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市職工飯店退休,檔案該存放在哪裡
供參考:
關於規范社區管理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移程序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勞服社發〔2005〕1號
2005年09月05日
各區縣勞動服務管理中心(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
為了進一步規范北京市社區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轉移程序,根據《北京市實行社會化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管理試行辦法》(京勞服社發〔2004〕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已實行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因戶口在本市遷移,按以下程序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
1、戶口在本區縣內遷移的,由退休人員本人持戶口本,向戶口遷出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提出書面申請,社保所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後,到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人事檔案的轉移手續。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將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到退休人員戶口遷入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
2、戶口遷移到外區縣的,由退休人員本人持戶口本,向戶口遷出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提出書面申請,社保所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後,由本人持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出具的《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移通知書》(附件1)和遷出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北京市
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樣式1),到退休人員戶口遷入地的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相關轉移手續。由遷入地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將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移到退休人員遷入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
二、以個人名義在職業介紹(人才)服務機構存檔的人員,由職業介紹(人才)服務機構按規定為存檔人員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審批手續後,應及時將審批材料的原件放入本人檔案,由本人持職介(人才)出具的《職介(人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移通知書》(附件2)和繳費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北京市
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樣式1),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接收手續後,到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人事檔案的接收手續。
三、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在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手續和社會保險關系轉接手續後,由企業按規定整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填寫《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人事檔案移交名冊》(附件3);到繳費地的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接手續後,持《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人事檔案移交名冊》(附件3)、《北京市
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樣式1)、《預繳補充醫療保險資金審批表》(樣式2),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的交接手續並填寫《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人事檔案交接書》(附件4)。
四、國有破產企業、經批准退休人員實行社區管理的注銷(吊銷)企業,需填寫《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人事檔案移交名冊》(附件3)(經批准退休人員實行社區管理的注銷(吊銷)企業應及時將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承諾書放入退休人員本人檔案),由企業持市社保中心轉接社會保險關系通知原件、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北京市
轉往
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樣式1),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的交接手續並填寫《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人事檔案交接書》(附件4)。
五、因企業已注銷(吊銷)以個人名義申請,經批准實行社區管理的,申請人持市社保中心轉接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關系通知,分別到申報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和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相關轉移手續,申報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及時將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承諾書放入退休人員本人檔案;轉往外區縣的,申請人持市社保中心轉接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關系通知和申報區縣出具的《北京市
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樣式1)到戶口所在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和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相關接收手續,接收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及時將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承諾書放入退休人員本人檔案。
六、街道(鄉鎮)管理的失業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由社保所按規定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審批手續後,應及時將審批材料原件放入本人檔案,納入社區管理。
七、其他經批准實行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轉移人事檔案,參照以上程序辦理。
八、各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在接收或轉移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時,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按目錄清單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材料進行核對,特別是影響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的有關《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退休審批表》和《北京市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連續工齡審定表》(原件一份),是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內必存的材料,清點無誤後由接收人簽字。
企業和職業介紹(人才)服務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與相關材料進行整理,列出清單裝訂成冊;人事檔案材料不全的,由企業或原存檔單位補齊;對因各種原因不能補辦有關材料的,在辦理移交手續時,由企業或原存檔單位專門書面說明缺少材料的名稱與具體原因,由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將出具的補充材料或書面說明放入本人檔案。
九、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移通知書
2、職介(人才)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轉移通知書
3、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檔案移交名冊
4、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人事檔案交接書
樣式:1、北京市 轉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員養老金轉移單
2、預繳補充醫療保險資金審批表
3、區縣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通訊錄
二○○五年二月三日
主題詞: 人事 檔案 轉移
通知
抄送: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
北京市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2005年2月3日
共印60份
『貳』 退休後社保能轉入北京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的養老保險都是需要到戶籍所在地領取
不管在哪裡交的社保費,等退休的時候,都只能回戶口所在地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舉個例子,如果年輕的時候在上海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後退休了,但是如果戶口在黑龍江,那麼必須回黑龍江享受養老金。上海的平均基數假設是3000你交了20年,而當你退休的時候,黑龍江的繳費基數假設才1000,那麼你退休的時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時候回窮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輩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所以請所有目前戶口在西部等基數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數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人注意了,你要麼就在西部交社保,要麼就在退休之前把戶口遷到北京或上海,否則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筆巨虧本的買賣。那也許你會說,如果我的戶口在上海,那我在黑龍江交20年不就好了嘛,在基數低的地方交錢,退休的時候回基數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錯!一般這種情況下會拒絕你轉入!到時候你就聰明反被聰明誤了:在黑龍江享受不了,在上海也享受不了!不過有些地方對這樣的情況有了一些緩和的規定,比如允許你在退休前5年從基數低的地方轉回,再在本地繼續交5年本地的高基數,之後它才允許你享受養老金。這個政策各個地方估計都不一樣,今後打算轉的同學最好現在就去你當地的勞動局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免得退休時候發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叄』 外地職工退休後回北京,已有北京戶口,醫療關系能轉回北京嗎
可以在外地醫保開在北京長期居住的證明。指定北京某個醫院。把醫保落在那裡。你可以打聽一下我們這里是這樣的。
『肆』 北京退休人員轉社會,人戶分離的怎麼轉
按照企事業單位的轉轉移戶口辦理吧!
『伍』 退休人員北京社保轉外地手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在北京退休,醫療保險關系不可以轉到外地。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版規定,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僅限異地就業的在職職工,已經退休的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可以轉移。在權病假退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可以轉移到外地。
但對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報備,選定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除外),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先行全額結算,持單據回京報銷。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北京市朝陽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問題解答
離休統籌人員如何在異地就醫?
答:離休統籌人員在異地就醫應到個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急診除外),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離休統籌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全額結算,定點醫療機構應為離休統籌人員出具相關單據。對於離休統籌人員在異地發生的醫療費用,離休統籌人員應將費用明細、處方、原始收據及相關證明交到所在單位,單位匯總後,於每月1-20日向單位所在區縣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陸』 北京市退休的社保關系能不能跨區轉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專通知》(國屬辦發〔2009〕66號)第二條規定,已經退休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可以轉移。
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辦發〔2009〕66號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柒』 想問退休已後是按北京職工標准領取養老金嗎
按照北抄京標准領取退休金待遇。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捌』 我在北京已經退休多年,退休後把戶口轉回了老家 ,今天單位讓我把社保關系也轉走 ,單位對嗎
任何人退休後,均與單位沒有任何 關系。你完全不需要關心單位任何事
所以,你的社保關系與單位沒有任何關系。怎麼轉?
況且國家政策明文規定社會保險關系只有在在職的情況下才能轉移,退休不能轉移
『玖』 異地退休老人能把醫保關系轉到北京來嗎
可以。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