉异常,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当兵体检复检有以下几种情况:
1、体检过关,但接兵干部在家访发现当事人身体某些方面可能没有达标,可提出要求,然后须针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复检;
2、体检过关,但有人举报提出该人可能某些方面不合格,须进行复检;
3、体检过关,但可能后来走的军种有所改变,部分要求变化,须进行体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第二十二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⑷ 征兵复检一般在体检几天后再复检
复检时间通常是体检后半个月左右。复检一般过10到20天左右的时间,复检身体没有检查出什么明显的问题,会集中到上一级的武装部,另选时间在制定的医院进行复检,重点是尿检,内科(看是不是肝脾等肿大),当然常规的也检查。如果在第一次体检时负责体检的人没向说明情况,说明初检通过了,等待几天后集中的复检,如果再次通过,就是政治审查的程序了。政治审查程序只要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没有什么违法犯罪的问题,基本上都能过,接下来就是安心等待通知书,然后前往武装部,等待分地区,就要出发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一、复检的主要项目分部有:
1、身体方面的有:肝功能、胸透、外科、内科、B超,与之前在各乡镇的初检不同,除一些基本体检如视力、听力、内外科等;
2、复检中添加的项目还有:艾滋病检查、吸毒检测、心理检测等项目检查,且比第一次体检还要严格;
二、征兵为什么要进行复检
复检有二种可能:
1、体检有疑问
并不是每个体检过的人都要复检的,复检可能是针对在体检时有一些有疑问的人。需要再复检一下,以便排除疑问。如果在体检时就有不合格的项目,那就不通知你去复检了,而是直接将你刷掉了。
2、选特殊兵种
这个复检的目的是优中选优。根据不同人的体质,身高、体重、视力以及其他生理指标等,选择一些符合特殊需要的兵种,如潜水兵等。如果达到了特殊要求,那就按照你的身体条件到特殊的兵种服役。相对而言,对普通兵的要求就没那么高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⑸ 当兵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吗
当兵体检检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
当兵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并肢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由于当兵的要求非常高,通常会因为视力问题、体重超标或者身体有外伤,纹身等都会被刷下来,在第1次体检后一般都能明确自己的不足之处,在通知复检后,及时纠正自己不足的地方,可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在体检前一周,戒烟戒酒,规律生活饮食作息,多食用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同时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有利于体检合格。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橘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绝伍世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⑹ 征兵体检怎么申请复检
法律分析:在征兵体检中,在任何科室被否的,可以直接向在场的征兵办、部队干部提出异议,依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予以重新体检的。一般而言,通知参加军检复检的考生都是由于血检、尿检的某些指标不合格,而这些不合格的项目都不是一些大问题,是在不符合标准指标但是又在浮动范围以内的项目。招生部门为了公平公正,给予这部分考生一次复检的机会,而复检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