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年公务员考试因为体检不合格被刷了,影响21年公务员的考试吗
1、这要看体检哪一项被刷了,能不能恢复到达标水平。
2、要是经过改善或者治疗,体检能够合格,那么可以参加下一年的考试。
3、要是体检某项目始终过不去,那就不需要再去考试了。
㈡ 公务员考试体检严吗一般什么情况不合格会被刷掉
很严格,当被检查人出现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任何规定时,体检将不通过,就会被刷掉。
公务员体检时,将会对考试者的各项身体机能进行检测,各个脏器、血压、各项身体机能等,如果考生出现体检通用标准中的慢性病时,那么t体检将会不予通过,所以建议在报考公务员之前,对自己的各项身体技能进行检查,以免出现笔试、面试通过,体检不通过的情况。
公务员考试体检有几种常见病或检查标准需要考生注意:
1、患有糖尿病的考生体检不合格:
在体检前一天不要大量进食糖分过高的食物,虽然体检当天要求空腹检查,但是如果前一天吃了大量的巧克力、糖果等高糖分食物,经过一夜时间身体有可能不能及时代谢完毕,在第二天检测血糖的时候,有可能会导致血糖超标,建议考生体检前一天尽量保持饮食正常即可。
2、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这里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体检中要求的视力是双眼矫正视力,所谓“矫正视力”和“裸眼视力”是不一样的,裸眼视力是实际视力,而矫正视力就是用眼镜来矫正屈光不正,之后得出的视力。
换句话说,矫正视力就是戴眼镜后的视力,所以患有近视眼的考生在体检之前准备好度数合适的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即可,其中推荐戴框架眼镜去体检,避免在体检当日由于隐形眼镜的不舒适感或者刮风进入异物导致眼睛红肿等其他突发问题影响体检。
3、有文身(纹身)体检是否合格?
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是没有提到有文身(纹身)会被视为不合格,在公务员的特殊岗位人民警察的部分明确规定了“有纹身,体检不合格”,建议即便是普通岗位的考生去体检的时候,如果有露在外部的文身尽量用遮瑕膏或者膏药贴遮盖一下。
4、关于尿检
其实尿检在公务员体检中是比较常见出现问题的检查,因为一些泌尿疾病如果不严重很不容易被发现。比如轻微的尿路感染、尿潜血等,如果病情严重,在日常就会有痛感,所以平日里没什么特别反应的同学,体检前只要注意多喝水基本可以解决一切不严重的小问题。
5、关于复检
一般体检当天体检结束后就会通知哪些人哪些项目不合格,不合格的先不用紧张,先去缴费,对不合格的项目当天进行复检,对于结果不明白的可以向医生询问,血检和尿检过两天会出结果,有问题会打电话通知,没有接到电话的,一般情况体检就被视为通过。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㈢ 公务员考试体检严吗一般什么情况不合格会被刷掉 -
以下是公务员体检标准,可以参照查看: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折叠
㈣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多长时间通知复检
三个工作日内会通知复检。根据《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体检结束后请保持体检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体检后3个工作日(含体检当日)不得离开昭阳区,在此期间,昭通市新中医院体检中心将电话通知须进一步检查的考生。
由此得知,公务员体检如果不合格,3个工作日会电话通知需要复检的考生。
体检注意事项:
(一)填表时,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水性笔、双面胶和近期彩色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记住自己的体检编号。未在规定时间填写录用体检表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体检时,请在医护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流程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体检结论。
(三)体检前3天请清淡饮食,避免饮酒、吃火锅,慎重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等。体检当日早晨请保持空腹、憋尿,做完抽血、B超检查并保留小便样本后才可用餐。
(四)体检全程要携带身份证,不要化妆,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光检查前应除下身上佩戴的金属物品),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五)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带有辐射项目的检查,待妊娠期结束、身体恢复再进行检查。
以上内容参考 红色扎西网-昭通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㈤ 政审不合格对以后考公务员有没有影响
有影响,会考不上,不会被录取。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政审才会受到影响。
公务员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一般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目前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面审即通过查看人事档案、约谈拟录用人的部门领导、直接主管以及人事主管等方式了解情况;函审指的是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
㈥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以后还可以考吗
1、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这次考试的录用资格。
2、下次考试还是可以参加的,不影响。
3、面试完后,如果因考生放弃或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原则上不再递补。
㈦ 体检不合格放弃复检对以后考公务员有影响吗
体检不合格放弃复检对以后考公务员没有影响的,最多这次岗位你放弃了,但是建议还是去医院看一下哪一项不符合,不然以后考别的公务员,体检还是不会过的
㈧ 通过公务员面试后,体检不合格怎么办
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及面试等环节后,会要求考生进行体检。
如果体检不合格,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一般都是会淘汰处理,由下一名进行递补。
㈨ 公务员考试在体检环节违规有什么后果
严重的话会取消录取资格,所以切勿舞弊。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㈩ 哪些体检项目不合格会影响公务员录用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