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务员例行体检会上报单位吗
公务员体检报告单是应该交给单位的,这是单位的检查的项目。如果体检不合格是不能被单位认可的。
『贰』 上海公务员体检结果自己能看到吗
马上就要进入八月份了,各地的公务员的考试笔试成绩都已经陆续发布出来了,各位小伙伴们考的怎么样啊?下面的环节大家可千万不要松懈,毕竟笔试只是选拔的一部分,大家还要好好的去准备一下复审、面试、体检等等,应广大考生的强烈要求,今天高顿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上海公务员体检结果自己能看到吗?
根据调查了解,公务员体检报告单自己能看。但是需要提前申请。并且纸质资料是不允许带走的。后续可以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查询,因为这些资料稍后是会统一发布的。所以在网站上就可以直接看到自己的体检报告单了。如果对这一份体检报告存在疑问的要在七天内提出复检。
一般的项目当天都是可以知道有没有通过的。然后尿检的话得等半天或一天;血检会比较久,需要几天。所以,当天体检结束后,你的带队老师会将你们组所有人的体检报告交与审查,如无问题,就会告诉你们说N多天后如无通知复检就体检合格了。
公务员体检完毕后公布结果的时间不同的地方和单位是不一样的。有些考生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复查,或者因为怀孕无法检查一些项目,那么这种情况体检考察的时间会更久一些,所以具体体检完后公布结果还是要看招考单位以及考生检查的结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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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公务员体检报告多久可以拿到
公务员体检报告一周内可以拿到。
『肆』 考公务员的体检表会放入个人档案吗
公务员体检表作为录取的依据之一,需要存档;
另外审批表,政审考察表等资料也会存档保存;
具体事项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伍』 公务员体检报告放档案里吗
体检表放档案,你只有一个档案,所有东西都放这里,
『陆』 公务员事业编体检不过的报告单去哪了
相信不少的朋友,对自己的体检结果不满意,或者单位通知复查并且不告知项目,体检结果将会由用人单位公布在网上,报考者只需要登陆用人单位的官方网站就可能看到了。
当然,公务员体检人社局一般只告诉一个结果,合格与不合格,最终体检单是拿不到的。
『柒』 公务员体检报告单是谁去医院拿
不需要自己拿,由招考组织部门去领,
『捌』 公务员体检表有谁保管
你说的是哪种体检,如果是入职体检,很多单位都放入人事档案中的,作为入职的必备档案,如果是作为福利的每年或几年一次的体检,当然不放入档案袋,是自己保管的。
『玖』 公务员体检表怎么取
公务员体检表由国家公务员局保密封存,不能擅自取出,公务员体检表应由招录机关统一管理,并由招录机关通知考生体检结果,招录机关应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
体检是由招录单位的政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统一组织的体检,一般体检前两天通知,提醒你不要饮酒早点休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集合统一体检。
(9)公务员体检后报告放哪里扩展阅读:
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日开始,饮食宜清淡,勿吃菠菜、猪血、鸭血等食物(以免引起大便隐血假阳性)。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前一日晚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饮酒,防止影响检查结果。
4、体检应在独立场所进行,要保持安静,减少外界干扰,人民警察体检要做到封闭式体检。
『拾』 档案里放不放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一、体检表,是录用的依据之一,必须归档;
二、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者若有下列情形,则不得录用。体检表是复查以及以备调查的依据之一。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