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老年人为何会有婚姻危机,该如何化解
会出现危机是因为婚外情和生活过于平淡。很多中老年夫妻都会说一点感情都被吵架吵没了。其实,吵架可以看作是一种情感的宣泄,能让双方压抑的情绪都得到排解。妥协的一方应当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得到心理补偿,如受到言论肯定、赞美等。在争吵中,应学会把握应对机制、折中、妥协、约定协议以及轮流坐庄等是比较好的方式,但强调一点,长期的单方妥协不利于夫妻关系维护,因为这样会使一方情绪受到长期的负面影响。
其实夫妻俩在有困难的时候,更应该团结在一起。要记住,放弃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有直面问题,才是真的勇士。其实每一对想要离婚的夫妻,在离婚之前都会有一定的预兆出现。可是一些夫妻中总会有一方忽略了这些小细节,其实婚姻本质的问题就是夫妻双方的沟通不够,导致不懂彼此的心思。能够坐下来经常的深度沟通,这样两个人才明白彼此的需求,婚姻才能走得更远。
2. 老年人代际婚姻有哪些问题
选择“代际婚姻”的老年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好。他们走上“代际婚姻”结合之路,多是寻求同龄人再婚难度较大的缘故。据有关部门调查,丧偶男性老年人再婚需求高达77.8%,而女性只占22.2%。
男女比例的失调,使许多男性老年人求偶愿望难以实现。而“代际婚姻”的出现,则为老年人再婚拓宽了领域。据一些“代际婚姻”老年人讲,为了能找到老伴,必须摒弃传统观念,再婚不要问年龄,要问满意度和幸福度。
在“代际婚姻”中,一般是男性偏大,而女性偏小。两者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双方生存利益上的一种交换。
然而,生存利益上的公平交换,却不能代替感情上融洽,因为感情毕竟有其固有的法则,那就是非功利的。“代际婚姻”虽然不乏成功的例子,大多数结果并不容乐观。其原因大致有:
其一是年龄相差悬殊,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双方的沟通,为日后的婚姻埋下隐患。一般双方共同的话题不多,平时很难说到一起去,缺乏沟通,加上各自生活习惯不同,日常生活中很容易产生摩擦,久而久之,给婚姻生活造成危机。
其二是生理差异比较大,生活上不协调是“代际婚姻”难以持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到了花甲之年甚至是古稀之年,而另一方则刚过半百,甚至年纪更轻,生理上的不协调是在所难免的。时间短还能忍受,时间一久,很容易出现婚姻的裂痕,处理不好,就会以分手告终。
其三是“代际婚姻”得不到子女的支持。现在大多做子女的,对老年人再婚还算积极,但是大多数子女对老年人找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甚至比自己还小的伴侣则难以接受。有些老年人虽然顶着子女的压力,同年龄比自己小得多的女子结婚,但婚后多数却不能与子女保持良好的关系。
其四是社会对“代际婚姻”的偏见。面对“代际婚姻”,有人说它是“老牛吃嫩草”,也有人说它是“金钱与青春的交易”。在婚姻方式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你情我愿,本无可厚非。但一些女性和社会学者认为,“代际婚姻”是对女性的歧视,不宜提倡。
3. 老年人的婚姻出现问题时,应该如何解决
如果说老年人的婚姻出现的问题,一定不要总是想着离婚,两个人都已经在一起这么久了,肯定是有很深的感情的,这个时候没有必要什么事情都想着离婚,首先肯定还是应该多想一想对方的好,想一想两个人年轻的时候,还有自己的子女,尽可能解决矛盾。
两个老年人一定要注意夫妻的相处之道,还是那句话,老夫老妻了两人都得学会宽容,在意见不合时多换位思考,多替对方着想。年轻时这样,年老后更加应该这样。每当要吵架的时候,还是多想想年轻的时候,多想想老伴的优 点、想想老伴平日里怎么对自己好,怒火也就会烟消云散了。
4. 针对老年人再婚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1、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自主权。
《婚姻法》第三十条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2、《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继承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由此,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老人在婚前的财产所有权不会因再婚而受到影响,而再婚后的上述财产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在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可自由约定其财产的归属。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不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况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对全部遗产进行分配。
4、老年同居、“走婚”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样,老年同居、“走婚”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当“走婚”遇到了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时财物发生了损失、被盗等,子女都可能将责任归咎于另一方或其家人,引发矛盾和纠纷。同居、“走婚”的形式,虽然排除了因老年人再婚引发的房产、财产等分割问题的纠纷,但事实上并不合法,不受法律的保护。另外,老年同居、走婚也为诈骗者创造了可乘之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是防止被骗的有效途径之一。
5. 老年人婚姻问题
保姆和你爷爷现在都啥态度?肯定离不开钱的问题。唉!
6. 中老年人的婚姻心态是怎样的
到了中年以后,夫妇们可以摆脱干扰,对对方进行重新认识。孩子们已经或就要离开家庭版,而夫妇中常已有一权方希望从事务和职业中退出而不再争取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个阶段,使很多被忽视的生活内容,也包括性问题,得到充实。有人认为,夫妇们在“空巢家庭”中会遇到感情上的困难,这不一定正确,在孩子离开家庭以后,许多夫妇的婚姻满足感反而上升了。
对于那些婚姻满足感水平一直很高的夫妇,这一阶段是其婚姻中最幸福的时期。当然,相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某些夫妇,仅仅是有共同抚养的孩子在义务才留在一起,这个义务一旦解除,他们对其婚姻的不满有所增长,使离婚率在中年以后突然增长。但对大多数夫妇来说,这个阶段几乎就像又一次新婚。60岁以上的夫妇半数认为这一阶段是婚姻中最快乐的时光。
婚姻满足感可以帮助老年人加强对生活的信心。具有亲密婚姻关系的老人更容易排遣抑郁。老年男子更倾向于专一性地依赖妻子作为伴侣,而老年妇女的伴侣则比较多样化,包括朋友和子女在内。这也许是老年鳏居者抑郁率高于寡居者的原因。已婚者,无论男女,死亡率均低于未婚者。看来亲密关系对人的生存也是有价值的。
7. 如何提高老年人的婚姻质量!
