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刑事案件中屍檢都檢查什麼
刑事案件中屍檢的檢查內容包括如下方面:
1、屍體剖檢觀察,死者生前的各器官病變。
2、超生反應,人死後,軀體的組織、器官對刺激還能發生一定反應。
3、屍體現象,如面部及四肢發涼、屍斑、屍僵開始出現,其死後經過時間為1~2小時。
4、胃內容物,胃內食物在法醫學上有其獨特的意義。法醫工作者既可以根據胃內食物的種類和成分,推斷死者的進食地區、生活習慣和經濟狀況等情況,為偵查破案提供線索。
5、蠅蛆的生活史,是指蒼蠅從產卵、孵化成蛆,蛆蟲生長成熟之後變成蛹,成蠅後破殼而出在現場遺留蛹殼,完成一代蠅蛆的過程。由於蠅蛆各個生長階段具有規律性,因此在蠅蛆破壞屍體的情況下,是可以運用蠅蛆的生活史判斷死亡時間,特別是晚期屍體死亡時間的。
根據衛生部《解剖屍體規則》第二條規定:
屍體解剖分為三種,其中法醫解剖:限於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以及醫學院校附設的法醫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進行法醫解剖:
1、涉及刑事案,必須經過屍體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屍體和無名屍體需查明死因及性質者;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殺或自殺嫌疑者;
3、因工、農業中毒或烈性傳染病死亡涉及法律問題的屍體。
『貳』 法醫學屍體檢驗的法醫學屍體檢驗的程序
法醫學屍體檢驗應按照全面系統的要求,從外向內逐步進行。首先進行屍體現場勘查,其次是屍體外表檢驗,最後進行屍體解剖。雖然各個步驟檢驗的內容和重點不同,但它們之間又相互聯系。?
1.屍體現場勘查(postmortem investigation at crime scene) 在作案或發現屍體的場所進行現場調查、勘驗及屍體外表檢查,發現並採集有關物證的過程稱屍體現場勘查。通過現場屍體檢驗可確證死亡並發現異常,通過對屍體周圍環境和物品的查驗,獲得對案件的初步印象和有關線索。?
2.屍體外表檢驗(external examination of dead body) 對屍體的一般情況、屍體現象、體表特徵、病變或損傷等進行仔細檢查。一般只適用於現場屍體的初步檢驗和少數案情十分清楚的案件,如有幾名現場見證人目擊的自殺或一般的工傷和交通事故中的屍體,或個別特殊情況(由於宗教信仰或少數民族習慣不允許解剖屍體)。可在現場或將屍體搬運到條件較好的場所或屍體解剖室進行。
3.屍體解剖(autopsy) 凡經過現場屍體檢驗和屍體外表檢驗仍不能確定死因或尚須解決其它有關問題者,應做全面系統的屍體解剖,要求四個體腔(顱腔、胸腔、腹腔含盆腔、脊髓腔)全都剖開進行各體腔及其中內臟器官的宏觀觀察與測量,必要時輔以病理組織學檢查和毒物分析等輔助檢驗。?
4.特殊類型的屍體檢驗 包括碎屍(dismembered body)、無名屍體(unidentified body)、屍體發掘(exhumation)、艾滋病及其他烈性傳染病、群體性交通事故和嬰幼兒的屍體檢驗。檢驗的要求、內容和方法,均不同於一般的屍體檢驗。
此外,廣義的法醫學屍體檢驗還應包括屍體檢驗之前的有關准備工作和其後的結束工作。法醫學屍體檢驗期間的相關工作如記錄、繪圖、拍照、攝相、取證、取材、登記以及法醫病理學實驗室和其他輔助實驗室的工作等亦應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有序進行,不可遺漏。?
