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入户体检流程详解,这几个地方要注意
1、医院(体检科)服务平台领取深圳市拟引进人员入户体检表;
2、体检本人需要实名认证;
3、在体检收费处缴费;
4、所有所需的体检项目均在体检科完成;
5、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到体检科服务平台并领取回执;
6、2~3个工作日出结果;【体检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张一寸照片(白底或蓝底);
2、如体检医院无法现场提供实名认证或真人摄像功能,须在体检表上相应位置贴体检人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的骑缝章;
3、早上一定要空腹前往体检,前一晚不要喝酒精饮品;
4、可刷医保卡;
5、孕妇可以接受体检,但是对于部分项目能不能做,建议前去医院前先咨询体检医生;
6、建议不要生理或生病期间进行体检,要等康复后休养几天再去体检,不然会影响体检数据而影响结果,后续还要浪费时间再次复检;
7、不同医院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费用大致在400-600元
【拓展资料】
注意
1.上方是指定医院的咨询电话与地址,可提前电话咨询各家医院的预约方式与体检时间等等。
2.疫情期间医院的控制人流严格,进入医院范围要多重手续,要预留进入医院的时间,余少再次建议,要提前联系医院咨询。
【体检项目】
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二、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三、结核病,不合格。但符合下列情况的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四、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不合格。
五、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甲型肝炎治愈的,合格。
六、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七、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糖尿病并发重症器官损害、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九、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十、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
B. 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如何办理
入户申请人员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领取《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或者是《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有的医院没有改过来),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深圳入户体检项目有:测血压、身高、体重、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四项、肾功能二项、胸部X光透视、心电图、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子宫附件B超(女)
深圳入户体检流程:
1、在体检科服务台领取《深圳市拟引进人员入户体检表》或《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
2、在体检科体检摄像处摄像确定身份,如体检医院无现场摄像功能,须在体检表上相应位置贴体检人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3、在体检科收费处缴费。
4、所有体检项目均在体检科内完成,体检流程可以按体检表格后面的体检流程介绍逐项体检。
5、体检完后将体检表交到体检科服务台并领取回执。
6、两个工作日后携带回执到体检科服务台领取体检表。
备注:有些情况需要进行复查,请根据体体检结果的判定标准
(2)深圳积分入户体检不合格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准备资料:
1、身份证。
2、一张一寸彩色相片。
二、注意事项:
1、早上空腹:一般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但空腹时间并不是越长越好,一般空腹6小时以上即可,但血脂检查要求空腹12-14小时。
2、食物:一般体检前不宜吃辛辣肥厚之品。如检查血脂,先天不宜吃鸡蛋等含脂肪高的食品。酒类、咖啡、茶、可乐等亦不宜饮用。
3、药物:如有可能,停服一切药物(包括保健药品)。
4、体检或抽血检查前,不宜做剧烈运动,并保持平和心境,不宜激动。
5、女性作妇科检查或尿检时应注意避开经期,一般待月经干净3天后才能进行。
C. 请问入户深圳需要体检吗
肯定需要的,深圳入户必须要体检的,是避免不了的是不是担心体检不合格啊有办法替你呀
D. 深圳入户体检不合格怎么办是否可以再次体检
法律分析: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规定,并经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审定,对拟引进入户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和办理程序做出指引。对于入户体检的项目在深圳的朋友应该都是很熟悉的,一般都是内科、外科、五官科、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四项、血糖、肾功能二项,胸透、心电图、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子宫附件B超(女性)这些。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还是相当严格的!圳入户体检具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不合格的,需要进行复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