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兵体检初检有哪些体检项目
初检检查项目:
1、外科:身高、体重、体型、外貌、四肢等;
2、内科:血压、心率、泌尿、血液、内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
3、耳鼻咽喉科:嗅觉、听力、耳廓、鼻息等;
4、眼科:视力、色觉、眼球等;
5、口腔科:牙齿为主;
6、妇科:仅限于女性,主要是常规性项目,如生殖器发育情况等。
此外还要进行心理测试。要求如果有过胸腔或者是腹腔手术史的人,通常不可以当兵。另外如果有精神系统的疾病,癫痫以及晕厥的病史,包括神经官能症的患者,通常也是不可以当兵的。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2001修订)》
第十八条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第二十条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2. 征兵体检有哪些
法律分析:眼科会查有没有视力下降,色盲;耳鼻喉科会查有没有鼻部的畸形,鼓膜是否有穿孔以及内陷,是否有扁桃体肿大,听力。外科会查看身高是多少以及体重、是否有纹身,脊柱的畸形,是否有斜疝以及股疝。内科会查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另外,还会做胸透的检查以及腹部彩超和抽血化验的检查;抽血化验主要是查血常规,血型以及肝功能,尿常规和艾滋病的检查,还会查有没有肝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 当兵体检项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眼科 (视力、色盲检测)、耳鼻喉、妇科 (性)、听力、外科 (身高体重、身体四肢)、内科 (血压、跳、脏)、胸透、B超、检验 (血检包括血规、肝功五项尿检包括吸毒、尿规)、艾滋病检测。
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 ; 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
(二)女性:17BMI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4. 征兵体检都检查什么
这位朋友你好!征兵体检要行全身体格检查
做胸片
这个体检是各个方面的.生活上应该减少刺激性食物,忌油腻,忌腥荤,平时注意避免劳累,多食蔬菜水果。O(∩_∩)O~
5. 征兵体检项目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项目:1、外科(身高、体重标准、视力标准)。2、内科(血压标准、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3、耳鼻咽喉科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合格。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4、眼科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5、口腔科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6、妇科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7、辅助检查(血常规检查、尿液检查、粪常规检查、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线检查、心电图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6. 村里叫我去征兵体检,有什么项目,可以不去吗
一、征兵体检的项目
1、外科:包括身高、体重,颅脑,颈部,骨及关节、脊柱,下肢,足,胸腔、腹腔及肛门,泌尿生殖系统,皮肤等方面。
2、内科:包括血压,心脏及心血管,肺,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及其他神经系统等方面。
3、耳鼻咽喉科:包括嗅觉,听力,耳廓、耳道、鼓膜,鼻部、副鼻窦,咽部、扁桃体、喉部等方面。
4、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功能、眼球,角膜、巩膜、虹膜_状体、瞳孔,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等方面。
5、口腔科:包括龋齿、牙周病、牙缺损、腮腺等方面。
二、征兵体检不可以不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一点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6)被居委会通知征兵体检有哪些项目扩展阅读
《征兵工作条例》中规定:
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第五十一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