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兵对牙齿有没有要求
下面是体检标准中口腔科的部分,供你参考。x0dx0ax0dx0a口腔科: x0dx0a第三十六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x0dx0a第三十七条 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x0dx0a下列情况合格: x0dx0a(一)上下两侧三、四齿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x0dx0a(二)切牙缺失一个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 x0dx0a(三)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x0dx0a(四)不影响咬合的上颌侧切牙反咬合。 x0dx0a第三十八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不合格。
2. 警校体检对牙齿的要求
法律分析:1.警校一般对牙齿没有特别要求,只要不是严重影响面容的都没问题2.只要不影响履行职责的牙齿,那么就算体检合格。
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3. 当兵体检对牙齿有没有要求
法律分析:当兵体检对牙齿是没有非常严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4. 军校体验对牙齿有什么要求
军校体检没有对牙齿有特别的要求,其他的要求如下,你可以对比一下:
1.身高、体重。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 视力。陆勤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 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 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3.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4.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5.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6.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7.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8.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的文身,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9.脉管炎,动脉瘤,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10.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1.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12.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 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 不合格。
13.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14.血压标准
收缩压:≥90 mmHg;< 140mmHg
舒张压: ≥60 mmHg;<90mmHg
15.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16.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17.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18.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19.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20.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21.神经衰弱、癔症、焦虑证、强迫症、恐怖症等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22.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嗅觉丧失,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听力测定中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5. 当兵对牙齿有什么要求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第三十七条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5)体检牙齿有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法条:
第三十条 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第三十一条 色觉异常,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影响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假性翼状胬肉,伸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6. 2022年征兵体检对牙齿有什么要求
牙齿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会出现牙齿肿痛,龋齿等情况,一般在体检的时候没有明显的影响到牙齿的疾病都不会影响到当兵,也就是说,在体检的时候牙齿没有严重的牙病都可以参军的。即使出现了一些牙病,只要是通过治疗症状缓解了都不会影响到体检的要求。这里可以看出来当兵对牙齿的要求不是非常高。
也有一些情况是会影响到当兵的,比如牙齿出现了三度以上的龋齿,也就是牙齿龋齿的比较厉害,只有牙齿出现严重的缺失对当兵也有影响,比如牙齿连续两个出现缺失,不连续的牙齿出现三个以上的缺失都对录取有一定的影响。但是龋齿以及缺失都是可以通过治疗或牙齿矫正改善,只要是进行了治疗,并且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还是可以参军的。
其实,当兵体检对牙齿的要求是最少的,要求的最多的是体重、其他慢性疾病以及精神方面的问题,只要是出现了这些疾病马上就会被刷掉。所有的疾病医生都可以通过体检检查出来,所以也不要想着使用什么方法来掩盖自己的疾病。
7. 当兵体检对牙齿有没有要求
当兵体检对牙齿是没有非常严的要求。
当兵体检: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2、尿液检查镜检白细胞数不超过6/高倍镜,可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情况综合判定,其它尿检项目要严格执行标准。
3、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酶如大于40单位、小于或等于50单位,要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参考当地常用数值进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可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4、文身及文身瘢痕问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8. 当兵体检对牙齿有没有要求
部队确实对身体要求比较高,如果只是普通士兵,基本不需要牙齿,但如果特殊士兵,如飞行员、特种兵、潜艇员等,对牙齿的要求就比较严格,比如牙齿参差不齐,有残缺,等等,都不适合。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身高
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
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条件兵另行规定。
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或持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武装部参加兵役登记,或参加兵役机关在学校组织的兵役登记,经目测初检、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预征对象。
第二步,应征青年按区级征兵办通知,到征兵体检站参加体检。
第三步,体检合格后,公安部门、教育部门对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和学历联审。
第四步,体检、政治考核初步合格后,街道武装部组织对应征青年进行走访调查。
第五步,区级征兵办公室组织公安、卫生、教育、街道、高校等单位对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第六步,将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
第七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新兵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9. 征兵体检口腔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征兵体检对于口腔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有严重牙周炎、慢性腮腺炎或者口腔囊肿等口腔疾病的不合格,治疗后修复好的合格。
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四十一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条件兵不合格。下列情况合格:(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