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中到底哪些属于不合格
建达教育回答:您这个问题是不会影响体检的。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易佳替/体检告诉你: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3.男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放宽至男性不低于150厘米,女性不低于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大于140/90mmHg或者小于90/60mmHg,并伴有器质性改变者,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
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5.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
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纹身等。
(四)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1.若发音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声带。
2.若心电图不正常或心律严重异常或心脏杂音明显,均应再做心电图或心脏彩超。
3.若肝、脾肿大或腹部有肿块,应做腹部B超或CT等检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于正常值需进行肝炎相关检查,所有关于肝炎项目的检查中一律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异常,易佳替/体检告诉你:应进一步检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检查项目。
1.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2.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㈡ 大学生体检不合格有哪些方面
大学生体检不合格有以下方面: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㈢ 对于入职体检,什么情况才会不合格
对于入职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有:
1、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2、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3、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4、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5、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6、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7、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8、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9、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10、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3)哪些情况体检不合格扩展阅读:
入职体检的相关注意:
1、请于健康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
2、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3、于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检验。
4. 体检的当日早晨禁食、水,做完空腹项目(抽血、腹部彩超、人体成分)后进餐。
㈣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有哪些方面
摘要 您好,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㈤ 教资体检什么情况不合格
有以下情况者,体检不合格:
1、有下列病史之一者: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毒品、药物滥用、精神活性物质依赖,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
2、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治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严重皮肤病、各种肝炎伴肝功异常者。
3、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心肌疾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教资体检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体检当天一定要穿比较简单方便的衣服,心电图的时候要把衣服掀起来到胸前。体检的时候有些检查项目要脱鞋,鞋穿简单方便点的。不要带过多的饰品,特别是金属饰品。
体检要抽血,抽血前一天晚上,不要熬夜;要吃清淡点,不要喝酒。第二天早晨起来后,不吃早餐,少喝或不喝水。女生尽量要避开生理期。调整好心态。
㈥ 哪些体检项目不合格不可入职
以下这些体检项目不合格是不可以入职的:
一、血常规不合格
各项指标不在正常范围内,如血红蛋白、中性粒细胞、血白细胞等。如果以上指标异常,一般是不予入职的。
二、肝功能不合格
如果肝功能检测出的指标,严重超出正常范围,也是不予入职的,因为肝功能异常会有患有乙肝的可能,不过一般会有一次复检的机会。
三、尿常规不合格
指标不在正常范围内,以及出现各种异常,比如尿隐血等,也是不予入职的,但通常也会有一次复检的机会。
四、心电图不合格
心电图显示心跳过快,要立即做心电彩超,如果心电彩超不合格还要进一步检查 。
五、妇科肛检不合格
如果子宫有肿瘤的话,也是不予入职的。
除了以上这些疾病以外,一般精神类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也都是不予入职的,但每家公司的要求不同,可能会稍微存在一些差别,但通常情况下患有以上这些疾病,和某类指标严重异常的都是不予入职的。
