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刑事拘留体检项目
法律分析:以下为必须体检的项目:
一、行政拘留: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⑵ 进拘留所体检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一、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二、刑事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实施法》 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⑶ 进看守所前体检项目
法律分析:各地区不一样大体为:
一、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的体检项目: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⑷ 刑拘体检都检查什么项目
法律分析: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以下为刑事拘留必须体检的项目: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而行政拘留必须需要体检的项目只有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拘留时进行体检,是为了确保其是否有不符合羁押的疾病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⑸ 拘留前要做哪些体检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 ,拘留所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⑹ 刑事拘留体检
法律分析: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为必须体检的一些项目:
一、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的体检项目: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⑺ 拘留所体检项目
法律分析: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以下为必须体检的一些项目:
一、行政拘留的体检项目: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的体检项目: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⑻ 被拘留体检查什么项目
法律分析: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
以下为必须体检的项目:
一、行政拘留: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一般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8)拘留体检哪些扩展阅读:进拘留所前要去医院做身体检查项目一、行政拘留: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