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摔倒扶不扶
应该扶起来。
“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遇见到老人在路边摔倒时,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帮助和救助老人。但确实是近几年老人被救助后反过来冤枉救助人员的案例也出现过几例。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日起,如果我们再遇到这些帮人反而被讹诈的事件就无需恐慌。因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已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现实情况:
个人道德与体制机制不是相互隔绝的,人类发展史证明,从生态系统到社会系统,每一个要素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互生共生的关系。以一些老年人为例,缺乏法纪约束导致了非理性,乃至社会失范。而司法执行机构的判断失误,又误导了社会心理和行为。
今日大陆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欠缺,加上某些地方法律机构的判处失当,给社会道德投下阴影。“跌倒老人扶不扶”这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更是社会治理的综合问题。好心帮助别人反而被诬陷,这是一种让人感到十分无奈的事情。
2. 老人摔倒撞伤头部,扶不扶
这位知友,在日常生活中,看见老年人跌倒,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将老人扶起来,然而,老人跌倒原因很多,卫生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否则,很容易加剧损伤哦!
一,这些情况,要等一下再扶
1
有外伤、出血,要立即止血、包扎;
2
有呕吐,要先将头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
3
有抽搐,要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
4
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5
如有肢体疼痛、畸形、关节异常、肢体位置异常等提示骨折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6
问询有无腰、背部疼痛,双腿活动或感觉异常及大小便失禁等提示腰椎损害情形,如有,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二,这些情况要缓慢扶起、平稳搬动:
1
呼吸心跳正常,意识清醒、无剧烈头痛、口角歪斜、言语不清和手脚无力等提示脑卒中的情况;
2
无肢体疼痛、畸形、关节异常、肢体位置异常等提示骨折的情况;
3
试图自行站起,可协助老人缓慢起立,坐、卧休息并观察,确认无碍后方可离开;
“热心+冷静”,
举手之劳的温度,
传递的亦是城市文明的程度~
3. 老人摔倒路过的人不扶,最终死亡,这种情况怎么办
当你的善良换来的不是赞扬,而是恶果时,下次你就失去了善良的心。所以老人摔倒要不要扶的问题就很棘手,那么在当下的文明社会,我们究竟要不要扶呢?答案是肯定的,不扶就是对生命的漠视,那么在遇到被讹的问题时,法律一定要出来帮助这种行为。所以司法机关的审核至关重要,一定要花大时间调查清楚,因为这可能影响整个社会准则。除了要还帮扶者一个公道外,更要对讹诈之人加大处罚,达到警示的效果。
如果人人都不愿意这样做,整个社会肯定会不良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能帮就帮,不能因为有风险,就完全不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样肯定要承担社会责任。见死不救是否担责,从道德层面来说肯定遭到谴责,如突遇一位老人摔倒是求还是不救,是该救还是不该救,按理说是应该救,并且是非救不可,一个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无法换回。
4. 老人路边摔倒我没扶,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如果是因为老人自己摔倒,而没有扶的话,我觉得并不需要担心自己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以及后果,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导致他人受到伤害,那么国家法律层面,并不会让被告人受到法律惩罚。
如果老人为了讹诈帮助自己的人,就做出各种骚扰或者伤害帮助者的事情,那么帮助老人的人就应该主动寻求法律的帮助,因为只有通过法律武器,才能够让这些心存恶念的老人,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及制裁。
5. 老人在公交车上不扶着摔倒怎么处理
摘要 1、如果老人摔倒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比如没看路摔倒、自身疾病原因摔倒、被人推倒等,公交车不负责任。
6. 您对老人摔倒后,该不该扶怎么看该如何做更好
一是南京彭宇案,以及后来又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件重庆的万鑫案、南京彭宇案、郑州李凯强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道德风气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
