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律規定一定要養父母嗎
法律抄規定子女一定要養父母。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1、「履行贍養義務」一般是「在一個屋檐下」即在一所住宅內直接照顧父母生活;子女也可以雇保姆到父母家照顧老人,同時子女要經常去看望父母。
2、「付給贍養費」是定期給父母錢,由父母自主解決生活問題(物質贍養);同時子女也要經常去看望父母(精神贍養)。
㈡ 按照法律規定養子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
根據《婚姻法》規定,養父母和養子在法律上也屬於父母子女關系,養子女對養父母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
《婚姻法》
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㈢ 養女應該給養父母撫養費嗎
養子女對養父母有贍養義務,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因其是養子女而與親生子女有所區別。在收養關系成立後,生父母對養子女沒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相應的養子女對生父母也沒有贍養撫助的義務。在法律上主要還是看養子與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如果養子不支付贍養費可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要求樣子支付贍養費。當然您也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第一、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所以,如果您符合法律的規定,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該養女支付贍養費。第二、收養人與該養女關系惡化,確實無法共同生活,您可以與其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另外,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根據該法的規定,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收養關系】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㈣ 在法律法規中善養父母兒女各佔多少百分比
法律並沒有這來樣的規定。
我國源《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婚姻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只是對贍養義務進行了規定,但是並沒有將責任分成比例,子女都是要盡自己的努力去贍養老人的。
㈤ 養父養母算不算直系親屬有法律規定的喪假
養父養母算直系親屬有法律規定的喪假,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法律分析
只要收養是符合法律規定並且履行了相關的法律手續後,養子女可以成為養父母的直系親屬。喪假中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具體執行過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過世,也列入可享受喪假的范圍。對於超出這一范圍的親屬,企業有自行解釋權。而由於我國歷史形成的風俗,祖輩的喪禮,孫輩一般也在必須列席的范圍內,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單位也將祖輩去世列入職工可享受的喪假范圍,具體由各企業自主認定。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直系親屬不僅包括自然血親還包括擬制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父母,子女。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親屬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還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和贍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㈥ 法律如何規定養父母子女關系
收養是一方當事人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的行為,通過收養行為,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產生了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根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關系,養子女從此取得了與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根據我國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有:①養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養子女有對父母贍養的義務;②養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③養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④養子女和養父母互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此外,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也產生法律擬制的近親屬的關系,即子女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同樣對養子女也適用。
同時,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近親屬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消除。隨著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建立起擬制血親關系,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說,收養關系的建立,不僅使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養子女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關系的消除。
㈦ 法律規定一定要養父母嗎
這是絕對的,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在司法解釋中,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已婚婦女也有贍養其父母的義務和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一條的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同時規定,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其收益歸老年人所有。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需要贍養的父母可以通過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處理贍養糾紛時,應當堅持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的原則,通過調解或者判決使子女依法履行贍養義務。對負有贍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情節惡劣構成遺棄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㈧ 養父母的親兒子找我要死去多年的父母贍養我的費用,應該給嗎
其實養父母也是自己的父母。雖然她沒有生你,但是他養你成人。也是,你的父母你有扶養老人的義務和責任。但是他的親兒子要和你要撫養費。他是沒有權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