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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孝敬的人物故事

發布時間:2021-01-12 06:17:56

1. 聖經那一章講應孝敬父母

(提摩太前書 5:8) ……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不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

「你們做孩子的,要在主里服從父母,因為這是正義的:『要尊重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命令。」(以弗所書6:1-3)
(箴言 23:22) 22 生你的父親,你要聽從; 母親老了,也不可輕看。
(利未記 19:32) ……『要在白發的人面前起立,要關懷老人,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提摩太前書 5:3, 4) ……要尊重寡婦,就是那些確實是寡婦的。4 可是,寡婦如果有兒孫,兒孫就應該先在家裡學習實踐敬神之道,報答父母和祖父母,因為這在上帝眼中是可悅納的……

2. 如何按聖經孝敬父母

以弗所書6章1~3節:「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回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答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從上面的經文告訴我們,在基督里的合一應是具體表現為子女在家庭中的順從。從上面經文也可以認識到基督教中孝與傳統中儒家思想中的孝的差異。兒女不聽從父母,就如同樹枝無視樹根一樣,不僅違背自然規律,依社會秩序也是一大罪惡。儒家與基督教在自然規律與社會法層面都重視孝。但儒家從倫理角度談論孝,而基督教則將孝的起源追溯到神,具有宗教意義。
可以從兩方面理解
一、在基督教,兒女的順從是在主里的順從。表明兒女的順從應出自對神的敬畏之心,不應該是單純的倫理意識。
二、在基督教,子女的順從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強調孝是我們必須遵守的神的命令。像這樣在儒家上,孝雖具有人本主義性質,但在基督教,孝思想以神本主義為基礎。
在不違背神旨意的情況下,應當尊重順從父母。

3. 聖經里哪一個是最孝敬父母的人

聖經當中最孝敬的。父母的人耶穌就是其中的一個人

4. 聖經中有關於孝敬父母的名句嗎最好註明出處。

聖經中 孝敬父母 的經文分享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 28: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color=Blue]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color]

利 20: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利 21: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利 21: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民 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凈,因為那離俗歸 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color=Blue]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color]

申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申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申 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申 22: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33:9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書 2:13 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

書 2:18 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書 6:23 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

士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士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士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士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士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士 14:16 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得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撒上 22:3 大衛從那裡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對摩押王說:「求你容我父母搬來,住在你們這里,等我知道 神要為我怎樣行。」

撒上 22:4 大衛領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衛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裡多少日子。

撒下 19:37 求你准我回去,好死在我本城,葬在我父母的墓旁。這里有王的僕人金罕,讓他同我主我王過去,可以隨意待他。」

王上 19:20 以利沙就離開牛跑到以利亞那裡,說:「求你容我先與父母親嘴,然後我便跟隨你。」以利亞對他說:「你回去吧!我向你作了什麼呢?」

王上 22:5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事。

王下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象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斯 2:7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

詩 27:10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箴 20: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 28: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耶 16:3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結 22:7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亞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托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太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5: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7: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可 7: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可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可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可 13:12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路 2:27 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

路 2:33 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

路 2:41 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路 2:43 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路 2:48 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路 8:51 耶穌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兒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

路 8:56 她的父母驚奇得很;耶穌囑咐他們,不要把所作的事告訴人。

路 14:26 「人到我這里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路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路 21:16 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

約 6:4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約 9:2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約 9:3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

約 9:18 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約 9:20 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約 9: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約 9:23 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羅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林後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提前 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提後 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來 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5. 《聖經》教導我們怎樣孝敬父母

許多人誤會基督徒不注重孝道,這是誤解。因為聖經里十誡裡面有一誡是關乎孝敬父母的,以弗所書這樣引用:「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十誡中每一誡都吩咐人不可作什麼,唯有「孝敬父母」可以得福,所以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可見聖經很注重孝道。今天我們從五方面思想如何孝敬父母:

