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事业单位退休活动经费有文件吗
一、活动经费标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9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0元;活动经费按部门单位退休人员的实际人数提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二、使用办法:为充分发挥单位自主权,满足单位和个人的个性化需求,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金委办发〔2017〕60号)精神,不再提留20%统筹活动经费,1200元活动经费全部由各单位自行使用。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不得发给个人和挪作他用。请各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贯彻至下属单位,并做好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退休干部职工的各项待遇。
2. 市人退发(1992)064号关于提高退休干部管理、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
可能已经作废了,具体问题你可向当地12333劳动人事社保热线电话咨询或投诉。
3. 退休人员工会福利规定
法律分析: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不论属于何种所有制性质,也不论实行何种经营机制、用工制度和分配形式,均应按新《工会法》的有关规定计拨工会经费。
二、从1992年7月1日起,工会经费的计提口径,由过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各种价格补贴后的2%计算,改按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算。计提的工会经费,各类企业单位均按《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渠道列支,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费或事业费中列支。
三、为便于全面、准确、及时地计拨工会经费,各基层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提本月工会经费,并于每月15日前按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费分成的有关规定上解经费。对无故逾期拖欠或不如实计拨的单位,主管部门可按〔81〕京银会字第26号文规定通过银行进行扣交,并扣收滞纳金。
四、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费用列支渠道的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各类外商投资企、事业单位。
五、市、区、县工会和编制在市、区、县工会的靠财政补贴或工会经费补贴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集体福利事业的离休、退休人员享受同级党政机关离休、退休人员同等待遇;其中实行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费用由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实行社会统筹的人员,其费用的支付渠道和解决办法,分别由市、区、县工会与同级财政部门按全国总工会、财政部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商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4. 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应由行政支出吗
退休干部到底由谁来管,逢年过节有无福利?
5. 离退休公用经费是什么
问题一: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包括哪些 所谓行政事业单位概念,是我们国家多年来沿袭下来的习惯提法.实际是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大类.另外,有时人们还习惯说企事业单位,就是指企业和事业单位. 通俗地讲,(一)所谓行政单位,就是国家各级 *** 机关部门,其成员是国家公务员(不包括党委系统、人大系统及法院、检察院).(二)所谓事业单位,就是事业编制单位.人员进出由 *** 人事部门控制.其经费分为三种情况: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事业单位中有种特殊情况,就是该单位虽然是事业性质,但有 *** 职能,也就是说可以在社会上进行处罚,如卫生防疫站等,这样的单位属于 *** 全额拨款的具有 *** 职能的事业单位.(三)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事业单位越来越少,改革的方向是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如报社、出版社等都改成集团了
追问:
可不可以列出行政单位有哪些机关部门?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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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其它类,如粗睁环保事业单位,莫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问题二:请介绍国家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5分 目前国家对离退休人员没有公用经费一说啊。离退休人员不再办公,自然不会有公用经费的。
问题三: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分别指什么 行政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基本工资。它是国家 *** 给予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包括标准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地区生活费补贴等组成)、半脱产人员生活费补贴、保留工资等。
补助工资。它是基本工资的补充和延伸,是对在职职工生活、工作方面的补贴,包括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小单位伙食补贴、粮油补贴等。
其他工资。它是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之外,发给行政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
职工福利费。它是用于增进职工物质福利,帮助职工家属解决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困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探亲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公费医疗经费、洗理费等。
社会保障费。它包括丁国家规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尚未划转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
(2)公用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它是指行政单位用于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会议费、租赁费、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用油和燃料费等。
业务费。它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包括县以上党派团体业务费、宗教业务费、外事部门及其他行政单位的临时出国人员制装费、差旅费、国外生活费补贴和外宾差旅费、招待费、有关部门的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材料的印刷费等。
修缮费。它是指行政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和租用公房租金,以及不足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设备购置费。它是指行政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购置费。包括一般设备购置、专业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图书购置及其他购置等的费用。
其他费用。它是指除以上各项费用之外的费用。
经常性支出的核算,通过设置“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二级科目进行,并在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发生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
借:有关科目
贷: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年终结账后,“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科目无余额。
问题四:山西省离退休公用经费 您好!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调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管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目前除了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之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中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谢谢阅读!
