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些“夭折了"的孩子,告诉我们什么
6月15日下午,江苏盐城市滨海县陆集中学一名初三女生课间突然晕倒,在陆集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名女生死亡的具体原因还没有作出通告,目前怀疑是学业负担过重导致。
2020年6月4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学生缪可馨上完语文课后翻越四层栏杆坠楼身亡。缪可馨的家长在微博上公开了女儿坠楼前作文被批评一事,并怀疑女儿坠楼与语文老师袁某教学方式不当有关。
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这只是离我们最近的两件事,关于两件都发生在江苏,也应该只是巧合。
一个活泼泼的生命没了,自然是令人惋惜的。对于亲人来说,丧亲之痛类于挖心剖肝,其疼痛自非旁观者所能体会。旁观者大多理智,必会谈三论四,从中总结出若干经验教训来,以警醒世人。
我也是典型的旁观者,而且是旁观者的旁观者,因为不管是江苏女生的猝死,还是缪可馨自杀,我所有的消息都来自网络和媒体,对其中曲折了解不深,甚至于有可能“三人成虎",以讹传讹,但是我还是想发表一些旁观者的旁观者的观点,兴许偏颇,但也想一吐为快。
这两件事发生以后,家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学校,先要看看学校在这件事中要不要承担责任。当然,也似乎寻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一个猝死,可能是学校课业过重,一个自杀,可能跟语文老师批改作文有关,于是,网上骂声一片,又是抨击学生负担过重,又是指责老师不良,但没有人去想,家庭有没有错,家长有没有错,孩子自身有没有问题。
国人中善甩锅的人大有人在。记得也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年轻的父亲打算送孩子去幼儿园,把孩子领到车上以后,作父亲的突然想起来有东西落下了,所以就把孩子锁在车里,自己回家去取。不晓得中间出了什么岔子,这位父亲回家以后没下来,完全忘记了车里的自家孩子。
幼儿园不见孩子来上学,于是联系家长,作父亲的这才想起来孩子已经在车里锁了几个小时。
结局令人悲伤,孩子在车里闷死了。
当记者去采访的时候,这位父亲毫无悲伤的神情,只是一再重申,幼儿园应该给他赔偿,理由是孩子没去幼儿园,幼儿园不应该打电话问吗。记者说人家幼儿园打电话了呀,这位父亲说:“他们为什么要打得那么晚?要是8点半打,我孩子就不会死了。"这位父亲自始自终,只字未提自己的过错,自始至终没有流过一滴眼泪。
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孩子假期游泳淹死了,要怪学校,因为你有可能没有给孩子讲过游泳有可能会淹死;孩子在校外被人打死了,要怪学校,因为你可能没有教育孩子斗殴可能会致人死伤;孩子在自己家猝死了,一定要怪学校,因为你可能给孩子布置作业太多把他累死了;孩子从自己家跳楼了,一定要怪学校,因为老师可能对他进行了体罚污辱把他逼死了。。。。。。但凡孩子死了,学校总是脱不了干系,没有一个父母,想到自己的家庭教育也出了大问题,一旦孩子有事,必甩一口大锅,然后亮出最后目的:赔偿。
鲁迅曾有吃血馒头的典故,很多父母如此行为,表面上看,似是为追求公平公正与所谓真相,但究其根底,与吃血馒头有何差异?无非就是打着为孩子寻求公正的旗号,通过让别人担责的方式,来获取自己心灵的安慰以及利益的最大补偿。坦率讲,他们内心的想法就是:我的孩子不能白死,我不能人财两空。
我知道这话很不好听,有恶意揣测人性之嫌,但是仔细想想呢?那游泳淹死了的娃,家长怪学校没有尽到教育与监管之责,那家长呢?难道从不告诉孩子游泳,尤其是到河里游泳会淹死吗?那打架斗殴死了的娃,难道家长从来不告诉孩子打架斗殴危险极大么?那猝死的孩子,为什么一定是作业累死的呢?为什么就不是自己身体健康的原因呢?那跳楼自杀的娃,为什么一定是受了老师的体罚或污辱就会决然赴死呢?难道跟家长所谓的完美教育或精英教育毫无关联?
