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员什么时候退休
消防员60周岁退休。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 合同制消防员多大年龄强制退休
合同制消防员是一个新生事物,既不同于消防现役士兵,又区别于企业职工,是为突破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这个瓶颈,而为消防事业注入的新生机和新活力。合同制消防员是指针对当前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为了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一线灭火执勤力量,征召的年龄在18--25岁的青年或者是大学生(体能、专业方面有特长的年龄可适当向后放宽)。
他们也和服役的消防官兵一样,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要求进行应征后,由公安消防部门统一负责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统一着合同制消防员服装上岗执勤,主要是充实到基层公安消防执勤中队,从事一线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合同制消防员没有军装,但有全国统一的服装,工资由地方财政发放。
文职雇员主要从事文职工作,可以协助部队现役人员从事防火监督工作,要求文化程度较高。 合同制消防员与现役消防官兵最大区别是:一个是服兵役,一个是职业。
3. 消防员干一辈子可以吗以后消防会稳定吗
消防员不一定能干一辈子,消防员工作倒挺稳定。
其实一直以来消防部门的消防人员都是比较缺乏的,由于现在的消防员都走向了职业化,所以现在更加需要消防人才,消防员由于都是合同制,这几天忙了之后只要没有存在违法的情况,基本上是不会开除,也不会出现不续签的状况。
由于每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规划也不一样,有些人当消防员可能只是作为一个工作的过渡,但是有些人可能会把消防员当做终身事业,如果自己比较喜欢当消防员的话那么完全可以干一辈子,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直接退休就可以。
一是熟练掌握消防业务理论知识,了解消防的历史与现状,明确消防的发展趋势。熟悉物质燃烧知识,化学危险品性质,懂得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装备、灭火剂的性能与用途,了解火灾的发生、发展过程,灵活实施灭火战术,正确使用灭火剂,确保灭火成功。
二是依据消防员各自不同的职责,练就过硬的消防业务技术,消防战斗员应熟练掌握着装、铺设水带、各种灭火剂的喷射、登高、破拆、佩戴呼吸器、结绳、救人与自救等基础项目的操作使用,掌握动作要领。
驾驶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车的技术性能与保养,向火场供灭火剂,吸水与排水,通信员应熟练掌握电话、火警调度台和无线电台(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的操作使用,责任区域划分,受理火警及火灾了望的情况与工作方法,达到快速受理火警,通信及时、准确、不间断。
三是了解掌握灭火战术原则,灭火基本战术方法,各类火灾的规律、特点和扑救的基本对策,熟悉单兵、小组、班战术进攻的实施方法与协同配合,做到抓住战机,把握火场主动权。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 消防员
4. 消防合同制能干多少岁
消防合同制能干到30岁左右,年纪大了身体不行了就不能去执行任务了,合同制消防员一般没有明确限制合同期限。
合同制消防员是指针对当前现役消防人员不足的问题,征召的年龄在18--25岁的青年或者是大学生(体能、专业方面有特长的年龄可适当向后放宽)。
合同制消防员是一个新生事物,既不同于消防士兵,又区别于企业职工。合同制消防员的专业主要有6类,即:消防员(从事执勤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文职人员(从事文秘工作)、以及各类技术工种如驾驶员、炊事员、修理工、通信员。
合同制消防员没有军装,但有全国统一的服装,工资由地方财政发放。文职雇员主要从事文职工作,可以协助部队现役人员从事防火监督工作,要求文化程度较高。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 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年。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
5. 消防合同制能干多少岁
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年满 55周岁、女年满 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 15年。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
,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