问题五:离退休特需公务费是什么意思 (1)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按中组部、人事部(人发[2002]51号)文件规定调整至每人每年500元。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委老干部局通知,提高后的离休干部特需经费中,200元原则上仍按我省原有规定发给离休干部本人自主使用,其余300元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掌握,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不得直接平均发给离休干部本人。
问题六: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用走什么科目 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用走“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各项费用,其中就包含有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规定交纳地方统筹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支付离退体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 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其他费用。
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所以退休人员活动费是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科目
问题七:企业慰问离退休职工发生的费用列入什么科目? 管理费用--福利费
问题八:国家离退休人员政策法规 转载自政策网络:
老干部离休退休以后,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还要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当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中发[1982]13号)
l 政 治 待 遇
对于一切离休退休的老干部,他们的政治待遇,包括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某些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应当一律不变。(中发[1982]13号)
在举行重大庆祝会、纪念会等,要请离休干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劳人老[1982]10号)
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原则上按同级在职干部的待遇阅读机要文件、听重要报告、看必要的学习材料以及参加重要的政治活动和会议。
对因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休干部,在不违背保密制度的原则下,老干部部门指定专人赴离休干部住地送阅重要文件或口头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国办发[1983]39号)
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据各地经验,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一些活动。(劳人老[1983]18号)
l 离退休费待遇
■1999年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条件在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国家规定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生活费。
上述办法仅限于这次增加离退休费,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时,离退休人员仍按《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人发[1997]91号)规定的办法执行。(国办发[1999]78号)
从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当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水平应与机关事业单位大体相当,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幅度,1999年应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应比1998年月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目前养老金的实际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今年已经对养老金进行了正常调整的地区,在这次调整中相应冲减。(国办发[1999]69号)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中国 *** 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工人),是否同干部一样享受老红军、老干部待遇的问题。根据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工资过低和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应享受老红军、老干部的待遇。其标准工资低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十七级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级的标准工资额。(由所在单位负责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已经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离职休养的规定办理,并从批准之月起执行。)([81]劳险字9号)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专)级......>>
问题九:退休老干部活动款记在哪个科目里? ?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 退休老干部成为社会人,不应该有公款支出的什么活动费。
如果是 *** 党组织的活动,由党费支出;如果是政务活动,由单位相关经费支出,如果是借党员活动之机,游山玩水、锭款消费则是违规违纪行为,不但不能报销,还要追究责任。
我们国家,老人干政现象严重,助长了部分退休老干部有人养无人管的歪风邪气;退休下来仍然在原单位要待遇要福利,不仅对在职人员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问题十:退休干部的待遇求详细 受党中央早在1982年中发13号文件中,就明确指出,“老干部离休以后,一定要很好的安排照顾,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并注意很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这应该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政策原则之一。”一、 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中组发【1981】17号文件“关于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安排和组织好离休退休退职党员的组织生活,列入重要议程。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做得好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切实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 关于老干部阅读文件规定。1981年中组部和中央办公厅下发厅(密)发【1981】36号、组通字【1981】40“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的通知”,要保证离退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就地安置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由原工作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他们阅读文件,并建立切实可行的阅读制度。1、 按照中央文件规定的阅读、发放范围,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适当的增发中央文件,专供各级离退休干部阅读,需要增发多少份文件,各单位可以报市委办公厅增发。2、 要让离退休干部和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材料。发给在职干部的学习材料,应同样发给离退休干部。3、 各级党委组织要建立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制度,对行动有困难的可以用车辆接到单位来阅读,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指定专人到家里和医院向他们传达重要文件精神。4、 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给离退休干部的专用的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严防失密泄密。三、 关于老干部报刊征订工作新党老字【1986】14号文件要求各级老干部门要在尊重老同志何种报刊意愿的前提下,为他们顶一种报刊,其费用从老干部公用经费中列支。1、 公用经费包括活动经费和特需经费共计900元,特许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新人发【2002】40号、乌人字【2002】72号 )2、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离休干部发挥作用,开展文体活动、订阅学习资料、节日慰问活动、健康疗养和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等开支。公用经费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当年结余可以跨年度使用。四、《关于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学费报销问题的通知》新党老财基字【1992】19号文件的规定。1、离退休干部在新疆老年大学及其分校学习,凡学习一个专业的,其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全部报销;凡学习两个专业的,第二个专业的学费,由离退休干部原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50%;从学习第三个专业起,学费全部由个人自理。2、离退休干部上老年大学,因报销的学费,在其单位离退休干部活动费中列支。五、关于老干部探亲和享受一次性探亲待遇的问题根据劳人老【1982】10文件《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老干部离休后,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外,本人还可按现行差旅费开支标准报销一次探视父母子女回原籍的往返车船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陪同人员费用自理,另外只报直线,绕道费自理,时间不限。一、 离休干部健康疗养、参观和车辆配置的规定1、 根据劳人老【1983】17号文件规定,组织老干部健康疗养要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期分批地进行。2、 关于参观工农业建设,可按照劳人老【1983】18号文件执行,这项活动以就近就地为主,原则上限于自治区境内。3、 离退休干部用车配车标准,新党办【1995】30......>>
