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III级非医用放射装置使用单位职业病体检要求全单位人都要体检吗
非常合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雀世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早桥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陆岁猛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B. 什么单位需要体检
应该不用. 一般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才需要有健康证
C.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全面评价放射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状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常规医学监督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对在甲种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对在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2-3年体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
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附件1)。第六条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第七条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安全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第九条对从事核反应堆(包括各种核动力堆)工作的人员,除一般的健康要求外,必须具有正常的视觉、听觉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对穿戴防护用具无过敏现象。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从事放射工作,已参加放射工作者可根据情况给予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疗养或调离等。
1、血红蛋白低于120g/L或高于160g/L(男),
血红蛋白低于110g/L或高于150g/L(女);
2、红细胞数低于4×1012/L或高于5.5×1012/L(男),
红细胞数低于3.5×10的12次方/L或高于5×10的12次方/L(女);
高原地区可参照当地正常值范围处理。
3、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低于4.5×10的9次方/L或高于10×10的9次方/L者,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持续(指六个月、下同)低于4×10的9次方/L或高于1.1×10的10次方/L者。
4、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低于110×10的9次方/L;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持续低于100×10的9次方/L。
5、患有心血管、肝、肾、呼吸系统疾患,内分泌疾患、血液病、皮肤疾患和严重的晶体混浊或高度近视者。
6、严重神经、精神异常,如癫痫、癔病等。
7、其它器质性或功能性疾患,卫生部门可根据病情或接触放射性的具体情况(包括放射工作种类、水平等)、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技术需要等综合衡量确定。第四章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一条卫生部在国家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放射病诊断标准分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级放射疾病诊断组,其职责是:
1、对全国健康检查和放射疾病诊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核工业部放射疾病诊断组或负责诊断放射疾病的医疗机构提出的疑难病例和问题;
3、参加重大放射事故的医学处理工作。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为国家放射疾病诊断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放射疾病诊断组或指定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和医院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放射疾病诊断及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本地区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2、负责本地区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性放射疾病诊断及治疗;
3、参加放射事故的调查和卫生医学处理;
4、负责疑难病例的转诊。第十三条核工业部可以成立放射疾病诊断组或指定专职医院,在报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后,负责本部门在该地区的直属企事业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放射损伤的医学处理,并接受地方放射疾病诊断组的指导。第十四条参加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和体检的各科医师必须具有放射医学知识,掌握国家颁发的职业性放射疾病诊断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有正确、及时处理放射事故受照射人员的能力。第十五条职业性放射疾病的诊断,必须实行以当地为主和以指定的放射卫生防护及医疗部门或诊断组集体诊断为准的原则,并发给职业性放射疾病诊断书(附件2)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诊断单位,一份存放射工作单位,一份交本人。
D. 有知道放射人员岗前体检的么
一、上岗前检查项目:1.必检项目: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2、选检项目a):耳鼻喉科、视野(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
二、在岗期间检查项目:1.必检项目: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胸部X线检查2.选检项目a)心电图;腹部B超;甲状腺功能;血清睾丸酮;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痰细胞学检查和/或肺功能检查(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使用全身计数器进行体内放射性核素滞留量的检测(从事非密封源操作的人员)
三、离岗前检查项目:1.必检项目:医学史、职业史调查;内科、皮肤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色觉、视力、晶体裂隙灯检查、玻璃体、眼底);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胸部X线检查;心电图;腹部B超。2.选检项目a)耳鼻喉科、视野(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心理测试(核电厂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甲状腺功能;肺功能(放射性矿山工作人员,接受内照射、需要穿戴呼吸防护装置的人员);使用全身计数器进行体内放射性核素滞留量的检测(从事非密封源操作的人员)
