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去世十几年了,原单位也没有了,上哪儿查档案
去人力社保局去查。
不让普通人去查,可以让原单位改编的单位的人事部门开据介绍信查档。
档案:
1、档案的形成者。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以及一定的个人、家庭和家族形成的。
2、档案来源于文件。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也具有实效、功用、离合等个性差异。从文件到档案是一个批判继承的辩证运动过程。从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来说,两者完全相同的,但从时效、价值和系统性上来说,档案是对文件的不断扬弃。首先是时效性批判,档案是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件;其次是价值评判,档案是办理完毕的文件中具有保存价值的部分;最后是系统性批判,档案是把分散状态的文件按一定逻辑规律整理而成的信息单元。因此,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文件是档案的素材,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3、档案的形式多种多样。档案的形式包括载体、制作手段、表现方式等。从载体来看,有甲骨、金石、缣帛、简册、纸质、胶磁等;从制作手段来看,有刀刻、笔写、印刷、复制、摄影、录音、摄像等;从表现方式来看,有文字、图表、声像等。
4、档案的本质属性。档案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价值性等特点,其中历史再现性为其本质属性,其他特点为其一般属性。因此,可将档案的定义简要地表述为:档案是再现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始文献。
2. 已故老人档案在哪能查
法律分析:人事档案只有组织部门才可以查询,即单位党委出具介绍信,说明理由,派2名以上的党员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调档查询。 不能取回已故人的档案。人事档案必须有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不管你父亲去世几年。
法律依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第六条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 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3. 档案一般在哪里
个人档案现阶段一般存放的比较多的地方是学校、公有制单位、人才中心。
(1)学校:
一般高中、中专、大学不管是是私立还是公立,都是需要给学生建立档案的。这个时期的档案也被称为“学籍档案”。
(2)公有制单位:
离开学校后,就是一份完整的阶段性档案。如果是进入公有制单位,单位都是具备档案托管资质的,所以档案都会跟着个人从学校调动到单位档案管理处存放。
(3)人才中心
这个人才中心是指具备档案存放资质的机构。接收和管理着从学校、公有制分流处的人员档案。是接收档案材料最庞大的机构。
比如你在私企、外企供职。你自己考工作室、开公司。那你的档案都是存放全国各省市县的人才中心。
4. 老人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如果是自己丢失的,遇到这样情况你首先应该积极地寻找,让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仔细的查找,没有找到就要去单位或者是单位的主管部门去寻找。2.如果个人确实将档案存放到当地劳动部门,且劳动部门查找后发现档案丢失,则是工作人员的失职,我们这个时候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5. 退休人员档案保存在哪里
退休后存放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
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
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
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
个人档案会存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
副标题回答:档案存放手续如下:
1、开具《委托存档商调函》、根据存档形式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
(1)开具《委托存档商调函》一般有两种情况:符合单位委托存档和个人委托存档条件的按《商调函》的第一项办理。符合单纯托管档案条件的按《商调函》的第四项办理。
2、接收审核档案、核发《存档凭证》:
(1)根据存档形式分别发放《存档人员登记表》(单位或者个人)一式二份。注意:单位登记表要在“聘录用单位意见上”盖章
(2)根据存档人员填写的《存档人员登记表》,审核档案并在《存档人员登记表》上对档案要件情况做标记;如符合档案要求要在表上加盖“有”章,否则写“缺” ;
档案编号;签字、加盖公章,存档凭证和《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交存档人或人事代理单位留存;个人要开具交费通知单(最少交半年存档费);档案入库。
(3)登记发证:对所接收的人事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归库,对人事代理单位委托的存档人员不发《存档凭证》,个人委托或单纯托管档案的存档人员须核发《存档凭证》;并将凭证号记载到《存档人员登记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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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老人个人档案一般在哪里扩展阅读:
职工档案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认定缴费年限、退休年龄、有毒有害岗位时间的重要凭证,是职工取得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
6. 退休后个人档案在哪里
在单位办理退休,这时劳动者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的档案里。
个人缴纳社保办理退休在最初缴纳社保时就已经存放在人社局的代理中心,灵活就业的人员手里会有一份档案代存协议,这份材料是便于灵活就业人员查询和转移档案的。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在代缴社保的期间没有找到新单位,不转移档案,那么他们的档案会一直保存在人社局,在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纪后,可直接带好相关材料前往人社局申请退休即可,他们的档案也会一直寄存在人社局。
所以,在办理完退休后,不管是单位退休的劳动者还是灵活就业的自由职业者,其档案都会留在人社局
7. 普通老百姓的档案一般在哪里
普通老千姓的档案在派出所,普通老白姓一出生档案就在派出所那儿登记了,你不拿档案就没人会拿走,除非你调走或升官
8. 个人档案应该存放在什么地方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高校毕业生应重视档案:
伴随毕业季,众多高校毕业生将走出校门。随着自主求职、创业的趋势不断增强,不少毕业生对个人档案的存放和管理并不重视。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关系到今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需妥善管理。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档案是证明个人学习经历的材料,其中有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党团材料。大学毕业后,学生档案需要经过转正定级才能成为干部档案。
一旦档案丢失未能进行转正定级,将导致干部身份丢失,进而影响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户口调动、养老金计数及发放等。而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结婚、生育等事情都需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如果档案丢失就无法办理这些证明。
因此,即使是选择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应重视通过正规途径保管个人档案。
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提醒,高校毕业生应在有效期内持报到证到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以证明身份,落实自己的档案,从而保护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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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老年人的档案存放在什么部门
人一般的档案都在市档案馆保存着,死后一般的户头15年后被销毁所以档案。档案销毁制度 为了提高室藏档案的质量,制定档案销毁制度。一、坚持档案保管时间的标准,即短期保管的档案年满15年,长期保管的档案年满50年。二、对保管期满的档案,必须进行鉴定,确认无继续保存的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提出销毁意见。三、领导对销毁档案进行审查,并签批销毁意见。四、对经领导批准销毁的档案,须由二人监销、销毁完毕应在销毁报告上签字。
10. 退休后档案在哪里
退休后档案存放各地有所不同,原则上仍由原单位保管,也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