想一想那个被父亲闷死在车里,但做父亲的却甩锅给幼儿园的孩子,想一想那假期游泳淹死,但父母却怪学校老师假期不巡视河道的孩子,哪个理由不可笑呢?缪可馨事件中,父母亲属为了证明是老师逼死了孩子,不是也举出来去年10月老师打过孩子一耳光的证据么?
父母丧子,值得同情,但"孩子有事,必怪老师"的心理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记得一位心理学家曾有一本书写到了中国人的普遍心理,那本书叫《巨婴国》,作者认为中国有很大一部分人,纵然他30岁,40岁,50岁甚至于更老,但从内心讲,他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他依赖,他缺乏担当,喜欢推责,是有着成人身体的婴儿。这种孩子出事,必怪学校与老师的心理,大约也跟这种推责心理有关吧。用这种让别人担责的方式,来消弭自己失责的愧疚之心也是有的吧。
况且生物的生存规则告诉我们,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虽然真相似乎有些残酷,但这些不幸夭折的孩子,又何尝不是物竞天择的结果?无论是缺少健康的身体,还是健康的心理,不论是此时,还是将来,都会面临着被淘汰出局的可能,不同的,不过是迟早而已,不在此时,便在彼时,如此而已。
2. 一篇作文引发的血案!常州小学生被逼跳楼,家长痛哭为何不给说法
6月4日,常州市11岁的小学生缪某在上完俩节作文课后跳楼,抢救无效死亡。导致她跳楼的原因是因为在作文课上,语文老师袁某对其作文批改有关,在一篇《三大白骨精观后感》中,缪某写到:“有些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袁老师在此批注传递正能量五个字后,继续批改和指导其他学生作文。而缪某也下去继续修改作文。第二次由于举例不当原因袁某建议学生从孙悟空契而不舍的精神写起,期间并没有言语冲突,没有辱骂殴打等情况发生,这一点在联合调查小组调查了45名学生和3名老师之后得出的结论。
不论是家长或是学校,在注意孩子的文化课成绩的同时,更应该注意孩子思想的教育发展。在智商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情商的发展。尤其是处于青春期对孩子,自尊心强,容易走极端,家长和学校应该疏导孩子学会面对困难,窘境,要如何正确面对挫折,才是全面的教育。如今,学校说已经尽最大补偿给家长协商,已经达成合意,相关部门已经启动对袁某师德师风问题的调查,届时会公布调查结果。
3. 小学生缪可馨跳楼,是因为学习成绩虽然较好但心理素质较差吗
先不评价小学生缪可馨跳楼是否是因为学习成绩虽然较好但心理素质较差。进来吃瓜的群众们请先缅怀这条鲜活的生命一分钟。
4. 常州小学生坠亡涉事教师为什么会承认去年曾打女孩耳光
常州坠亡的小学生的父亲缪先生说,去年10月,缪可馨(坠亡学生)就曾告诉家人,自己在课上被袁某(涉事教师)扇过巴掌,“感到很伤心”,事发时校方并不知情,是缪可馨坠楼后孩子父母提起此事,袁某才承认的。
据河滨小学李校长介绍,1993年,涉事老师袁某毕业于一家中等师范学校,此后一直从事教育工作。此前,袁某曾在农村的三个学校教书,于2003年8月入职河滨小学。
李校长称,袁某业务能力很强,经常代表学校参加教研活动比赛,还被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此外,自李校长2010年调到河滨小学起,从未接到过学生、家长对袁某的举报,在家长对老师的满意度调查中,也未发现袁某存在问题。“她还获得过常州市十佳辅导员称号,总地来说非常优秀。”
李校长还说,事发后第二天是周五,校方曾向袁某表示不用来学校,可以在家休息。但袁某认为自己没有过失,坚持照常上课。
(4)缪可馨父母是做什么的扩展阅读
常州小学生坠亡过程
袁某是缪可馨的班主任及语文老师。事发的6月4日下午,缪可馨所在班级第二、三节课为语文作文课连堂,教学内容为修改读后感。读后感是袁某在一星期前布置的,因此作文课上,袁某让学生们自行修改。