一、應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父母生育我們,十月懷胎,辛勞養育,是一項恩典,提摩太前書第五章四節說作兒孫的在家裡學習行孝,「報答親恩」。顯然聖經認為父母對兒女有生育的恩典。現代青年受新思潮影響,以為父母本不想生育兒女,所以談不上什麼功勞。這不單不合聖經真理,也不合中國的孝道。「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這是中國人的教訓。因為父母最掛念的是兒女身體,從孩子出生到成長,每一天都關注他們的健康。所以父母生養我們,單單身體方面已有恩典。這正是聖經的教訓。聖經說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意思是說基督徒要照顧自己的身體,因為是神的殿。當然這話不是給那些整天只顧著自己身體的人的,但有些人卻太不顧自己的身體,縱欲損身,既不孝敬父母,也不尊重神的恩賜。

我們的生命是神借著父母給我們的,所以我們要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二、要奉養父母

「奉養父母」是聖經中在孝道上的用法,也是「孝」字本身的意義。中國人講孝包括報答親恩、供奉他們的需要。聖經里有沒有說奉養父母是孝道?有,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借著古人的遺傳,廢了神的律法,因為它們說已把金錢奉獻給神,所以不須奉養父母,這是一種取巧。可能曾經有過這樣的例子:有一個人只有一點錢,給了父母就沒有錢奉獻給神;奉獻了給神就沒有錢給父母,所以在這情形下他就把金錢奉獻給了神。但法利賽人用這個為借口說人如果奉獻給神,就可以不給父母了。說這話的人可能既沒有奉獻給神,也不奉養父母。所以從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話里可以看見,基督徒孝敬父母,應供給父母肉身上的需要,在父母在生的時候,盡兒女的責任奉養他們。

剛才提到有許多非基督徒認為我們不注重孝道,其中一個原因是基督徒不祭祀和拜祖先,其實中國到西周時代才開始有祭祖的事,周公制禮作樂,後人逐漸加添。祭祖並不代表孝順,若在生時不孝順,到死後才孝順就太遲了!二十四孝中雖然不少「愚孝」的故事,甚至有孝感動天的傳說。但那些例子都是父母在生時的孝順。有人父母在生時不孝順,甚至把父母氣死,死後卻大事鋪張,其實都是為傳揚自己的名聲,並不是真正孝順。

三、要聽從父母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弗6:1-2)「孝順」是孝敬兼順從。耶穌童年時順從他父母,離開聖殿回家。雖然他以天父的事為念,仍然聽從肉身父母之命。

從前在封建家庭中,有時父權太大,做父親的不善用權柄,或所發命令不合情理。但一般來說,聖經要我們「在主里」聽從父母,不是說父母必須是基督徒我們才聽從。「在主里」的意思是要在真理里聽從。父母不是完全人,未必所作的都對,也有叫兒女作壞事的父母,我們不能都聽從。若在惡事上聽從,等於陷父母於不義了,不算是孝。

古人論孝包括勸諫父母。當然父母常為兒女的好處籌算,只有少數本身為非作歹的,會叫兒女作壞事,真孝包括勸諫。提摩太前書第五章一節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不是不可勸責,但不可「嚴責」,要在勸中有愛有敬。古聖教我們勸諫父母要「下氣」、「怡色」、「柔聲」。「諫而不入,起敬起孝,悅而復諫。」意即勸諫父母時,要沒有氣怒的臉色,聲音柔和。若父母不聽,要格外敬愛他們,有機會再勸諫他們。這種溫柔而不斷的勸諫,與聖經的教訓相合。聖經沒有說要包庇做壞事的父母,而是要站在真理立場,不陷父母於不義。所以應該聽從父母,也應該勸諫。

四、讓父母分享你的成就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1-4節中,當主耶穌快要上十字架的時候,為門徒最後的禱詞中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然後又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主耶穌在世上榮耀了天父,我們作兒女的要榮耀父母。英文聖經常將孝譯作「honour」,即尊敬。其實孝順不止尊敬,還包括感恩,聽從,奉養和榮耀的意思。曾子論孝說:「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共下奉養。」

