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医保慢病复检时问
慢性疾病申报、审批、就诊及待遇公示
一、二十一种指定慢性疾病(重症)名称:
1、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2、肺结核活动期;3、类风湿性关节炎;4、冠心病;5、脑梗塞、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者);6、系统性红斑狼疮;7、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改变之一者);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9、再生障碍性贫血;10、慢性活动性肝炎(且病史在一年以上者);11、肝硬化;12、慢性肾功能不全;13、器官移植术后;14、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15、肺心病;16、风心病(且未做瓣膜置换者);17、银屑病;18、股骨头坏死(且未做人工关节置换者);19、躁狂型精神病;20、抑郁型精神病;21、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
二、申报时间:每年四、九月的第四周;恶性肿瘤(含恶性血液病)、器官移植术后、尿毒症门诊规律血透或腹透可以随时申报。
三、申报指定慢性疾病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市及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2、病历复印件或与申报的慢性疾病有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4、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指定慢性疾病申请表》一张。
四、审批程序: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参加由医保局组织的专项体检(下列人员可不参加体检,但必须提供完整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器官移植术后、心脏搭桥术后或支架术后、恶性肿瘤、病重卧床、年龄在70周岁以上及异地居住者),参加体检人员需当场交纳应检项目的体检费,经鉴定达到指定慢性疾病认定标准的,体检费由医保局报销;达不到认定标准的体检费自理。体检结束后,由医保局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鉴定。认定合格人员建立慢性疾病档案,发给指定慢性疾病就诊卡(以下简称慢病卡)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病重卧床申请免检人员,医保局将入户进行核准,情况属实者,由专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合格者将给与建档发卡并享受相应的慢病定额补助待遇。
五、就诊须知:已批准享受慢病待遇人员,须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本》,并携带医疗卡慢病卡到医保局定点的医疗(药)机构就诊购药,在未实现到定点机构结算前,先现金垫付,门诊治疗指定慢性疾病以口服西药为主,且单独开方,要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六、核销费用须知:到市(区)医保局核销费用时需提供有效的机打票据、复式处方(检查费需提供相应的申请单或报告单)、慢病卡、医疗卡,患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正常工作日内随时到医保局核销费用。
七、对已认定的慢性病人员,医保局将定期组织复查,对已治愈或经治疗好转后不符合指定慢性疾病(重症)标准者,将终止其门诊慢性疾病待遇。
八、对专家认定慢性疾病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接到医保局下达的不符合慢性疾病标准通知后,7日内向医保局提请复检,过期不予受理。对在体检中有舞弊行为的,医保局将取消其三年的申报慢性疾病资格。
九、慢性疾病的相关政策年度定额及规定可拨打网通168-40639。
十、门诊指定慢性疾病年度定额补助标准及核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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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慢性病医保报销,该如何操作
第一步: 申报慢病参保人员和以单位组织申报慢病医保代办员向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申报慢性病资料
1、申报慢性病需提供资料:
①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开据诊断书;
②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出院小结、手术记录、肿瘤患者必须有病理报告单)与相关检查报告单;
③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成A4纸张大小);
④两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⑤填写《市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疾病(重症)申请表》
第二步: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1、初审合格:按照市医保局慢性病认定标准,对慢性病申报人员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符合认定慢性病认定标准的,各区分局要将初审合格申报人员资料整理好后上报市医保局特疗科。
2、初审不合格:按照市医保局慢性病认定标准,对慢性病申报人员提供材料不符合认定标准,市局和各区分局将申报材料及时反给慢病申报人员或申报单位,并说明不符合原因。
第三步: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1、核实合格:市医保局组织对慢性病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入院核实,对核实材料真实可靠的,统一按病种进行分类,纳入体检安排。
2、核实不合格:对在入院核实中发现造假的,不予纳入体检安排,并将申报退还给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并取消该参保人员三年内申报慢病资格。
第四步: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市医保局特疗科对全市申报慢病人员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编排号码,确定各病种体检项目,联系体检医院,确定体检时间,确定参检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分工。
第五步: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管辖范围内经初审和核实都合格慢病申报人员进行参加慢性病体检通知
第六步: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参加慢性病体检的参保人员,按照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分局通知时间和指定医院,带好相关材料,自备药品,准备参检体检费用,行动不便者,要有家属陪同,空腹参检。(视体检病种不同,部分病种不需要空腹)参检人员到达指定医院后,要听从医保局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参检工作流程,跟住本组导诊,逐项检查,再导诊允许回家后,再离开检查医院,以免少检项目。
第七步: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市医保局按照病种分类,组织不同类别医疗专家,依据慢性病参检人员体检结果,并结合申报材料,现场诊断情况,依据文件规定的市慢性病认定标准进行逐一认定。
认定不体格:对专家认定不合格慢性病申报人员材料返还申报单位或申报本人。
第八步: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并制作慢性病卡
市医保局特疗科工作人员,依据医疗专家认定结果,将认定慢性病人员的病种和级别等相关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生成慢性病卡卡号,通知各区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制作慢性病卡。
第九步: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认定上的慢病人员进行公示,发放慢性病卡,慢性病人员购买慢性病处方本
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在大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慢病认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举报,市局和各区医保局通知慢性病认定上的人员取慢性病卡。
Ⅲ 办慢病去医院还社保局
法律分析: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慢性病补助申请审批下来后,患者可在选定的医院、药店进行就诊,所产生的费用达到当地规定的门坎标准,就可以享受慢性病补助了。
具体的慢性病补助申请怎么办理,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也可以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看一看能不能网上办理慢性病补助申请。
慢性病补助申请病种
特殊慢性病共包括15种:高血压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外伤性脑出血除外);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期);血友病;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
