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新兵去部队后多久还要体检一共检查几次
新兵在到部队之后是需要进行体检的,成为复检,是对新兵进行体检的重新审核。一般来说只进行一次,时间大概在入营后一个星期左右,具体时间要看各部队自行规定。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新兵,如果是明显不合格或是硬性指标不合格,比如身高体重明显超标等,直接退兵处理。如果是复检指标差异不太大,也可能再给出一次复检机会。
❷ 征兵第一次体检过后多久进行第二次体检
半个月左右复检,到部队里面还要再体检一次,不过基本就是复检的时候最关键。到了部队一般体检都不会出什么问题。
❸ 当兵体检一共几次分别是什么时候
当兵入伍的体检一般三次,第一和第二次体检的时间都由当地征兵办来确定,第三次体检在入伍后的一个月内进行。
当兵体检前注意事项:
1、晚上十点前睡觉,避免熬夜,保证充足和高质量的睡眠;
2、饮食应该清淡,均衡营养,不吃太过于油腻的食物、辛辣食物,可以吃粗粮和水果、蔬菜等;
3、不喝酒,少抽烟,多喝水,勤排尿;
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二十四周岁。
中共党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予以招收。
❹ 当兵体检几次
法律分析:当兵通常是需要体检三次的,第一次应当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进行初检,然后进行全面体检,最后一次是入伍后进行的体检,这个就叫复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❺ 我参加征兵地方体检了一次,到部队还要进行第二次体检吗
去部队的体检是在入伍以后进行,也就是在新兵连训练的时候在部队卫生队进行复查,一般不会有什么情况发生,只是在分兵时候去干什么任务是作为参考。
二次体检基本是结束了,下面就是政审和定兵,到11月份的时候,就会发入伍通知书,征兵任务结束。
❻ 新兵入伍三个月,是不是还有次体检。
复检是一个必经的程序,没有取消。
新兵在受新训三个月内要进行一次复检,一般是进部队头几天就检了,科目主要有:外科(身高、体重、是否是平足等)、内科(很多基层单位条件有限,不会进行胸透、X光等)、测视力、听力、嗅觉等,比较简单。
大多时候,因为新兵入伍之前已经在地方经受过比较严格的体检,所以部队复检往往是流于形式,知道不会有大问题,就算有问题,军医也会适当放宽,原因:1、当兵入伍不容易,有些小问题能放过就放过吧;2、如果是大问题,为什么地方医院放过了,是不是有关系?还是其他原因?所以往往军医在复检环节放的比较宽。
❼ 新兵入伍到部队还要体检吗
【法律分析】:新兵入伍到部队还要体检。当兵体检需要经过三次:1、初检一次;2、总检一次;3、到部队后还要复检。复检主要依据应征公民入伍体格检查标准,重点对血液采集、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尿检、B超、心电图、胸透等方面进行了复检。如遇身体条件不合格者,即使穿上了军装也有可能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回原籍。不合格的新兵则会在50天内退回兵源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❽ 当兵体检几次和时间
法律分析: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