6.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办法》(财社字〔1997〕66号),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是保障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和开展必要活动以及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等所需的专项资金,是单位预算资金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保证离退休人员个人待遇经费,兼顾其它支出;
(三)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四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
(二)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加强经费管理,努力节约支出;
(三)认真编报经费决算,开展经费使用情况分析;
(四)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五)对所属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实施监督。第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的预算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决算的审批和离退休经费的管理,制定离退休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等。第六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在单位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的财务部门或独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的财务部门归口统一管理。第七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是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情况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经费收支计划。第八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的主要内容包括:离退休人员个人待遇经费、公用经费,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经费和专项经费。第九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编报的要求:
(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本着收支平稳的原则编制离退休经费预算;
(二)按照“零基预算法”编制离退休经费预算;
(三)离退休经费预算的编报,必须符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并附预算编制说明书。第十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批准后,作为各单位预算执行的依据。预算执行中除因国家政策调整和机构、人员发生大的变化,确需进行必要调整以外,一般不办理追加(减)预算。第十一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管理的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离退休经费预算,确保离退休人员个人待遇经费,有效使用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四)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努力节约支出;第十二条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决算,是全面反映各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等民政部的综合性文件。各单位必须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有关文件规定编报经费决算,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第十三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经费分析指标,其中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支出占预算的比重、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指标(具体内容和计算方法可参照附件)。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十四条各单位要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离退休经费预、决算编报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每年7月20日以前,各单位还须报送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有关报表。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离退休经费的监督与检查制度,主动配合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进行审计与检查。监督与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经费开支及使用管理情况;
(三)财务法规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经批准由国家财政拨款的有关人民团体和离退休经费归口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中央级企事业单位。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7.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包括什么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包括用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考察、文体活动、重大节日和住院看望、生日祝贺、丧事吊唁等方面的支出。比如《陕西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规定省级离休干部(含提高享受省级单项待遇)公用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厅级离休干部(含提高享受厅级单项待遇)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其他离休干部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
行政事业单位省级退休干部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其他退休干部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所需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由离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掌握使用,主要用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考察、文体活动、重大节日和住院看望、生日祝贺、丧事吊唁等方面。
离退休人员福利费主要用于开展对离退休教工集体福利体现和部分个人困难补助,主要有以下方面:
(1)孤寡老人生活困难补助、因病致贫的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
(2)看望伤病、高龄退休教职工等有关支出;
(3)离退协各分会开展老年人集体性慰问支出;
(4)特殊节日的全校性或针对性人员的慰问支出;
(5)各个涉老组织骨干人员的电话费补贴;
(6)老年人文体活动公共设施的小额修建、维护费支出;
(7)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等。
此项费用由离退休工作处监督管理,经离退休工作处与各涉老组织协商使用。
8. 沈阳市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退休干部作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市属及市属以下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均属本规定管理服务范围。第三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退休干部的统一管理服务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实行以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管理为主、居住地(街道、乡镇等,下同)管理和退休干部自我管理为辅,专群结合,条块结合的办法。
