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征兵申请复检
法律分析:征兵体检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在征兵体检中,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在场的征兵办、部队干部提出异议,依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予以重新体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B. 征兵体检怎么申请复检
法律分析:在征兵体检中,在任何科室被否的,可以直接向在场的征兵办、部队干部提出异议,依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予以重新体检的。一般而言,通知参加军检复检的考生都是由于血检、尿检的某些指标不合格,而这些不合格的项目都不是一些大问题,是在不符合标准指标但是又在浮动范围以内的项目。招生部门为了公平公正,给予这部分考生一次复检的机会,而复检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C. 当兵复检是怎么回事
1.当兵复检是严格体检中疏漏,防止体检作弊行为,保证兵员的质量;
2.也是对你第一次体检时的边缘性问题(如转氨酶稍高或一些手术可以处理的问题)进行一次复查,通过的话视为体检合格。
D. 征兵体检复查
首先,复查有两种:形式复查和实质复查
1、形式复查,基本上就不会检什么了,尤其第一次体检测过的项目就更不会检查了
2、实质复查的项目根据你第一次的体检报告决定,一般是初次体检引起质疑,需要再次进行确认的项目,所以要看你首次心电图是否有问题;如果你本身存在缺陷,在第一次通过其他手段使心电图测试结论正常,除非有人举报你,否则不会有这个项目的
E. 对征兵体检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吗
可以。
通常征兵体检三天后就能出结果;如果需要复检,一般是在体检结果通过后的半个月到一个月进行(具体的时间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复检的主要项目有:
身体方面:肝功能、胸透、外科、内科、B超,与之前在各乡镇的初检不同,除一些基本体检如视力、听力、内外科等;
复检中添加的项目还有:艾滋病检查、吸毒检测、心理检测等项目检查,且比第一次体检还要严格。
复检可以说是给体重或其他检查暂时不合格的学生一个新的机会。近几年都曾出现过,在正式定兵之前,有部分“边缘兵”通过努力达到合格线的例子。所以,即便是征兵体检初检不合格,也不要气馁,继续调理身体,说不定复检就会成为一次“翻盘”的机会。
(5)征兵体检怎么单项复查扩展阅读:
征兵体检相关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F. 当兵复检都检查什么
当兵复查项目有:心电图、B超、内科、外科、五官科、放射科、检验科(查肝功能、乙肝两对半、艾滋病、血象、尿常规)。
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体检前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体检前需禁食至少8小时,否则将影响血糖、血脂、肝功能(但饮少量的清水,送服平时服用的药物,不会影响检查结果。)
体检前3天不要服用维生素C、减肥药及抗生素类药物。
对体检当日停服常用药应区别对待,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及冠心病的降压、抗凝和抗栓治疗,不能贸然停药或推迟服药。
尤其是离退休职工,以免发生血压骤升、冠脉缺血等危险,应清晨服药后再接受体检,而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病病人,也应在抽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为接受体检影响现有疾病的常规治疗。
女性受检者于月经期不要做尿、便检查及妇科内诊检查,待经期后再补检。
按规定时间采血。最迟不宜超过10:00抽血,否则太晚会由于体内生理性内分泌激素的影响,血液状态发生变化,虽然仍是空腹采血,但检测值容易失真(例如血糖值),失去化验的意义。
为了保证体检后您能准确的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请在体检前认真填写和核对体检表和每张化验单,字迹要清楚,尤其是姓名,项目要填全。
G. 征兵体检有复检吗
法律分析:不能复检。除非所检出的项目有不确定因素,比如第一次检查出有酒精过高的情况,导致肝功能某些指标不正常,可以在过几日后,酒精退却后,再进行复检确认肝功能。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法律依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本单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政治情况的初审2、组织实施对预征对象的跟踪审查,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的政治情况逐一审查
H. 征兵体检没过可以申请复检吗
法律分析:可申请复检,但是前提条件是所检出的项目有不确定因素,比如第一次检查出有酒精过高的情况,导致肝功能某些指标不正常,可以在过几日后,酒精退却后,再进行复检确认肝功能。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法律依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7;
(二)女性:17BMI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5%,合格。
(BMI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I. 征兵体检复查是全部重新查一遍吗
法律分析:是的。复检就是在第一次初检的基础i进行更加细致的检查。初检只是简单检查有当兵的资质,主要靠复检来详细检查征兵人员的身体情况,是否有重大疾病或者隐性疾病,也为了避免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是征兵工作所必须的一步。复检检查内容: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辅助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J. 征兵复检申请
综述:直接在征兵现场申请复检。
征兵体检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检。在征兵体检中,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在场的征兵办、部队干部提出异议,依据实际情况大部分是予以重新体检的。
体检的含义:
体格检查是指对人体形态结构和机能发展水平进行检测和计量。其内容包括:运动史和疾病史;形态指标测量;生理机能测试;体成分测定;特殊检查(化验、x光、心电、脑电、肌电、超声心动、肌肉针刺活检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