在事后向联合调查组提供的情况说明中,袁某表示缪可馨写的读后感是关于《三打白骨精》的,自己曾单独为缪可馨批阅这篇作文。当时,她给出的建议是“要围绕观点,写一个具体的事例”,并在缪可馨的作文本上写下了“传递正能量”五个字。
后来,缪可馨对作文进行了修改,添加了一段同学间相互欺骗的事例。大意是,一个同学看中了另一个同学的笔,因此不择手段地获取。此后,袁某要求缪可馨以“孙悟空打白骨精时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角度重写一篇。但在缪可馨家长展示的女儿作文本截图上,未有这篇重写后的作文。
据学习李校长介绍,两节作文课下课后,袁某让孩子们上厕所,自己留在教室内批改作业。缪可馨在此时走出了位于四楼的教室,来到了围栏附近。
“学校四层的围栏有1.1米高,缪可馨身高1.4米。她当时不能直接翻越过去,而是慢慢爬上去的。”李校长说,负责调查此事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曾对他表示,缪可馨爬上护栏的过程中,曾有两名学生注意到了她的行为,还询问她想干什么,但缪可馨没有说话。“孩子们都太小了,没有防范危险的意识,就懵懵懂懂地走掉了。”李校长说,这一点后来也告诉了缪可馨的家长,他们对两个孩子的行为表示理解和原谅。
5. 十岁小女孩因作文被评“负能量”,竟然坠楼身亡
因为语文课作文被评“负能量”,十岁小女孩跳楼自杀
这几天又有一则惨痛的事件进入了人们的视线:
江苏常州的一个正在上五年级的10岁女孩缪可馨,在上了两节语文课后从四层教学楼一跃而下,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个花一样的年纪。这是人们看到以后都为止心痛的事情。
缪可馨的母亲说,缪可馨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活泼开朗,不仅是最近语文考试是第一名,而且作文成绩也不错。
但是她没想到在上了两堂作文课以后,她会带着痛苦的表情跑出教室跳过栏杆并从四楼一跃而下。
根据女孩的母亲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女儿自杀是因为老师将她的作文定义为为“传递负能量”。
在这篇《三打白骨精》的读后感中,缪可馨认为白骨精很善于欺骗,于是发出感慨:
“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但缪可馨的作文并未得到老师的认可。老师将这段话标出,并注明“传递正能量”。除了有争议的“传递正能量”外,作文中还有很多生动、充满画面感的细节也被删除。
看过文章的都知道,单纯从遣词造句以及文章的顺畅来说,对于小学生来说这绝对算得上是一篇范文。虽然文中出现了诸如将《西游记》作者记错、有个别错别字的小错误之外,不难看出队伍一个五年级的孩子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文章,小学五年级的孩子,能够将事情描写的通顺和流畅,其间不乏高难度词语乃至是成语的正确运用,这殊为不易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好作文。
再说回这篇文章的批改,对这篇作文中把《西游记》作者写成罗贯中,这种常识性的错误视而不见,反而大段删减,圈出或者划掉那些带有描述性的,原本可以让作文更增灵性和趣味的词语,被老师一改,文章瞬间索然无味,没有任何突出点了。
缪可馨事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
其实说这么多回过头来看目前最迫切的、最需要的、最能够实际解决问题的,还是还原缪可馨跳楼前后的因果链条,窥探孩子的内心世界,探求究竟是什么让她抛弃恐惧和不舍,纵身一跃。而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不仅仅是为了查清楚缪可馨的真正死因,同时也是为了让教育者从类似的事情中吸取教训。总之,我们不能让一个孩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离去。同样,在事实还不清晰的情况下,也不能让一个老师,承受这么多的攻击和指责。
