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开养老院国家给补贴吗
按照国家的规定是有补贴的,但是因为各地的财政收入不同,补贴费不同。补贴项目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培训补贴、用工补贴、小额贷款与担保、按揭贷款贴息。
1、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性或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对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
其中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燃料)等价格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免收养老服务机构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
3、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生活垃圾、粪便清运等费用,可在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下,经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救护与生活用车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核定后免征养路费。
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予以扣除。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国家扶持发展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执行。
(1)养老机构的基本标准扩展阅读: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1、无偿性。
2、直接取得资产。
一是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二是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2. 老人到底应该在家养老还是到养老院养老
当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已正式迈入“1.5亿时代”之后,在家养老还是到养老院养老,几乎已经成为每一个三代之家不可回避的话题。
2017年12月29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这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方面的首个国家标准,标志着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标准化管理的新时代。
《基本规范》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资质、服务项目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为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出了最低要求。其中包括养老机构提供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获得相关许可;开展外包服务的,应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等。
民政部在解读时表示,在贯彻落实《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全国将推动建立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在保证基本服务质量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更多元化发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基本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成为今后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管理的第一块基石。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3亿,占总人口的16.7%(65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人,占总人口的10.8%);而在其中,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空巢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51.3%。
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促使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养老机构成为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重要方式。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对每日经济新闻(ws)记者表示,完全靠政府的养老模式难以成功,完全靠市场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于三无老人,由政府来兜底,社会大众的养老事业则需要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这是比较符合中国文化、国情的养老方式。
据中泰证券研报预计,2016年国内养老产业市场规模接近5万亿元,预计2020年有望达到7.7万亿元,而到2030年则可能超过20万亿元。
机遇之下,许多国内企业,包括知名保险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在内,都已开始布局养老机构。
不过民政部指出,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缺乏可遵循的原则,社会评价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也缺乏依据。另一方面,由于服务主体、所在地区、规模大小、兴办时间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不同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别,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当前,由于行动不便、失智的老年人群体已经达到4000万人,这也对当前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在解读《基本规范》时表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关系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也关系他们子女工作生活,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
明确提出资质及质量要求
在此情况下,民政部组织编写并报请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基本规范》。
民政部指出,《基本规范》填补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空白,健全了养老机构标准体系,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供了指引。
从标准的内容来看,《基本规范》明确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基本标准,为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出了最低要求。当然,《基本规范》鼓励养老机构在具备基本质量的基础上,能够有不断提升的机制和空间。
其中,基本标准包括养老机构应持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包服务应与有资质的外包服务机构签订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规范》明确,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数据,目前全国医养结合机构已有5814家,床位总数为121.38万张。相比于2亿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来说,百万计的养老床位显然远远不够。
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后王雪辉认为,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还伴随着高龄化和失能化的发展趋势,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对医养服务供给机构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在服务项目与质量要求上,《基本规范》列出了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医疗与护理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等9方面服务项目。
其中,在部分项目上还严格设置了相关指标。例如,要求应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体检,每年不少于一次;老年人II度及以上压疮在院新发生率应低于5%。
此外,在环境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上,《基本规范》要求,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平方米,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对于评价方式,《基本规范》还明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要求应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服务满意度测评,向住院老年人或相关第三方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并形成分析报告。此外,宜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每经记者周程程
每经编辑陈旭李净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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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津宜善园养老院坐落在那里在天津那个区,基本情况如条件:价格等有个作 介简。
所在地区: 天津 - 天津市 - 西青区 机构类型:养老院 机构性质:民办 成立时间:内2018年9月 建筑面积容:2.2万平米 床位数:147张 收住对象: 自理 收费区间:8000 - 15000 特色服务: 可接收异地老人
4. 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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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什么?养老保险如何做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基本养老金由什么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参保人员缴费不足15年,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处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障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是对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后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这一原则更多地强调社会公平,有利于低收入阶层。一般而言,低收入人群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指养老金相当于在职时工资收入的比例)较高,而高收入人群的替代率则相对较低。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获得更高的养老收入。(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既要体现社会公平,又要体现个体之间的差别,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强调养老保险对于促进效率的作用。(三)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都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即要求参保人员只有履行规定的义务,才能享受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养老保险缴费为条件,并与缴费的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直接相关。(四)管理服务社会化。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政府委托或设立社会机构管理养老保险事务和基金。
5. 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二、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5)养老机构的基本标准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六条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国家关于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侵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二)未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擅自执业的;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四)进行非法集资的;
(五)未办理变更手续,其活动超出许可范围的;
(六)其他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网络-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6. 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凡具备相应条件(包括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申办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二、是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的文件;批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是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养老机构要照章纳税,如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法管理权限,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照顾;依法减免养老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必须有护士或者医生管理者.(有耐心照顾老人的人,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人真少。)还得有成立个基金会.利用社会的帮助让敬老院更好的发展.
需要提供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如果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02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03
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04
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05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06
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四条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