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体检当兵,最后总检说血液不合格是怎样一回事
这个你可能询问征兵机构具体是哪项血液检查不合格,如果你对检查有异议,可以要求复检。
一般来说,征兵的血液体检项目包括:包括血常规、肝功五项,乙肝两对半、相关传染病检测等。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辅助检查正常标准作为临床参考数值,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具体明确为:
1、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2、尿液检查镜检白细胞数(离心沉淀标本)不超过6/高倍镜,可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情况综合判定,其它尿检项目要严格执行标准。
3、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酶如大于40单位、小于或等于50单位,要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参考当地常用数值进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可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B. 征兵物检和辅检不合格是什么意思
物检是指物理检查,就是手工体检;辅检一般是指血液或心电图、B超等检查,说明你在这几方面不合格。
每年有很多青年虽然提前做了不少准备,最终还是因征兵体格检查不合格,导致军旅梦破碎。那么,主要问题出在哪呢?
一、体重不合格。标准:①男青年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②女青年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二、视力不合格。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下蹲不全不合格。检查方法:双手抱头,双足并拢,双足跟踮起,挺胸收腹,上身保持正直,进行深度下蹲。标准: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不合格。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外合格。
四、血检尿检不合格。标准: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主要原因为转氨酶、肌酐、血小板、尿酮等超标)。
五、心率不合格。标准: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六、文身不合格。标准: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均不合格。
七、男性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标准:中、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C. 征兵体检不合格原因化检。化检是啥意思
化检是生化体检的简称。生化体检主要是肝、肾、血的常规检查。究竟是那种检查不合格不得而知,除特殊兵种肾、血的需常规检查外,一般征兵体检只是肝功体检。所以也不能确定是那种
D. 征兵体检血检不合格的原因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可能需要看具体的检查项目。到医院做一次体检,抽血化验是最重要的项目,一些人在这个项目上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造成血液化验不合格的原因很多,建议忌辛辣刺激,清淡饮食,多喝水,尿路冲洗,并不一定就是转氨酶不合格。这些指标中的哪一个有问题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标准,而转氨酶就是其中的一个。若担心转氨酶没问题,可提前自己做一次体检,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如甲肝、乙肝等某些肝病的患者,在洗脸时都会出现转氨酶异常,血清学检查显示谷丙转氨酶升高,常见于肝脏损伤的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E. 征兵血检不合格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可能需要看具体的检查项目。到医院做一次体检,抽血化验是最重要的项目,一些人在这个项目上会出现不合格的情况,造成血液化验不合格的原因很多,建议忌辛辣刺激,清淡饮食,多喝水,尿路冲洗,并不一定就是转氨酶不合格。这些指标中的哪一个有问题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标准,而转氨酶就是其中的一个。若担心转氨酶没问题,可提前自己做一次体检,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如甲肝、乙肝等某些肝病的患者,在洗脸时都会出现转氨酶异常,血清学检查显示谷丙转氨酶升高,常见于肝脏损伤的表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F. 征兵体检不合格是啥意思
就是你的身体各方面素质不符合部队的要求,当兵不合格呗。
G. 征兵体检不合格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说明体检不符合国家征兵身体要求,不能参军。另外要注意身体健康问题,要及时前往医院确认体检不合格项目是否有疾病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