㈦ 公务员体检不合格有哪些方面
1 体检流程
准公务员们体检的时间和集合的地点都会直接通知本人,到达集合的地点后,会有专人带队去医院进行体检,在此之前是不会公开此次体检的医院。在车上会被要求上交所有的通讯工具,待准公务员们到达后,体检中心也会临时封闭起来。
正式检查前,也像考试一样,会随机抽签,安检,分发体检表。男领队带男生队,女领队带女生队,一般十几个人一队。同一个项目必须一队人全部都检查完了才能一起去下一个体检项目。
体检时一些重要项目,医院会抽调门诊专家过来把关,就是为了保证体检结果。如果有考生个别检查项目出问题,领队会马上报给负责医生,由医生决定能不能放行。
一般小问题,在体检标准范围的,医生都会放行,并且当场就签字。对于问题大的,比如一些指数严重超标,或者查出疾病,领队会报给当天的领导小组,再安排专人去门诊复查。
一旦确诊,考生要签字,才能算淘汰;一些无法当时确诊的,公示会备注复查。一般一周内会出结果,接到电话的就说明有问题,需要复检,没接到就说明通过了。
2 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比如身高、体重、体脂、血压、肺活量、视力等,还有专科体检,比如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等。已婚女性还需做常规妇科检查。
(1)全血细胞分析:
可了解病毒、细菌感染、贫血、组织坏死、凝血功能障碍等血液疾病。
(2)肝功能四项:
可提示肝胆系统疾病,比如急性传染性肝炎、中毒性肝炎,脂肪肝、胆管炎、胆囊炎、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等。
(3)肾功能二项:
检查肾脏有无受损,肾脏功能是否正常;
(4)血糖测定:
从血糖水平了解是否有低血糖、糖尿病,了解血糖控制情况等;
(5)肝酶:
用于检查肝脏有无受损,肝功能是否正常;
(6)HIV测定:
用于艾滋病的初步筛查;
(7)RPR测定:
判断是否感染梅毒螺旋体;
(8)尿常规:
检查泌尿系统是否有炎症等;
(9)一般检查:
通过仪器测量人体基本健康指标,例如:血压是否正常,有无体重偏低、超重或肥胖。
(10)内科检查:
通过视、触、叩、听体格检查方法,检查心、肺、肝、脾等重要脏器及神经系统基本状况,发现内科常见疾病的重要征兆,或初步排除常见疾病;
(11)外科检查:
通过体格检查方法,检查外科系统(皮肤、甲状腺、骨关节、肛肠、前列腺、外生殖器)等重要脏器基本情况,发现常见外科疾病的重要征兆,或初步排除外科常见疾病;
(12)视力:
检查视力是否正常,有无屈光不正、色盲等;
(13)验光:
了解有无近视、远视、散光等情况;
(14)耳鼻喉检查:
使用一次性鼻镜检查耳、鼻、咽各部形态、功能是否正常。
(15)心电图:
通过在体表特定部位同步记录和分析心脏每一个心动周期所产生电活动变化的曲线图形,为心脏疾病诊断、疗效评价、预后评估提供重要的依据;
(16)胸部正侧位片:
检查心脏、两肺、纵膈、膈、胸膜,判断有无炎症、肿瘤等;
(17)彩超(肝胆脾肾):
通过超声波影像检查,对肝、胆、肾、胰、脾、血管等器官的内容结构、形态进行检查,可筛查脂肪肝、结石、囊肿、肿瘤、血管瘤、肝硬化、肾实质病变,是腹部脏器必查的项目。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4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一晚,勿熬夜、勿饮酒、勿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以保证采血和B超的准确性;
(3)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保证空腹10-12小时抽血,完成空腹检查项目;
(4)妊娠期间或是哺乳期的女性请预先告知领队特殊情况,申请暂缓放射科的X线检查。
㈧ 教师资格证体检不合格包括哪些情况
教师资格证体检不合格包括以下情况: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13、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14、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四肢。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四肢残缺变形,行路步态跛行,上肢(特别是右手)残缺影响板书写字者。
(2)、体形。身体畸形,如明显鸡胸、驼背、脊柱侧弯外曲超过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声音严重嘶哑,声带病变,严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影响教学者。
做教师资格证体检的注意事项
1、带好身份证及照片等相关材料;
2、提前休息好,不要熬夜,饮食方面最好清淡点,不要喝酒;
3、体检的抽血项目要空腹进行,所以体检前一晚21点后到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前不要进食,以免影响抽血的化验结果,尽量也不喝水,实在口渴可以稍微喝少量的水;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4、女生要避开生理期体检,遇到生理期的,尿检和相关妇科检查可以等到生理期结束后几天再去补检,尽量不要化浓妆以及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
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或者准备怀孕的要提前告知,避免做X光等放射科检查;
5、保持好心态,特别是血压和心电图这块,不要紧张、激动等,否则可能会影响检测结果;
6、体检完之后要检查一下有无漏检,再看看每个项目后面是不是都有医生签名,正常每个项目做完后医生都会签名。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㈨ 公务员体检不过不合格的原因以及如何规避
体检中常见的几个问题:
1、血压超出范围。
2、视力不合格(特殊岗位)。
3、肝功能常规检测中谷丙转氨酶超出范围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4、血检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范围。
5、尿检中的各种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㈩ 公务员考试什么情况会体检不合格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合格要求: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具体体检情况,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