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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后体检检查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05 16:05:34

⑴ 进拘留所体检抽血查什么

法律分析:进拘留所体检抽血是为了检查嫌疑人是否有吸毒史或者正在吸毒,如果有存在该情形的,需要另案处理。采集血样是为了采集血型和基因,并输入数据库。同时进行血样比对,看是否与其它嫌疑的案件是否相符。另外进行健康检查的同时也是为了检查嫌疑人是否身体机能正常,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⑵ 女拘留所体检什么

法律分析:以下为必须体检的项目:

一、行政拘留: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一般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2)坐牢后体检检查什么扩展阅读:进拘留所前要去医院做身体检查项目一、行政拘留: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⑶ 看守所体检项目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以下为必须体检的项目:
1、行政拘留: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2、刑事拘留: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犯在被看守所收押前,一般会进行体检的,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等的,不予收押。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体检是本着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是一项利己,利家,利国,利民的一项事业。体检报告私密性强,一对一体检报告讲解,阳性及时上报,全国就医绿色通道,远程会诊等,而且是全程导检礼仪服务。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
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 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 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 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⑷ 要拘留体检哪些项目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

以下为必须体检的项目:

一、行政拘留: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一般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体检是本着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是一项利己,利家,利国,利民的一项事业。体检报告私密性强,一对一体检报告讲解,阳性及时上报,全国就医绿色通道,远程会诊等,而且是全程导检礼仪服务。

拓展资料:

刑事拘留的体检是公安机关强制进行的,由公安机关承担有关费用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

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 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3、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4、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⑸ 被拘留体检查什么项目

法律分析: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

以下为必须体检的项目:

一、行政拘留:

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二、刑事拘留:

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一般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包括女性体检项目和男性体检项目,具体要作的检查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出国体检,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规,肝炎筛查,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由医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发现被拘留人身体有伤或者情况异常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拘留所详细登记伤情或者异常情况,并由送拘人员和被拘留人签名确认。

第十九条 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5)坐牢后体检检查什么扩展阅读:进拘留所前要去医院做身体检查项目一、行政拘留: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⑹ 刚进监狱里的犯人都体检吗都检查哪些,会通知家属吗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狱收押罪犯是必须体检的。对于不附合收押情形的可以暂不收监。都是一些常规检查(各个地方的监狱规定有所不同),包括肝炎结核艾滋病以及胸透观察有没有体内异物、以防自残、自伤,包括艾滋病病毒一项。特殊情况会通知家属。

按法律规定,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直接收监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6)坐牢后体检检查什么扩展阅读:

新收罪犯体检一般按如下流程操作:

(一)预检。收押罪犯时,对罪犯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和预检,仔细核对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等。

(二)体检。罪犯入监后应及时按规定体检项目逐一体检。检查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体检表,在各项检查后确认签名;主检医生做出主检结论,盖体检专用章。

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三)复检。对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的查出异常者,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

(四)结论。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报告及建议。

(五)录入。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以方便查询。

(六)告知。经体检,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的,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应让家属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网络-监狱法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新收罪犯

⑺ 刑拘体检都检查什么项目

法律分析:各个地方的体检项目要求不一样,以下为刑事拘留必须体检的项目: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而行政拘留必须需要体检的项目只有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拘留时进行体检,是为了确保其是否有不符合羁押的疾病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⑻ 犯人收监要做哪些体检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狱收押罪犯是必须体检的。对于不附合收押情形的可以暂不收监。都是一些常规检查(各个地方的监狱规定有所不同),包括肝炎结核艾滋病以及胸透观察有没有体内异物、以防自残、自伤,包括艾滋病病毒一项。特殊情况会通知家属。

按法律规定,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直接收监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七条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8)坐牢后体检检查什么扩展阅读:
新收罪犯体检一般按如下流程操作:

(一)预检。收押罪犯时,对罪犯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和预检,仔细核对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等。

(二)体检。罪犯入监后应及时按规定体检项目逐一体检。检查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体检表,在各项检查后确认签名;主检医生做出主检结论,盖体检专用章。

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三)复检。对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的查出异常者,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

(四)结论。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报告及建议。

(五)录入。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以方便查询。

(六)告知。经体检,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的,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应让家属签字确认

⑼ 看守所体检全过程

看守所体检过程如下:
1、预检。收押罪犯时,对罪犯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和预检,仔细核对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精神类疾病司法鉴定等;
2、体检。罪犯入监后应及时按规定体检项目逐一体检。检查医生必须认真填写体检表,在各项检查后确认签名;主检医生做出主检结论,盖体检专用章。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3、复检。对疑似结核病或其它症状不明的查出异常者,安排复检,送监狱总医院或社会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认;
4、结论。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报告及建议;
5、录入。新收罪犯体检结果应在罪犯分流前录入罪犯体检管理系统,以方便查询;
6、告知。经体检,罪犯患有可能影响日后生活的疾病的,可告知罪犯本人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应让家属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⑽ 监狱体检都有什么

(一)一般体检:

1、既往史:疾病史、吸毒史、精神病史、手术外伤史等;

2、一般检查:身高、体重、体貌特征、头面部、躯体、四肢等;

3、五官科:眼、耳、鼻、喉、视力、听力等;

4、外科:皮肤、淋巴、甲状腺、胸廓、脊柱、四肢关节、生殖器、肛门等;

5、内科:血压、心率、心肺、肝、胆、脾、肾等。

(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免疫检查;根据防疫重点,开展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检测。

(三)胸部X线(DR)检查。

(四)B超(肝、胆、脾、肾、男性前列腺、女性子宫及附件)、心电图检查。

(五)妇科检查:对女犯作常规妇科检查及相关内容的检查。

(10)坐牢后体检检查什么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新收罪犯入监体检规定》对新收罪犯入监体检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置:

(一)对患重大疾病且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患重大疾病且情况不明的罪犯,按法律规定暂不收监。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三)经体检发现疾病的罪犯应给予积极治疗。对确诊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罪犯在治疗的同时,应作好登记和跟踪,并做好相应的隔离消毒工作。

(四)经体检发现的病残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病残犯鉴定审批。

(五)各项检查后应由检查医生签名,主检医生作出综合评估意见。

(六)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和评估意见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监狱官网-关于发布新收罪犯入监体检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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