慢性病补助申请对象
此次申报患者是指参加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1年度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的参保人员。
慢性病补助申请材料
慢性病患者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期三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慢性病补助申请流程
申报流程分五步走
咨询:参保人可就近到指定医院的慢性病申报鉴定咨询台,咨询相关政策、申报病种及诊断标准。
初审:专家对申报患者提供的病情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指导申报病种,对诊断不明确,病情不符合标准的患者予以劝退,以免增加个人负担;对患多种疾病的患者,指导其有选择的进行申报。
填报:申报人认真比照诊断标准,认为符合申报病种和诊断标准的,完整填写《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鉴定表》,并在申报人或代办人“确认栏”签字确认。
交费:经审验合格的申报人,根据申报病种的不同,交纳相应的体检费用。
录入:申报人持交费收据到录入窗口进行信息录入,录入人员根据申报信息打印“慢性病鉴定告知单”
及“慢性病鉴定信息标签”。“慢性病鉴定信息标签”粘贴在档案袋上,建立鉴定档案并交于申报人或代办人,供鉴定时使用;“慢性病鉴定告知单”为申报人今后查询个人鉴定信息的凭证,应妥善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Ⅳ 慢病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新农合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与所需材料有哪些
1.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
3.对鉴定符合条件的参合慢性病患者发给《新农合慢性病就诊证》,按规定享受新农民和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资格审批表3份;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报表3份;
3.带身份证号码、蓝底的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张;
4.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复印件1份;
5.本人住院病历一份;
6.本人电话号码和月工资额。
四、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流程
1.提供上述材料
2.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3.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4.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5.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6.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7.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8.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员,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并制作慢性病卡
9.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认定上的慢病人员进行公示,发放慢性病卡,慢性病人员购买慢性病处方本。
五、慢性病包括哪些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病(不含隐匿型);2、慢性肺源性**病;3、原发性高血压病(Ⅱ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4、脑血管病恢复期(含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等);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者;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8、恶性肿瘤晚期;9、精神疾病;10、红斑狼疮;11、帕金森综合症;12、多耐药肺结核;13、慢性活动性肝炎;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5、白血病;16、血友病。
Ⅳ 慢病在哪个部门办理
慢病办理方式如下:
1、在单位参保的话,找单位人事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单位盖章);
2、灵活就业医保,去办医保的社区咨询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社区盖章),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市级医院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由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有的城市不需要住院病历有门诊相关的病例和检查报告单也可以申请,还需要几张一寸照片,肿瘤相关的疾病需要同时提供病理报告,申请时间每个城市都不相同,有些疾病如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是随时受理的。如果医药费的报销是市里的,那就到市人民医院去检查,拿到慢性病的证明以后,到市里劳动部门的医疗部门去办理就可以了。
慢病费用审核标准: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申请慢性病医保需要的手续有: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有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Ⅵ 慢病申报认定成功以后怎么办
摘要 慢性病申报成功后,就可以指定一个定点医院,每个月按时到那个医院去开药就可以了哦,祝您早日康复哦
Ⅶ 农村办理慢性疾病到什么部门
可以去户籍所在的区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去申请办理慢性病证明。也可以去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申报指定慢性疾病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市级以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的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
2.病历复印件或与申报的慢性疾病有关的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等证明材料。
3.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4.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指定慢性疾病申请表》一张。
慢性病申请办理有哪些流程?
1. 提供上述材料
2. 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经办窗口对慢病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3. 市医保局统一组织对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4. 市医保局按参检病种进行分类,并联系体检医院。
5. 市医保局和各区分局对管辖范围慢病人员进行参加体检通知
6. 参加慢病体检人员要按照市或区医保局通知时间,准时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7. 市医保局组织专家进行慢性病认定
8. 市医保局对经专家认定合格的慢病人员,将认定级别和病种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生成慢病卡号。并制作慢性病卡
9. 市医保局和各区医保分局对认定上的慢病人员进行公示,发放慢性病卡,慢性病人员购买慢性病处方本。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农村办理慢性疾病到什么部门”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可以去户籍所在的区县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去申请办理慢性病证明。也可以去医疗保险机构申报。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Ⅷ 办理慢病医院出具手续后,再到哪个部门办理。经办单位的具体位置在哪
我办理过这事儿,它的程序是这样的:
先到你所在的单位或是社区的医疗管理部门申报特殊慢性病的申请,然后等待你们当地医保部门的通知。
各省都有办理这种病的具体时间,我们这里是一年办理两次,不知道你们那里怎样,等通知就可以了。
接到通知以后,你就带好你的身份证、医保卡、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和近期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是医院诊断证明,到医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去做鉴定,经鉴定合格后,你就可以享受慢性病的优惠政策了。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你一点,你最好有近期的住院病历,这样比较容易办成。
如果没有,只能到指定的医院去做各项检查,检查非常严格,很不容易鉴定成功。
言尽于此,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