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與戶口的關系
如果是你自己交養老保險,那就有關系了,要到你戶口所在地去辦理。如果是單位交,就沒有多大關系。
如果戶口遷移,保險金有一定的變化,因為保險金是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來算的。
Ⅱ 養老保險跟戶口有關系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戶口沒有關系,只要是企業正式職工,就可以參保,靈活就業和農村或者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戶口有關系,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不能異地辦理
Ⅲ 社保跟戶口的關系是什麼
省內轉移按照廣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粵府辦【2008】76號)內的容規定處理。規定中說道: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接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並存檔。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發給參保人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視同繳費賬戶儲存額、地方養老金總額實賬轉入新參保地。
也就是說您在廣州購買的社保可以轉到深圳繼續累計年限,享受養老保險金是累計滿15年,要是你在一個地方連續繳納了10年,那麼退休時候領取的養老保險金是按照連續繳納10年的養老保險的地方領取並按照其物價水平領取,要是繳納的幾個地方都不足10年的,則要展昭戶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領取戶口所在地的物價水平的養老金!要是您退休時想領取深圳的養老保險金(廣東物價水平高,推薦在廣東省內領取),則還需繳納7年都在深圳繳納養老保險金!
要享受養老保險金是累計繳納15年,您還差8年!退休後的醫療保險是連續累計繳納10年!就可以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你要是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問我!
Ⅳ 戶口和養老保險的關系
1、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有義務接收戶籍地居民轉入的養老保險。
2、如果不是參保人戶口所在地,但是是參保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也有義務接收符合規定的參保人的社保遷入現帳戶合並。(超齡不是戶籍地的社保,當地社保局是可以不接收的)
不是接收遷入參保人的社保就一定要承擔發放退休金的,如果你在接收地累計繳納社保滿10年,你將來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累計繳費年限15年,可以選擇在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參保地居民的退休待遇。也可以遷移回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戶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3、如果遷入社保的參保人在當地累計繳費沒有滿10年的,將來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遷出社保到繳費滿10年的繳費地或戶籍地帳戶合並,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累計繳費年限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在辦理退休地領取退休金。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的相關規定: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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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戶口和社保有關系嗎
本地戶藉參保的繳費工資和非本地戶藉繳費工資不同,繳費比例也不同,享受的待遇也有一點差異。
1、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領取養老待遇或未退休)發生的戶口遷移,參保人只需要將起之前的社會保險關系及其資金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待新戶籍地接收並處理完轉移手續後,即可在新戶籍地繼續按照當地的規定參保即可;
2、若戶口遷移時,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則有兩種情況需要注意:
一是,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職工醫保待遇,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社保;
二是,戶口遷移時,已在原戶籍地辦理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的養老保險待遇及非職工醫保待遇(如居民醫療),則戶口遷移不會影響養老待遇,但可能會影響居民醫療保險(因居民醫療與職工養老分屬於不同的社會保險類型,部分地區以當事人在外地享受職工養老為由,不得再次參加遷入地的醫療);
三是,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情況,原戶籍地或新擬遷入戶籍地可以確定為本人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一般為累計繳費達到10年及以上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已建立社保關系的戶籍地),則無影響。
否則,建議當事人在原戶籍地繼續繳費,待可以確定某一地可作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時(或辦理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時)結合前面所述的醫保政策規定,如有需要再行辦理戶口遷移。以免因此影響當事人的社會保險待遇,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問題一:沒有,外來務工人員是可以在當地繳納社保金的。
問題二:可以,廣州工作戓買房無規定外來人員不準。但要轉回戶口回廣州可能有困難。
問題三:是的,你可將關系轉回戶口所在地,等有工作時再續保,到退休時保證養老金交納夠15年,醫保金夠10年就可以了。
(5)養老保險和戶口的關系擴展閱讀:
收入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
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系,不管是僱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Ⅵ 養老保險與戶口所在地關系
1、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有義務接收戶籍地居民轉入的養老保險。
2、如果不是參保人戶口所在地,但是是參保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也有義務接收符合規定的參保人的社保遷入現帳戶合並。(超齡不是戶籍地的社保,當地社保局是可以不接收的)
不是接收遷入參保人的社保就一定要承擔發放退休金的,如果你在接收地累計繳納社保滿10年,你將來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累計繳費年限15年,可以選擇在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參保地居民的退休待遇。也可以遷移回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戶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3、如果遷入社保的參保人在當地累計繳費沒有滿10年的,將來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遷出社保到繳費滿10年的繳費地或戶籍地帳戶合並,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累計繳費年限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在辦理退休地領取退休金。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的相關規定: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Ⅶ 戶口與退休金的關系
退休金(待遇)與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及戶口性質,是有關系的:
1、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2條的規定,當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與社保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相關;
2、根據本法第13條、15條的規定,由於各地的統籌養老金賬戶(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等)存在差異,因此戶口所在地及戶口性質不同,退休後的待遇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戶口遷移應注意的問題:
根據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身份證姓名只能是其戶口「姓名」內容,不能製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稱,因此請同學們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一定要仔細檢查;
製作身份證,是以本人戶口為依據,因此戶口遷移證所填內容一定要與本人學籍資料所填內容相同,以免對您在校的學習,生活帶來不便;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情況,其姓名、年齡等戶籍內容一般不予更改。
網路戶口
Ⅷ 戶口遷移和養老保險有聯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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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規定,參保人因為內工作變動,或者因容為遷往異地,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以保證參保人合法權益得到保證。
在具體工作中,需要履行轉移手續,辦理流程中涉及到養老保險接續聯系函和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養老保險接續聯系函是由原參保地填發,也就是轉出方發往接收方的聯系函,在接收方接到養老保險聯系函之後,經過審核同意之後,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發往轉出方,經過此程序之後,才可以辦理正式轉移手續。
之所以這樣的操作,是為了對接雙方都認可,對當事人也有好處,避免來回扯皮,互相推諉的現象發生,這樣的操作辦法,如同轉移檔案是一個道理,必須有接收方,轉出方的雙方認可才可以。
Ⅸ 養老保險與戶口有關系嗎
沒有關系。現在全國正在聯網,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都是一致。只要你們繳納的養老專保險屬保險,具備,一是每年繳費基數一樣,二是實際繳費年限一樣,三是都是在大連參保,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會一樣。不會因為戶口問題出現不一致。
所以不必擔心戶口問題。
Ⅹ 戶口遷移和養老保險之間有什麼聯系
戶口遷移後社會保險可以辦理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