一、保持乐观精神,培养健康的心理。老年人对生活要充满信心,尽量做到性情豪爽,心胸开阔,情绪乐观,尽量发挥自己在知识、经验、技能、智力及特长上的优势,寻找新的生活乐趣。
二、拓展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老年人应当根据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把生活内容安排得充实些,如练书法、学绘画、种花草、养禽鸟、读书报、看影视剧等。这样既可舒展心灵,又能珍惜时光、学习新知识,使生活更有意义。
三、善于摆脱烦恼,保持清心寡欲。面对生活中的烦恼事不必心绪不安,更不要处于郁闷状态,而要通过各种途径把坏情绪及时释放出来。对于外界名利之事要善于超脱,对家务事不要操劳过度,让自己保持一份好心情。
四、注意饮食营养,加强体育锻炼。一个人拥有健康的身体更能保证心理的健康。老年人平时要多摄取优质蛋白质,多食用富含维生素、低脂肪的食物,如瘦肉、奶类、蛋类、豆制品及莲子、桂圆等。老年人还应选择适宜的运动项目,如散步、慢跑、打拳、做操等,强度以感觉舒适为宜。
五、重视人际关系和心理交流。老年人既要注意联系老朋友,又要善交新朋友,要经常和好友聊天谈心,交流思想感情,做到生活上互相关心体贴,思想上沟通交流,在集体活动和人际交往中取长补短,汲取生活营养,使自己心情舒畅、生活愉快。
8. 90多岁的老年人叫什么婚
那得看他们老两口结婚有多少年了,五十年是金婚,六十年是金刚钻婚,七十年是白金婚,七十五年是钻石婚。如果二十岁结婚的话,九十多岁了,也有七十多年婚龄了,至少白金婚了吧
9. 老年人代际婚姻有哪些要点
结婚自由,对老年人也是一样的。选择多大年龄的人组成家庭,完全是老年人个人的自由。鉴于“代际婚姻”存在的种种问题,所以,那些热衷于“代际婚姻”的老年人应三思而行。如果已经选择了“代际婚姻”,则需要在多个方面做好调解与适应。
(1)婚前要慎重选择
再婚对老年人来说也是一件大事,所以需要甚重选择,千万不可盲目。
首先对于那些正在“忘年恋”中的老年人,应该慎重考虑,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在年龄上比自己小很多的他(她),自己欣赏对方的什么?幸福的婚姻是以爱为基础的,不能夹杂着别的目的,例如金钱、地位等。
现实中,有很多年轻的女性,可能希望有一个富足的生活,就不惜嫁给一个老年的男子,以希望能继承财产。面对这种情况,老年朋友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做好未来年轻妻子和子女的财产纠纷问题。
其次要考虑到“代际婚姻”可能出现的压力和后果,包括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女方的心态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对相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代沟问题,要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能够以足够的宽容和理解对待对方。
(2)接受彼此差异
对于“代际婚姻”的双方来说,既然选择了一个年长或者年幼的对象,就要接受对方目前的一切,其中包括性格、爱好、性生理现状等,否则这种婚姻就无法维持下去。
不可否认,“代际婚姻”在生活方面或许要克服一些别人遇不到或较少遇到的难题,但这种结合所展开的也是一种人生的另一种美好境界,关键在于双方怎样对待和处理。若处理妥帖,或许双方从生活中所得到的欢乐,是同龄夫妻所很难体会到的。
(3)老夫少妻性调解
“代际婚姻”中夫妻双方常常出现性生活方面的不和谐,其主要表现就是男方在性生活中无力满足女方的需要。对此如不及时加以有效地调试,轻则会直接影响夫妻感情,严重的会导致婚姻的解体。
在“代际婚姻”中,男性的老年人应该主导性生活频率。
首先,对于年龄较大的丈夫来说,仍要发挥男性积极主动的特点,主宰、支配夫妻间性生活。这样老年人就可以更多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身体状况,适当地安排性生活,控制其强度和次数,这样也会使老年人的妻子得到相当程度的性满足。
其次,老年人还应以丰富的性经验来弥补性能力的不足。年龄较大的丈夫虽然性欲弱于年轻的妻子,但老年人在这方面的经验却远远比对方丰富。经验能完全弥补性能力的不足。因为老年人知道哪些地方是女性敏感区域,老年人知道用什么方法可调动起她的性兴奋,老年人还可以用较长的勃起时间来适应女性性兴奋速度的缓慢。若老年人把注意力更多地用在生殖器直接接触之外的性前戏上,那么就会大大延长性交时间,使对方体验到相当程度的性快乐。
(4)老年人多展示宠爱
不管女性处在什么年龄段上,她们总是希望从亲密的身体接触中得到较大的快感,希望男方能够给予一些亲昵。所以,在年轻的妻子面前,老年人应该做到让她们时时感受到宠爱,而这种感情恰恰可以成为性感的有力补充。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改变,“代际婚姻”,尤其是老夫少妻现象会越来越多。那些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代际婚姻”的老年人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一些问题,产生了后悔情绪,就应该及时调整心态,因为年龄不是距离,生活总是要过,只要调整得好,“代际婚姻”照样可以给我们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