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校医归哪个主管部门管理
校医属教育局管,工作调动找卫生局。
本身校医岗们设置遵循的是《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精神。行政管理权在学校直接领导下。正常编制应属于学校后勤部门。这么讲,隶属教育口内的人,正常调动应属教育局管。
但此岗与教师不同,非必要岗位,很多地方可有可无的设置一下,如果自己的情况是县里遵照《精神》需要设岗,并由卫生单位主要招聘并入学校对应岗位中,那就属于学校的临时工,卫生系统外派人员。想调工作就得找卫生局。
校医工作职责:
1,发扬高尚医德,文明对待师生,热情为师生服务。
2,负责全校师生的卫生工作、体检工作、防疫工作、轻度外伤和常见病的治疗工作,如学生出现重大病情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送往医院就诊,及接受全校师生的健康咨询。
3,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水平并负责--般疾病的诊疗,认真对当日看病的学生及时处置,对症下药,对不能确诊的病情要及时让学生通知家长到医院就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4,开学第一周将学生的晨检和午检表印发至各级部,-月督促级部检查一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协助医院对全体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体检的结果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保留信息档案。
5,对学校饮食等方面的卫生进行监督。经常深入食堂进行检查指导,配合食堂管理员,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六、根据季节性及时对传染病、多发病、流行病的督导和预防,定期督促学校对教室消毒、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防疫部门。
⑵ 体检归哪个部门管
1、单位一般均可按照部门职责设置相应工作分工或归属;
2、如题所指事项,职工体检如属于例常的工作(如定期或年度体检),一般归由办公室管理;如属于职工入职前体检或入职后的专项体检,那么,则应由人事部门进行对应跟进;
3、建议结合单位实际的职责分工进行职责划分,形成制度,有利于顺利开展相关工作。
⑶ 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在什么地方体检必须是在被录取的大学里面么
别担心,没有限制视力的专业是不会去注意视力如何的,大学体检也不会去对比前后。人的很多生理指标本来就会自然的波动,我高考体检时没站直,结果到大学里体检比之前多了三厘米,我估计只有我自己注意到这个差别。你会关注这个问题说明你还是很在意诚信的,但这事不用担心,没事的。
⑷ 学校学生体检挂什么科
到医院挂 体检科 就可以了,
⑸ 学校体检负责部门 一般是哪个部门啊
当然是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负责的,
⑹ 大学生入伍在哪体检!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指定体检医院。
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熬夜。
2、上站前一天晚饭应吃得清淡一些,避免大鱼大肉。尽量不要吃火锅,不能喝酒。
3、保持身体清洁。有条件者应洗澡,避免腋臭等异味出现。条件不具备者,也应清洗下身会阴、肛门部位,男青年应清洗包皮、龟 头,避免尿检不合格。
4、尽量不要骑自行车前往参加体检,骑自行车往往会造成会阴部、尿道轻微挫伤、出血,造成尿检不合格。
5、不能戴隐形眼镜,避免取消体检资格等麻烦。
6、衣服尽量穿戴简单一些,女青年不能着裙装。
7、不能戴耳环等首饰。
⑺ 军校什么时间体检,哪个部门负责通知考生体检
体检都是在8月初前后,你户籍所在武装部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负责体检和办理入伍手续。
⑻ 学生体质健康由谁管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 二、《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院(医务室)、学工部门、辅导员(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标准》的测试应与学生的健康体检有机结合,避免重复测试。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标准》的实施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五、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标准》成绩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1.评价指标中400米(50米×8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2.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 七、各地、各学校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 八、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每年均直接将本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学校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九、高职、高专类学校参照有关要求执行。 十、教育部每年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标准》的基本情况;每学年对教育部直属高校本科新生《标准》测试结果,按生源所在地进行统计,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进行公布。 十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标准》的情况,要认真检查监督。要将《标准》的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为保证《标准》测试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各地、各学校招标、选用的《标准》测试器材必须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十三、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