「尊親」即尊榮父母像主耶穌已經榮耀了天父那樣。我們極可能將一切成功歸功給自己,因為每人的成功都經過一番努力,我們對自己的奮斗有很深的印象,卻很容易忽略了我們現在的成就一半是父母辛勞的結果。但因為前一半不是自己的辛勞,所以印象不深。當你看見你的父母親動作越來越遲鈍,臉上越來越多皺紋,人也越來越老,健康也逐漸退步,你應該知道這些都是她為你辛勞的結果,我們應該欣賞父母曾為我們勞苦,將我們的成功與他們分享,這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安慰。

父母把期望放在兒女身上,到晚年才大失所望,是非常痛苦的。

林肯總統當選時,第一件事通知他的母親與他分享成就。華盛頓參加海軍訓練前,向母親道別,看見母親流淚,他便吩咐僕人將行李搬回,但他母親說:「我知道神會賜福給孝敬父母的兒女。」這正是以弗所書所講的「帶應許的誡命」。華盛頓明白他母親贊成他去,接受海軍訓練,終於成為美國總統。可見西方國家早期也注重孝道。

基督徒應照聖經教訓盡孝,並且使父母得尊榮。

五、要帶領父母信主

如果我們今天得到我們認為最好的福音,卻不將這最好的給父母,怎算得是孝敬呢?所有作父母的,也會將最好的留給兒女。就算不是真正最好,卻是她所認為最好的。我們今天肯不肯將最好的給父母呢?

帶父母信主,要為父母的靈魂「受生產之苦」。父母曾為我們的肉身受辛勞,現在我們是否願意為他們靈魂辛勞呢?為著帶領他們信主,可能有許多艱難,但你付的代價即如母親生他的時候有許多痛苦艱難。我們孝敬父母,必須冒著困難領他們得救。

我不算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因為我在十多歲的時候已離家流盪,而且對家庭有很大的成見,到我懂得欣賞我父母親的時候,可以說已經很遲了。有時在我們的人生中必須到了某一年紀才能領悟父母之愛。但可惜常領悟得太遲。「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待」,有一天你認為應該孝敬他的父母的時候,他們已經離開世界了!或者到你的兒女輕忽你的時候,你才醒悟過來,原來自己輕忽了父母!

你已把最好的福分給了父母了嗎?已趁他們在生時領他信主了嗎?

(網頁鏈接)

6. 聖經中提到的是孝順父母還是孝敬父母

孝敬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申5:16 「『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15:4 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
太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7. 聖經說我們要孝敬父母

「孝敬父母」一詞在聖經中出現10餘次。
在舊約中如下: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 19:3)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 20: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 5:16)

在新約中如下: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太 15:4)
要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在世長壽。(弗 6:2)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路 18:20)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 19:19)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可 7:1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可 10:19)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 3:20)

8. 聖經中孝敬父母的經文

「孝敬父母」一詞在聖經中出現10餘次。
在舊約中如下: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版也要守我的安息權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
19:3)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
20: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
5:16)
在新約中如下: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太
15:4)
要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在世長壽。(弗
6:2)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路
18:20)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
19:19)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可
7:1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可
10:19)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
3:20)

9. 聖經中有關於孝敬老人,比如奶奶爺爺之輩 的句子嗎

聖經中關於孝敬老人的經文:

「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她。」(箴專言23-22)

「你們作兒女的,要屬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1)

「你母親在那裡為你辛勞;生你的在那裡為你辛勞。」(雅歌8-5)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言23-25)

10. 聖經中有關於孝敬老人,比如奶奶爺爺之輩 的句子嗎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回19:32】 在白發的人面前答,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提前5:1】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提前5:2】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這里指的長輩,可以是父輩,可以以是祖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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