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跌倒,无人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死亡。保安说不是冷漠,怕承担责任。跟帖中许多人都提及受彭宇案影响很大,怕好心没好报!该案正让全社会付出惨痛代价,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二是当前社会风气确实存在着正气不彰的歪风。“好人没好报”、“坏人横行”,投机者得利、助人者“流血又流泪”。大学生救人英勇献身,却遭到无良捞尸者“挟尸要价”……一个个极不健康的现实标本,让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和漠视。
三是“济危扶困”和见义勇为成为稀缺品,相对应的表象是道德的沦落,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公民契约理性力量薄弱导致的社会信任纽带断裂。
助人为乐的精神一直使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美德。也正是有这种优良美德,我们国家才能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才能一次次从灾难中走出来,获得更大的进步。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不去帮助他人,要说不,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
在全社会进行道德教育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助人为乐,乐善好施,见义勇为,敢作敢当,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等成为社会的主旋律,让每一人深深体会到责任的重要。关注老年人,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问题,除了法律的刚性保护之外,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才会充满人间温情。
7. 遇到摔倒老人扶不扶
遇到老人倒地,都应当进行搀扶。扶了以后,如果被讹诈,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老人摔倒危险性不容小觑,也别立即扶起来,先分清楚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轻拍老人双肩,在耳朵两旁大声呼唤,看其是否丧失意识。如果没有任何反应,继续花5~10秒观察其胸部和腹部起伏状况,以便判断对方是否存在呼吸。如果胸部和腹部没有起伏,甚至没有脉搏,应该为“心脏骤停”,需要立即做心肺复苏,并拨打急救电话。
第二,如果老人丧失意识但呼吸尚存,则很可能是陷入昏迷。先判断有无颈椎或椎体骨折,如果不能排除骨折可能性,应先做好颈部固定,在保证脊椎不移动情况下,慢慢搬动,让患者侧卧位,以防因舌后坠、呕吐等原因导致窒息;如果确认颈椎骨折,千万不要让颈部活动,把毛巾、毛毯等放到头周围,用砖、石头等把头固定,避免晃动。另外,如果口腔内有异物,应该用手指清理干净,并拨打急救电话。
第三,如果老人意识清醒,应该问清楚跌倒发生前的情况。有没有剧烈头痛、恶心呕吐、全身无力、大小便失禁等,以便判断是否发生了“急性脑血管病”;有没有头晕、心慌、胸痛、出汗等,以便判断是否突发急性心梗。如果发生上面的情形,那么不能直接扶起来,应该马上拨打急救电话。
第四,如果没有上述症状,询问老人疼痛的部位和程度,检查有没有出血、青紫、肿胀、畸形等,及时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措施。如果局部疼痛厉害,很有可能出现了骨折,此时不能贸然搬动,以免关节错位。如果出现了“假关节”,比如本来没有关节的地方出现了关节,或是本来不能活动的关节活动了,也要让其待在原地,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7)老年人摔伤不扶怎么办扩展阅读
北京政府计划立法鼓励和保护施救行为
老人发病晕倒,路人大多围观而不敢管,因为已经有太多故意讹诈的例子,消费掉了大家的同情心和爱。不过很快好心没好报的局面就将得到改善。
北京政府已经计划立法鼓励和保护施救行为。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可以在医护人员到达之前对患者进行救治,其现场救治行为受法律保护。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提供救治的人恶意索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你会怎么解决老人摔倒无人扶这一问题
保护现场,注意阻挡来往车流,不要撞到他,轧到他,也别让野狗什么的咬到。然后观察伤势,问询他的情况,问他自己能不能起来,他要是说能起来,就让他自己起。如果起不来,就问他的家人联系方式,帮他通知家人。有必要,同时报警,或者帮他打个120,让专业人士来处理。
9. 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
原标题:路遇倒地老人扶不扶 城管队员告诉你答案
陌生老人摔倒在街上,到底扶还是不扶?许多人面对这个问题都挺纠结。临安城管局城东中队楼骆乐、郑思敏以及高虹中队金志钱、顾大全路遇摔倒的老人时没有犹豫,果断扶起老人并将其送回了家。
近日,由城东中队、高虹中队队员组成的机动组巡查至畔湖路石镜街口时,发现一位80多岁的白发老婆婆跌倒在马路边上,一只鞋子也掉落在旁边。他们立刻上前将老人扶起来,发现她右脸颊已摔破了,眼睑下方也乌紫了。队员郑思敏掏出手帕轻手将老婆婆伤口擦干净,并准备送她去医院就医。但老婆婆坚持说自己没事,一定要回家,并说出自己是胜利村人、住在锦胜小区等相关信息。队员们只好按照老婆婆说的地址用执法车将她送回家。
在车上时,老婆婆说她刚才一个脚下不稳、跌倒在地时,自己怎么爬都爬不起来,而周边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都视而不见,无一人停下来帮忙。而城管队员的出现,才让老人觉得人间自有真情在。下车时,老婆婆对着几位队员不断地说:“谢谢领导,现在的领导真好!”