『叄』 法醫屍檢的內容有哪些
法醫屍檢針對刑事案件的屍體,死因不明的未知名屍體,或者針對需要知道具體死因的屍體,以確定案件性質,一般解剖分為屍表檢驗,解剖檢驗,病理檢驗,毒化檢驗等,屍表檢驗主要看看體表傷情,解剖檢驗主要看看顱腦胸腹腔各臟器是否完整有無損傷,簡單的案件一般這一步就能確定具體死因了,如果牽扯到投毒,毒化檢驗一般抽取心血胃內容進行檢驗,比較疑難的案件,可能需要做臟器的病理切片,確定疾病。
『肆』 法醫病理鑒定的主要研究對象是什麼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法醫病理主要的研究對象是涉及到法律問題的屍體,主要解決的問題在刑法范圍內包括為刑事案件提供被害人的死亡時間、死亡原因、致傷物推斷、現場還原以及非法行醫等等問題,涉及到民法則主要是醫療糾紛、醫療責任認定等問題。
法醫鑒定是司法程序中有關技術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運用醫學、生物學、人類學及物理、化學等方面的知識對與人身有關的活體、屍體及生物物證等的檢驗鑒定工作,從而取得死亡原因、傷害程度、凶器種類、血型分析、事實確認等結論性意見。
(4)法醫屍體檢驗主要解決哪些問題擴展閱讀:
人身傷害法醫鑒定程序
1、法醫鑒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委託的鑒定。縣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傷害法醫學鑒定的,須委託縣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初次鑒定,不得越權鑒定。
2、委託鑒定由辦案單位進行,不授理以個人名義委託的法醫學鑒定。
3、委託法醫鑒定前,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准備充分的鑒定材料,交由法醫對鑒定材料進行審查。案件受傷當事人應配合辦案單位提供病歷資料、檢查報告單、影像診斷資料(X片、CT等)等鑒定資料。
4、法醫應當對被鑒定人進行人身檢查,可以要求補充鑒定材料,有確定鑒定時機的義務。委託單位和被鑒定人應當配合法醫鑒定。
5、對行動能力嚴重受限的被鑒定人,辦案單位和法醫可以到被鑒定人所處的地點進行人身檢查。
『伍』 屍體檢驗怎麼進行,屍體檢驗的對象是那些
屍體檢驗是指偵查人員指派或聘請法醫或醫師對屍體進行屍表檢驗或屍體解剖的一種偵察活動。檢驗屍體應當遵守現場勘驗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證據法專 家擬制稿》第75條(屍體檢驗)「 檢驗屍體應當遵守現場的有關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偵查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讓其在《解剖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死者家屬不到 場,不影響檢驗的進行。由於屍體身份不明而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4條及公安部《規定》第199條,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者開棺檢驗,並且通知家屬到場。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屍體檢驗還要注意當地群眾的風俗習慣。 在檢案工作中,檢驗對象主要是屍體,有時亦可遇見離體器官組織的檢驗、審查及與屍體檢驗有關的其聲像資料。死體檢驗是法醫學研究的最重要對象,主要 檢查目的是判明死亡原因、推斷死亡時間、確定損傷部位、形狀和程度,鑒別生前傷和死後傷,以及受傷時間、傷後行為能力、推斷致傷凶器、分析作案方式確定死 亡性質(自殺、他殺、災害)、有無中毒和疾病體貌特徵檢查,證明死亡是否涉及法律問題。
『陸』 燒死的法醫學鑒定應解決什麼問題
1.鑒別是燒死還是分屍。這是最重要的問題,主要依據是生活反應;
2.燒傷時間的推斷。主要依據炎症反應程度及痂皮行程過程;
3.死亡方式的鑒別。燒死者絕大部分屬於意外(90%左右),其次是自殺,單獨用燒死方式殺人者比較少見,利用火燒焚屍滅跡以掩蓋其殺人罪行者則較多;
4.個體識別。嚴重變形屍體的個體識別可根據殘存的牙齒、骨骼、組織以及其他物品(如配飾、配件等)來判斷死者的年齡、性別、身高。
『柒』 關於屍體檢驗的問題,法醫朋友請進~!
估計樓主沒學過法醫,沒有實驗室檢驗標本吧?
