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關養老保險改為普通企業社保,個人賬戶怎樣接續視同繳費怎麼理解
原先有工作經歷(要有檔案記載)但未交社保的年限,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按已經繳費計算)。
不影響退休。
㈡ 養老保險視同繳納年限,個人帳戶怎麼計算
可以自己查詢抄養老報銷賬戶細節襲信息。
養老保險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個人帳戶對帳單:每年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將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對帳單發到每一個參保人員手中,通過個人賬戶對賬單查看繳費和帳戶記錄情況。
㈢ 請問養老保險視同繳費月數是什麼
養老保險視來同繳費月數是指當地自在未實施養老保險的繳費制度期間,本人在某一期間由於政策規定的原因,未進行保險繳費的年限,被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家的規定,在實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前參加工作的,經過審核,可以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按照國家政策,可以視同繳費年限的,也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3)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個人擴展閱讀:
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若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㈣ 養老保險自己交的給算視同繳費那錢能拿回來嗎
你的表達連個標點都沒有,不知這樣理解對不對啊!?你是說養老保險是你版自己交了些權年,是不是算連續繳費是嗎?是!已經繳納的社保費,不管是單位給你繳納還是你個人繳納的,只要中間沒有間斷都視同連續繳納,如果中間有間斷的不是很長,一般也有相應的措施可以補繳後連續上,這樣到您退休年齡時,只要年限夠了,就不會影響您拿退休金。你們繳納的保險費已經按規定的比例納入國家統籌和你個人賬戶了,如果意外或者年限不夠,一般會退回你個人賬戶里的錢。個人繳納的比較簡單些,一般個人是不會吃虧的。
㈤ 社保 視同繳費 計算個人繳費
2014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目前最新的政策):
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退伍軍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復員退伍軍人享受四部分養老金,而且其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退伍軍人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4、優待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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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有哪些規定認定為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
當地來開展養老保險個自人賬戶之前的連續有效工齡,視同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比如,吉林省是1995年7月份開始建立養老保險賬戶的,則1995年6月份之前的工齡視同為繳費年限。特殊情況下貌似只有當兵期間視同年限。
㈦ 請高人指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里,視同交費年限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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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以後才有繳費基數,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在退休計算養老金時,是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算繳費基數的.
㈧ 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從什麼時候算起
視同繳費年限,是實行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的工齡。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
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8)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個人擴展閱讀:
與實際繳費年限的區別
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一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二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1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按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要求建立、健全職工基礎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並按要求填報《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登記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繳費情況表》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變化情況表》。
1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單位申報情況將數據輸入微機管理,同時相應建立參保單位繳費台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根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變化情況表》,相應核定調整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13、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1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繳費年度結束後,應對職工個人帳戶進行結算,包括當年繳費額、實際繳費月數、當年利息額、歷年繳費累計結轉本息儲存額等。利息按每年公布的記帳利率計算。
㈨ 關於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問題
我國養老保險是從1978年開始的,之前的工作年限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之後的工作年限不能作為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只有參加養老保險並繳費的年限才能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