如果最后事实清楚,还是那句话,道德的交给道德,法律的交给法律。希望大家能够理智的对待这件事。
6. 小学生缪可馨跳楼,家长占主要责任吗
我个人认为家长是占有主要责任的,首先从心理教育上来讲,家长的做法很不过关,其次在日常生活中家长也可能会给孩子过多的压力。
1、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长应当为孩子树立一个健康的榜样。首先来说这个孩子的心理就不算是很健康,作为祖国的花朵,应当积极向上特别的阳光,而这个小女孩所表现出来的却是承受不了一点打击。这有可能就是因为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尽到教育的职责,没有对孩子以身作则,致使孩子心里有点扭曲,在老师对他批改作文之后做出了傻事。
综上所述,一个巴掌拍不响,小女孩选择轻生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父母,父母在平时的生活中应当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作为老师应当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为孩子做一个表率。
7. 小学生疑因作文被批“传递负能量”后坠亡!老师错了吗
老师批评学生作文负能量是没有错,但老师收家长给的红包是错!老师在寒暑假办收费培训班是错!老师当众扇学生耳光是错!学生出事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老师在学生坠亡事后回避家长,拒绝任何沟通与解释!把学生的作文直接撕掉是错!
而且,有学生的家长在群里给老师点赞,支持老师没错,她也没有任何的表示。不知道是天生冷漠还是故意回避。
所以,缪可馨同学的悲剧,她老师有错!
8. 金坛区山水网新闻事件河滨小学四年级女生缪可馨是怎么死的
更正一下,缪可馨是五年级,不是四年级,从小在眼前长起来的一个丫头,学习成绩还挺好的,出事前两三个星期,周末还跟她妈妈来办公室玩的,这一转眼说没就没了,太可惜了!
9. 涉事教师承认曾掌掴坠楼小学生:为何“追责”终究走向“抄检”
“缪可馨坠亡事件” 从“作文批语”不当开始,已经渐入深水区。不过,就目前所能搜集到的信息来讲,依然不能证明“涉事教师”跟“缪可馨的坠亡”有直接关系。所以,对于“缪可馨的家长”来讲,想要追责“涉事教师”,其实大概率上不太容易。但是,基于共识层面的准则,抄检“涉事教师”的火候,却刚刚好。
就拿“缪可馨坠亡事件”来讲,有不少家长还恬不知耻地在“家长群”中声援涉事老师。我们暂且不说“缪可馨坠亡”和“涉事教师”有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仅凭“缪可馨坠亡”,作为同班同学的家长,就不该把站立场当作表真心。虽然说不上对与错,起码吃相有些难看。
与此同时,作为“声援涉事教师的家长们”,难道真的就对“涉事教师”没有意见吗?显然是值得怀疑的。所以,当我们“全面抄检”这位“问题教师”时,也请“家长们”(包括涉事老师的家长)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造就“缪可馨坠亡悲剧”的部分力量。
10. 14岁女孩坠亡生前发生了什么事坠亡背后藏有什么故事
6月28日四川成都双流区发生一起坠楼事件,14岁女孩祝小小从自家11楼坠亡,就在这个14岁的女孩儿追完之后,她的母亲朱女士爆出了令人气愤的消息。她说她的女儿生前曾经遭到过一个企业老板的性侵,并且导致了怀孕以及堕胎,她还回忆说,在六一儿童节那天,她的女儿跟她说妈妈,我感觉我得了抑郁症,而且还有点严重。她的妈妈就带着她去医院检查。
未成年女孩儿在心智和成长上的经历是非常不成熟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往往就会使他们容易调到危险的陷阱当中去,我不知道这个做母亲的是怎么想的,希望大家能够多多的关注自己的孩子,以防他们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