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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求偶

發布時間:2020-12-18 13:11:54

老年人再婚心理分析有哪些方面

老年人再婚利與弊
一、老年人再婚的好處
1、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
多數獨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們忙於自己的工作,忙於撫男育女,忙於家庭生活,擔心對老年人照顧不到,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掛念老人的精神負擔。
2、有利於撫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夫妻早出晚歸,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如果老年人再婚,不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而且他們精神愉快,身心健康,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
3、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
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
4、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們自己的選擇,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而作為家屬可以提供意見,但不能為他們做決定。在這個開放的年代,我們不應該只是開放自己這一輩,也要對老年者給予更多的理解,拋棄世俗的見解,開放老年人。老年期戀愛、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特效葯」,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
5、有利於減少虐待遺棄老人的行為
老年人再婚重新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納了老年人的進入,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除了以上內容,下面小編繼續為您介紹老年人再婚利與弊。
二、老年人再婚的壞處
1、老年人再婚易產生財產糾紛
老人再婚後壓力大,贍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多。重新組合的婚姻必須面對房子、財產、子女、生活習慣、文化素養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問題。男女方的思維差異極大:男方怕財產損失,怕承擔責任;女方則想輕松瀟灑,不當保姆,還要考慮如何照顧原先的子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也會考慮如何繼承財產、如何贍養老人等問題。
2、容易產生家庭糾紛
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無奈只好了再婚對象的子女同住一個屋檐下。俗話說得好,遠香近臭,距離產生美不是沒有一定科學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難免會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產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緒也容易影響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導致老年人產生心理壓力,不利於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於子女關系產生影響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可能極少。再婚以後,除了處理好雙方的互相感情關系以外,如何處理好與對方子女關系也是極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關系不是很穩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處理和子女關繫上出問題的話,對於老年人之間的關系影響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閡,有了矛盾,有了糾紛,老年人再婚的關系也可能走向破滅。
4、容易和之前的對象相比破壞感情
隨著中老年婚戀的深入,中老年單身就容易將眼前的婚戀對象與先前的原配進行比照。俗話說得好,人比人,氣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後將現在的對象和以前的對象進行對比,出現一定落差後,容易產生一些不利於老年人婚姻的心理問題,最終導致老年人再婚關系的解體。

了解了老年人再婚利與弊,小編下面為您介紹老人如何處理再婚生活。
老人如何處理再婚生活
1、要學會理解和寬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離異後做出的選擇。尤其是喪偶的再婚後,雖組成了新的家庭,但與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輩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終生抹不掉的。這一點,雙方都應當理解。不能把對原配偶的思念和贊許視為對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長處」刺激對方的「短處」。否則,關系越鬧越僵,以至於「不歡而散」,或「分道揚鑣」。
2、要正確處理再婚後的親屬關系
俗話說,「將心比心」,「兩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將對方的老人和子女,視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麼,就會避免許多繁雜的家務糾紛和矛盾。這一點,雙方都應懂得,並作為處理家務的共同遵則。
3、要處理好家庭經濟問題
一般來講,婚前較大的財產應各歸各有,這一點好處理。關鍵是婚後的經濟問題。不管雙方誰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說了算!」。當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絕對的「平均主義」,更不能謀求占居「支配地位」。總之,要堅持「財務公開」,共同理財,共同管家,和和氣氣、商商量量地處理家庭經濟問題。
了解了老年人再婚利與弊,老年人再婚時為了找一個人陪伴自己度過晚年生活,老年人要擺正心態,正確處理再婚後的生活,才能共同獲取幸福。

㈡ 老年人再婚前要明確哪些問題

老年人再婚前要明確哪些問題,一、老年人再婚的好處
1、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

很多單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他們忙碌於工作與家庭之間,沒有太多的時間去照顧老人,也因此常常擔心老年人的狀況,擔心老年人出現心理問題。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掛念老人的精神負擔,也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2、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撫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夫妻早出晚歸,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如果老年人再婚,不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而且他們精神愉快,身心健康,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

3、老年人再婚還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

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同時也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4、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們自己的選擇,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而作為家屬可以提供意見,但不能為他們做決定。在這個開放的年代,我們不應該只是開放自己這一輩,也要對老年者給予更多的理解,拋棄世俗的見解,開放老年人。老年期戀愛、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特效葯」,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

5、有利於減少虐待遺棄老人的行為

老年人再婚重新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納了老年人的進入,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二、老年人再婚的壞處

1、老年人再婚易產生財產糾紛

老人再婚後壓力大,贍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多。重新組合的婚姻必須面對房子、財產、子女、生活習慣、文化素養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問題。男女方的思維差異極大:男方怕財產損失,怕承擔責任;女方則想輕松瀟灑,不當保姆,還要考慮如何照顧原先的子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也會考慮如何繼承財產、如何贍養老人等問題。

2、容易產生家庭糾紛

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無奈只好了再婚對象的子女同住一個屋檐下。俗話說得好,遠香近臭,距離產生美不是沒有一定科學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難免會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產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緒也容易影響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導致老年人產生心理壓力,不利於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於子女關系產生影響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可能極少。再婚以後,除了處理好雙方的互相感情關系以外,如何處理好與對方子女關系也是極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關系不是很穩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處理和子女關繫上出問題的話,對於老年人之間的關系影響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閡,有了矛盾,有了糾紛,老年人再婚的關系也可能走向破滅。

4、容易和之前的對象相比破壞感情

隨著中老年婚戀的深入,中老年單身就容易將眼前的婚戀對象與先前的原配進行比照。俗話說得好,人比人,氣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後將現在的對象和以前的對象進行對比,出現一定落差後,容易產生一些不利於老年人婚姻的心理問題,最終導致老年人再婚關系的解體。