四、应急/事故照射检查项目:1、必检项目:应急/事故照射史、医学史、职业史调查;详细的内科、外科、眼科、皮肤科、神经科检查;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连续取样);尿常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外周血淋巴细胞微核试验;胸部X线摄影(在留取细胞遗传学检查所需血样后);心电图。2.选检项目a)根据受照和损伤的具体情况,参照GB 18196—2000、GB/T 18199—2000、GBZ112—2002、GBZ104—2002、GBZ96—2002、GBZ/T 151—2002、GBZ113—2002 GBZ106—2002等有关标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医学处理。
E. 什么单位有资质做职业病体检呢
你好
一、做职业病体检的岗位有哪些
1、工作中存在有害化学因素的。汞、锰、镉、砷、甲醇以及汽油等这类化学物,都是一些有害的化学因素,若是工作中存在这些化学因素的人员,需要定期去针对职业病的健康体检。
2、在有粉尘的环境中工作的。工作中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石棉粉尘以及其他粉尘的人员,若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那很容易引发尘肺等各种身体问题,需要及早去做有关职侍李业病的健康体检。
3、接触有有害物理因素的。一些物理腊谈闹因素,如噪声、高温、高气压、紫外线以及微波等,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都有着不小的损害,若经常需要接触到这些有害物理因素的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去做职业病的的体检。
4、接触有害生物因素的。像布鲁菌属、炭疽芽孢杆菌等这些生物因素,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是有危害的,若经常需要接触这些生物因素的人员,也该时不时的去做个职业病的健康体检。
除了工作在以上岗位的人员,其他的一些需要特殊作业的岗位人员,如电工、结核病防治、高处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高原作业以及航空等,最后也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去做有关职业病的健康体检,这样能达到更好保护健康的目的。
二、职业病一定要去做体检吗
职业病体检的意义
1、可以做轮罩到对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程度的早期发现。
2、可分析总结出职业病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3、可增强对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的识别能力。
4、可及早进行职业病的干预措施,达到对职业病的有效预防。
职业病一定要去做吗?
1、国家有规定需去做。对于职业病的体检,国家卫生部有在2014年有制定一个《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这个规范对职业危害因素、健康检查的内容以及周期都进行了一个明确的指示,所以相关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范做好对其员工的职业病体检。
2、个人健康保护的需要。作为职业病伤害的最直接人,每个经常经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为了自身健康着想,都应积极去做有关职业病的体检工作,即使单位没有要求,那也要主动的去申请。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体检项目
有机溶剂
广泛应用于制鞋,皮革,电子,五金,油漆,橡胶,印刷等行业使用的黏合剂,稀释剂,清洁剂中。接触这些物质的人员,每年必须做一次体检。检查项目除了普通体格检查(血压,心,肺,肝,脾,淋巴结等)以外,还要做神经科,皮肤科,眼科检查,要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肝脾B超,心电图,神经肌电图检查,以及根据所接触的有机溶剂的种类,作相应的血尿化合物及代谢产物的检测。
粉尘
在采矿,冶金,建筑,棉纺,建材,装卸,宝石加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都存在大量的粉尘。从事接触接触大量粉尘的人员,要注意定期体检。体检项目除普通体格检查外,重点做胸部X线照片检查,肺功能检测以及心电图。
刺激性气味
属于化工机构,如农药,造纸,皮革,印染,金属清洗机金属加工等行业,长期接触刺激性气味的人员,要求每年做一次体检。检查项目要包括内科,耳鼻喉科,眼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片肺功能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血气分析。
金属及化合物
见于采矿 冶炼 铸造 电镀 电焊等行业。每半年至一年体检一次。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胸片。根据所接触的金属种类,做血,尿毛发等的特异性检测。
四、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八、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望采纳祝你好运
F. 从事辐射性设备公司应不应该给体检
从事辐射性设备公司必须给相关员工体检,放射工作人员至少两年体检1次,只是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卫生部日前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办法提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G. 《放射性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网上去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55 号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H.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要求是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要求如下:
工作场所中的放射性因素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性危害因素,如戚孝果工作人员长期接触X射线、γ射线和中子等射线可能会对机体,特别是某些敏感器官和系统产生潜在的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罩岩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放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上岗后和离岗前须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
健康体检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在职期间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2年。
3、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4、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