“将老婆婆扶起来送回家只是举手之劳,当时也没有想太多,谁家都有老人,都有不方便的时候。”我们四位城管队员如是说。同样的,他们用实际行动在倒地老人扶不扶这个问题上交出了自己的答案。
笔者手记:针对时下热议的“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不少市民不想去扶,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这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缺少信任的体现。但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危险、身处困境,将心比心地去想一想,社会需要温情,需要诚信,也需要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美德。因此,答案应该是肯定的,那就是扶一把。
10. 如何解决老人摔倒不敢扶的问题
老人跌倒现象,这是一个值得分析的模型。当老人跌倒后,为什么众人没有一个人敢上去搀扶。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复杂。我们不能单独地批判悠悠大众,经过调查之后,许多人都想上去搀扶,可是害怕被讹。为了简化这个问题我将帮助方简称A,跌倒方简称B。我们先来分析B方跌倒的原因,因为它是令人困惑的,他究竟是正常跌倒的还是非正常跌倒。我们先分析自然摔倒的情况,这就与B方没有直接的联系。而A不扶老人,是因为他不是个好人。而好人为什么也不扶呢?是因为害怕自己被老人或者他的儿女讹上。这不是良心的泯灭或者丧失,而是一种自我保护。当好人的利益不断受损,那么谁愿意来当好人呢?那么中国会出现一种什么样的情况,那就是好人越来越少,中间者和坏人越来越多。 而现在分析非正常摔倒,这主要责任则在B方。而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社会不断追求物质丰富化,而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没有投入相对应的精力与资源,这是导致非正常性摔倒的发生。而我们对于经济建设也要不断发展,适应现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冲击。而精神文明建设也不应忽视,由于忽视也会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 由于上面的两种情况,很难立竿见影的解决问题。其实我们把一个中间的过程被忽略了。在正常摔倒中,好人不是不想不扶老人,而是扶老人之后,他的利益会受损。这是他所不愿意面对的,所以他选择了漠视。如果我们国家有一条保护好人不受利益损伤的一条法律,那么那些愿意当好人都会去当好人。因为怜悯是人的天性,让人违背天性是以很痛苦的事情。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对于这个老人跌倒现象该如何设置一条法律。我们应该:跌到家属诬陷帮助者,不应该无理向帮助者索要赔偿费用,经发现跌倒家属应补偿帮助者精神损失费,费用应是其曾向帮助者索要过的费用。而对于作证者,应给予百分之十的赔偿费用。帮助者可以不要求赔偿,但是跌到家属必须支付作证者费用。而对于非正常摔倒也同样适用,由于非正常摔倒只是为了图利,倘使无利可图或者自己的利益受损,谁会去无故摔倒呢。那么老人摔倒现象咱可杜绝。 其实我在思考是不是我们整个法律体系出现了问题,它总是在保护冷漠者和好人,而作为冷漠者既受到法律保护,并且由于不做好人,利益不会受损。所以大部分人选择作为冷漠者形式出现,这就是中国所谓的现状。而我觉得法律应该去保护好人,至少要有专门保护好人利益的法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