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负责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和组织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退休干部居住地负责组织退休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沟通退休干部同原工作单位及人事部门的联系。
退休干部可以建立自管组织,进行自我管理,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建立协会、联谊会等。第四条 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退休干部工作。各县、区要建立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相适应的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一)退休干部原则上保持在职时所享受的基本政治待遇。各单位要为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政治学习、组织活动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单位举办有关的重大会议和群众活动时,要邀请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
(二)退休干部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费和有关补贴外,同时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各项非生产性福利待遇。
(三)退休干部就医,要适当从优。属于建国前参加革命的、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因公致残的,实行看病优诊;退休时享受干诊、优诊待遇的,退休后仍保留原待遇。退休干部体检,由原单位组织,随在职干部体检一起进行。
(四)患急病、重病的退休干部用车,原单位要给予必要的照顾。对原是副局级以上的退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二十五元交通补贴费,其他退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三元交通补贴费。
(五)对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退休干部,原单位要给予定期或临时性补助。
(六)各单位在分配住房或出售商品房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照顾退休干部。退休干部私有住房需要维修,本人无力解决的,原单位要给予人力、物力帮助或适当的经济补助。
(七)对无子女或丧偶独立生活的退休干部,原单位要和居住地组织密切配合,给以必要的照顾,妥善安排他们的晚年生活。对身边无子女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将其在外地工作的一名非农户子女调来居住地,人事、劳动部门要给予办理调转手续,公安部门要准予落户。
(八)各单位要在重大节日期间做好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
(九)退休干部去世后,原单位要协同家属做好丧葬及后事处理工作。第六条 提倡退休干部在身体允许、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为两个文明建设从事义务服务;鼓励和支持有专业技术的退休干部从事技术、咨询工作;允许退休干部从事其他劳动,其范围和报酬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退休干部再工作的管理工作,由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负责。
(二)退休干部再工作的审批程序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单位同意,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市、县、区人才市场办理签证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三)退休干部办理再工作签证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按其月报酬的3%和合同期限,一次性向人才市场缴纳管理费。人才市场应将管理费中的75%作为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拨给同级退休干部管理部门掌管使用。
(四)对不按审批手续私自聘用退休干部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对不办审批手续的退休干部,原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补办。第七条 退休干部活动经费,按规定每人每年六十元由财政部门拨给,全部留给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用于组织退休干部开展活动,不准挪作他用。退休干部管理经费为每人每月二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于每年年初按本单位退休人员总数一次性拨给市、县、区人事部门掌管使用。县、区人事部门要将收到的全部管理经费,按40%的比例上交市人事局。退休干部管理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全局性的活动。退休干部经费结余部分,可转下年度使用。第八条 对确有困难要求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人事部门要本着就地就近和控制大城市人口的原则,做好审批安置工作,各单位要给予支持和帮助。
9. 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哪些方面开支
问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可以用于哪方面的支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的精神,各地都陆续提高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并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如福建省省直单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标准予以保障。
退休干部公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报刊杂志、节日座谈、慰问探视、参观学习、老年教育、文体活动,以及活动场所器材添置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必要开支等。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单位统筹掌握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挤占挪用或违反规定发给个人使用。
单位应制携宴睁定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拨付、使用范围、报销流程、审核监督等内容,强化对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精细管理、专款专用。
以某单位为例,我们可以参考借鉴,结合实际在经费允许开支的框架下丰富细化相关活动内容和标准:
1、参观考察活动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参观考察等活动。各单位可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以“城市变化、经济发展”等为主题的参观考察活动。参观考察活动可以选择旅行社,并签订委托协议,原则上在省内范围活动,当日往返,不得到上级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开支范围为活动所产生的租车费、门票费、餐费、讲解费、场租费等,可以购买与参观考察活动相关的适量点心水果、矿泉水等,人均餐费标准不超过40元/次。参观考察活动一年不超过2次,每次人均不超过300元。发票报销时需附上费用清单、旅行社委托协议。
2、各类会议活动支出。主要用于举办退休人员培训会、座谈会、通报会、团拜会、茶话会、祝寿会等,开支范围为会议活动辩岁所产生的场租费、讲课费、餐费、交通费等。活动时的用餐应以工作餐为主,人均费用不超过40元/次。在春节、重阳节等期间举办退休人员相关会议或活动的用餐标准,人均费用最高不得超过100元/次,一年不超过2次。举办培训会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支付标准,参照本地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执行。
3、帮扶、送温暖慰问支出。帮扶、送温暖支出是用于退休人员因生活困难、患重大疾病、长年卧床不起、去世等所发放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标准。对当年已发慰问品或慰问金的退休人员,如当年去世,本着关心关爱原则,每人每年可再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最高不超祥毕过1000元。
4、其他活动支出。用于改善和丰富退休人员活动场所而产生的公共阅读报刊、材料费、维修费和添置器材、活动设备等支出。
负面清单:
1、不准使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搞请客送礼活动。
2、不准违反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使用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从事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专户,设立 “小金库”。
5、不准将退休专项活动经费并入单位行政经费账户,使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7、不准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报销与离退休工作无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