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问一下女生高考体检体检什么
高考体检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体检项目:
(1)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仅包括转氨酶等。
注意:最好穿宽松衣物
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安排抽血检查时考生应空腹,抽血后拇指按压针眼处,不要揉擦,不要用抽血的上肢测量血压;抽血后如有不适,要就地倚靠、坐下或平卧休息,抽血当日上肢不要做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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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高考体检
助听器是不可以用的哦,到时候你就直接说好了,考官会给您关照的哦
③ 高考体检谷丙转氨酶70其它全正常会影响一后吗
不会的,ALT,肝功能的一种,即“谷丙转氨酶”,
谷丙转氨酶(简称GPT、ALT)升高在临床是很常见的现象。肝脏是人体最大的解毒器官,该脏器是不是正常,对人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GPT升高肝脏功能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常见的因素里,各类肝炎都可以引起GPT升高,这是由于肝脏受到破坏所造成的。一些药物如抗肿瘤药、抗结核药,都会引起肝脏功能损害。大量喝酒、食用某些食物也会引起肝功能短时间损害。所以说不一定是肝脏有疾病才升高,某些因素也会导致,您需要复查一下,来确定是否是疾病引起的转氨酶升高。
④ 高考体检血液的什么酶70几不过关
两种药品都是用来辅助治疗肝病的。特别是联苯双酯是从中药五味子中提取而成,在短期内降转氨酶特别有效,估计医生是让你能在体检中过关才让你服用。一旦你停止服用,转氨酶还会升高。肌苷片和葡醛内酯片是护肝解毒用的,对身体有益而无害。
对于的转氨酶升高问题,具体原因不明,属肝损。出于身体健康的考虑,我建议你去医院,挂谷胱甘肽针0.6g,一天挂1.2g,连续7天至14天,会对肝脏有修复作用。
其实转氨酶高也不是什么好事,吃着两种药也没有什么副作用,不过要停掉也没什么问题
⑤ 高考体检问题
如果你真的血压没问题,最好打招生办电话抓紧去重测,一般即便紧张也不该这么高的。
⑥ 高考体检哪些问题不能参加高考
高考体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条款,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做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根据《指导意见》,综合各科结论,出示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个建议就是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分为三种: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说明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军事院校、国防生和公安类院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等,考生报考志愿时应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为身体不合格,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6)高考体检70问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The National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高考体检是指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的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⑦ 高考体检的问题!
考生需要在七大方面进行体检,分别是:眼科、外科、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等,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等,不能漏项漏检。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报名点老师或区(县)招办说明,由报名点或区(县)招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区(县)招办与体检医院联系安排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须通过区(县)招办向市高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招生部门特别提醒,考生如在平时检查时发现乙肝表面抗原为阳性的,不必过于担心,要按要求正常参加体检。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转氨酶正常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要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注意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一般不影响录取。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填报志愿时注意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⑧ 2022高考体检抽血查什么 有视力问题注意什么
高考是全社会高度关注度的一件事情,所以大家对高考体检有一定认识。考生要进行高考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中有一项十分重要得抽血检验,那么抽血检验检查什么呢?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1、白细胞检查:中性粒细胞增高主要见于身体化脓性细菌感染;减少见于使用某些药物、某些疾病如流感、放射线照射、风湿类疾病、某些血液病等多种原因。而淋巴细胞增多见于某些病毒所致的感染如麻疹、病毒性肝炎、结核,淋巴细胞增殖性疾病等。减少主要见于接触放射线及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强的松等。
2、红细胞计数检查:贫血或失血时都会影响红细胞数目。高值时可能患红细胞增多症,低值时可能为贫血。
3、血红蛋白检查: 血红蛋白存在于红细胞中,是运送氧气的物质,以提供体内所必须的氧。女性受月经和怀孕的影响,血红蛋白普遍比男性低,所以女性较易贫血。高值时可能为红细胞增多症,心输出量减少,低值时可能为低血色素性贫血或缺铁性贫血。血常规检查是检查一下血液方面是否存在异常,如身体是否有感染,是否贫血,是否有血液疾病,及早发现和诊断某些疾病,诊断是否贫血,是否有血液系统疾病,反应骨髓的造血功能等等。
眼科检查必须为裸视。戴隐形眼镜者要保证在检查视力前能够摘掉(需要带隐形眼镜盒及清洗液)。在检查视力前3-5分钟,也可抓紧时间望一下远方、做一下眼保健操或点几滴缓解眼部疲劳的眼药水,使眼球调整到最佳状态,确保视力检查效果最佳。
⑨ 高考体检都检查什么学生需要注意哪些体检问题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科等。其中,眼科包括视力、色觉检查;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腹部脏器等检查;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检查;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检查;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检查;放射科主要做胸部透视;此外,还有肝功能检查。
高考作为广大学生的人生转折点,身体的健康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高考体检分为内科、外科、五官科、血检、胸透等项目。有的学校一些限报的专业,比如有些医学类的学校,会对考生有视力和肝功能的体验指标,那么一些外交学院或者国家关系学校对于考生的面貌和身高也是会有要求。
家长和考生不重视体检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在高考体检的时候没有认真的按照老师和医生的指引去检查项目,举个例子比如说检查视力的时候不认真,测量身高体重的时候没有仔细填写。另一个就是体检结果出来之后也没有认真的阅读,不仔细看体检的结论。
⑩ 求教高考体检的项目以及达标的标准.还有,我以后想报考军校一类,不知道有哪些额外的要求
体检标准,自己看吧。
下面是军校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男性身长4050px以上,女性身长4000px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4000px,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3950px。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第四条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0px,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175px,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50px,其他部位直径超过75px,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12.5px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12.5px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75px,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张压小于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37.5px,剑突下不超过75px,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助缘下不超过25px的。
第十九条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类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另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衄,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OO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OODS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IPD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合格。
第三十八条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超过5mm,开[XC1.TIF;%130%130]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XC1.TIF;%130%130],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XC1.TIF;%130%130],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XC1.TIF;%130%130]的;
(四)错[XC1.TIF;%130%130]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文字运用得分小于4分;
(二)二维旋转得分小于3分;
(三)加减法得分小于7分;
(四)符数转换得分小于55分。
第四十四条按照《中国MBTI—G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ENFP、INTJ、ISTP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I得分大于30分;
(二)N得分大于30分;
(三)F得分大于28分;
(四)P得分大于28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7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腹部B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25px的;
(二)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25px的;
(三)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25px的;
(四)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75px的。
第四十六条X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3个、直径不超过12.5px,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白细胞总数4.0~10.0×109/L(4000~10000/mm3);
(二)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淋巴细胞20%~40%;
(三)红细胞数,男性4.0-5.5×1012/L(400~550万/mm3)、女性3.5~5.0×1012/L(350/500万/mm3);
(四)血小板计数,100~300×1012/L(10~30万/mm3);
(五)血红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1)、女性110g/L~150g/L(11~15g/d1)。
第四十九条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pH值为4.5~8.0;
(三)尿比重为1.003~1.035;
(四)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尿酮体阴性;
(六)尿糖阴性;
(七)胆红素阴性;
(八)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外观正常;
(二)镜检红细胞0~2/高倍镜、白细胞0~2/高倍镜;
(三)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40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疫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疫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4月2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附:
(1)《指导意见》,《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公安部所属普通高校招生身体条件要求》和《司法类提前录取专业体检要求》中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
(2)标准体重计算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