我只能教你用屍食性昆蟲的生長發育來判斷死亡時間,暴露與外界的屍體在夏天死後10分鍾就會有蠅類來產卵,10-12小時孵化成蛆,蛆會吐出蛋白溶解酶,消化和破壞屍體的軟組織,嬰兒及成人的軟組織可在6-8天、2-4周被蠅蛆吃盡,氣溫在30℃以上時,蠅蛆每天生長0.24-0.3公分,約4-5日後成熟,體長可達1.2公分,潛入土中變蛹,再經一周破殼為蠅。
春秋季節,蛆每日生長0.1公分,約兩周成蛹,四周成蠅。
目前常用方法有:1生活歷期推斷,
2幼蟲體長(體重)推斷,
3形態規律推斷,
4幼蟲演潛規律推斷。
至於判斷是否遭到性侵犯,從生理的角度講要陰莖插入和射精全過程,強奸的法律學概念則不強調此過程,一般只要陰莖觸到前庭,不論是否插入射精或者處女膜破裂,均構成強奸。
是否發生強奸要取得兩個證明性交證明,和強奸手段證明。
首先判斷被害人是否處女,屍體高度腐爛,這里略去。
接著仔細檢查犯罪現場是否有罪犯陰毛,受害人衣物是否完整,或者被人為撕爛,還有是否殘留兇手血跡或者衣物纖維,如果女性死前遭到性侵犯會本能反抗,指甲很有可能殘留罪犯的毛發或者DNA,如果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還可以對其身體進行檢查,看是否有抓傷,陰莖沖洗液有無陰道脫落細胞等。
還有就是查死者血液,或者胃中是否殘留麻醉葯迷葯之類的物質。
呼~~~終於寫完了~~早知道就不答勒
>_<
『捌』 法醫學屍體檢驗的介紹
是法醫學鑒定人受政法機關或有關部門的委託,對死者屍體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和剖驗,是根據政法機關的要求而進行的,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和衛生部發布的《解剖屍體規則》的規定,需要回答與法律有關的各種醫學問題。
『玖』 法醫學屍體檢驗的法醫學屍體檢驗前的准備工作
法醫學屍體檢驗是整個法醫病理學檢案和鑒定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在進行屍體檢驗前必須做好充分准備,方可有條不紊,順利進行。?
1.了解案情 主要進行案情調查,向死者家屬、單位和其他有關人員了解死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種族、住址及文化程度等一般情況,了解生前病史、發案經過、死亡過程、損傷及發現屍體的經過和要求屍檢解決的問題。以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備,擬訂將要進行法醫學屍體檢驗的具體方案與步驟,分析將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應採取的對策。?
2.器材准備 應備有屍體解剖用的各種器械和用具,如刀類(腦刀或器官刀、軟骨刀、截斷刀、解剖刀等)、剪類(肋骨剪、骨剪、腸剪、眼科剪、鈍頭剪、尖頭直剪和彎剪等)、鑷子(有齒和無齒鑷)、鉗子(咬骨鉗、直的和彎的血管鉗)、鋸類(板鋸、脊柱鋸)、鐵錘、「丁」字鑿、骨鑿、縫針、縫線、探針、量尺、量杯、量筒、長柄水勺、液體吸取器、注射器和針頭、天平、稱、盆或盤、頭顱固定器、木枕、海綿或紗布、測量器等,以及清理屍體檢驗器材用的工具,並備足盛裝各種物證、檢材標本的器皿、瓶、袋,這對外出屍體檢驗和屍體發掘尤為重要。其他如福爾馬林、消毒葯品、溫度計、放大鏡、顯微鏡、手搖鑽、濾紙、PH試紙和血液試驗用品、毒物預試用品、指紋擦印紙、指紋擦印盒以及照相機、錄音機、錄象機等。如果懷疑屍體內有某種異物,或者為查明屍體內骨折的形態,應用X線檢查。
3.其它 如冰凍屍體須酌情先行解凍。有關照明、避雨及交通工具的准備等。對於烈性傳染病的屍體,還應注意防護措施的准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