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云南2021年春季征兵体检时间
三月初县级征兵办设立征兵体检站开始体检。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春季征兵一月份开始进行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乡镇初检、初审一般在二月中下旬,三月初县级征兵办设立征兵体检站开始体检。应征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的大学生,寒假离校前完成全科目体检,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
体检合格后
对体检合格人员,2月25日开始组织政治考核,3月7日左右县级预定新兵,3月10日至20日开展役前教育训练,3月16日左右正式定兵并公示,3月21日开始起运新兵,3月底征兵结束。
在户籍地应征的青年,2月10日前乡镇完成初检,2月20日县级开始组织第一批集中体检。
B. 2022年河北省邯郸市春季征兵体检和入伍时间
2022年河北省邯郸市春季征兵体检和入伍时间
目前没有河北征兵的信息,但是全国的征兵体检是在二月八号到二月二十八号。2022年上半年征兵体检和入伍时间在2~3月份。我国现实行一年内两次征兵制度 分别是春季征兵和和秋季征兵。上半年为春季征兵,一般是年初动员部署,组织网上报名。春节过后,2月底或3月初进行体检、政审、家访和役前集训,3月中旬开始运送兵员,征兵工作3月底前结束。
C. 广西省天峨县2022年春季征兵体检和入伍时间
1月至2月底。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日至6月月30日,上半年应征报名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2月20日。2022年兵检时间基本在1月中旬至2月中旬。
D. 报名当兵什么时候体检
法律分析:当兵体检时间一般在7月中下旬。送检对象需要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E. 春季征兵体检日期
法律分析:一月中旬到二月中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F. 海南省2022年春季征兵体检时间什么时候开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30
G. 当兵体检时间
法律分析:2021年征兵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就是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H. 春季征兵体检时间
法律分析:基本在1月中旬至2月中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I. 春季征兵体检要年后吗
2022年春季征兵入伍体检时间在年后。
体检、政考: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28日。
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7.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