三、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項

1、要學會理解和寬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離異後做出的選擇。尤其是喪偶的再婚後,雖組成了新的家庭,但與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輩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終生抹不掉的。這一點,雙方都應當理解。不能把對原配偶的思念和贊許視為對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長處」刺激對方的「短處」。否則,關系越鬧越僵,以至於「不歡而散」,或「分道揚鑣」。

2、要正確處理再婚後的親屬關系

俗話說,「將心比心」,「兩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將對方的老人和子女,視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麼,就會避免許多繁雜的家務糾紛和矛盾。這一點,雙方都應懂得,並作為處理家務的共同遵則。

3、要處理好家庭經濟問題

一般來講,婚前較大的財產應各歸各有,這一點好處理。關鍵是婚後的經濟問題。不管雙方誰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說了算!」。當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絕對的「平均主義」,更不能謀求占居「支配地位」。總之,要堅持「財務公開」,共同理財,共同管家,和和氣氣、商商量量地處理家庭經濟問題。

㈢ 簡述老年人照顧中照顧者的需求有哪些

人到老年,由於生理心理的變化,以及行動的不便,會有很多的需求不能夠得到滿足,那麼久需要做子女的來多了解,重視和關注老年人的變化,下面介紹老年人的需求。 健康需求:人到老年,常有恐老、怕病、懼死的心理,故健康對老年人來說是特別關心的一件事情。 依存需求:人到老年,精力、體力、腦力都有所下降,有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希望得到關心照顧。子女的孝順,將會使他們感到老有所依。 和睦需求:老年人都希望自己有個和睦的家庭環境,鄰居關系融洽,互敬互愛,互相幫助,老年人就會感到溫暖和幸福。 安靜需求:老年人一般都喜歡安靜,怕吵怕亂。 尊敬需求:老年人離開工作崗位可能會情緒緒低落,如果得不到尊重,就會產生悲觀情緒,甚至不願出門,長期下去,則會引起抑鬱和低沉,為疾病埋下禍根。 求偶需求:老年人喪偶後生活寂寞,子女照顧也非長久之計,所以子女應該支持老年人的求偶需求。相關信息:( 老年人心理 )· 老年人心理有何特點 · 老年人心理評判標准 · 呵護老年人心理小妙招 · 你能猜透老年人心理嗎 · 如何保持老年人心理健康

㈣ 老年人再婚出現問題的原因是什麼

近些年來,老年再婚出現了「短、平、快」現象,即相處時間短,感情平淡,離婚速度快。歸根結底,是婚前缺乏彼此了解,或者婚後不能正確處理所致。

(1)結婚過於草率

不少老年人認為生命餘下的時間不多了,況且都是過來人了,戀愛、婚姻已不是什麼新鮮事,應抓緊進行,關鍵要解決實際問題,沒有必要花許多時間去談情說愛,草率結婚。

由於相識時間短暫,感情培養不夠,對對方的習慣、性格、觀念、人品缺乏深入了解,婚後矛盾出現,才意識到對對方的某些方面並不滿意,不想湊合過日子,就只有分手。

(2)期望指標太高

不少孤身老年人對再婚持實用態度,對配偶期望值過高,或帶有某種動機再婚,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當一旦期望指標與實際情況有距離時,如性格難容,愛好不一,性愛生活不和諧等,雙方的感情就出現了裂痕,若不能及時冷靜地處置,則會導致婚姻的危機。

(3)利益和目的相背離

雙方結婚目的不一,也是造成離婚快的原因之一。老年人也有青春夢,有愛的慾望。但是,老年人不會像青年人那樣投入,他們講求實際,注意權衡利弊和得失。

老年人再婚會更多考慮對方的經濟來源、身體狀況、住房條件、生活能力等,如男性老年人「找個老伴照顧我」,喪偶婦女則多是「找個老伴養活我」。

顯而易見,求偶的目的存在互補因素。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一旦一方的目的觸犯了另一方的利益,往往引起矛盾和沖突,很容易產生情感危機,使來之不易的婚姻難以維持下去。

(4)彼此缺乏信任

老年人再婚後離婚原因多是出於經濟利害關系。很多老年人在相互接觸,甚至已經結婚後,彼此互不信任,以提防日後發生變故,警惕對方,不願向對方公開自己的收入,保留存摺,有小金庫,同床異夢。

這種不信任,彼此互相設防,相互猜疑,缺乏應有的信任,其結果往往以離婚告終。

(5)容易產生「回歸心理」

許多再婚老年人喜歡沉湎於過去的回憶之中,再婚後也容易把先後兩個配偶加以比較,易導致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6)不能與繼子女融洽相處

再婚老年人絕大多數都有自己的子女,重組家庭改變了原有的家庭結構,不論是老兩口單獨生活還是和一方子女共同生活,必然產生新的矛盾。

有的再婚老年人雖與一方子女共同生活,但被視為外人,不堪冷遇或虐待,不得已以離異而告終結。也有一些子女私心作怪,有的認為老年人再婚丟人現眼,干預阻撓,促使老年人的婚姻逐步走向離婚;有的不願與繼父或繼母相處,更不願意將來伺候繼父繼母。

(7)居住及經濟條件障礙

在目前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再婚後增多的家庭人口,會影響現有的居住條件。此外,有些老年人缺乏足以維持獨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礙。

(8)社會因素障礙

社會缺乏為老年人戀愛、結婚服務的咨詢機構和專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紹所,也大多數是面向年青人的,這使老年再婚缺乏必要的專業指導和幫助。

㈤ 老年人再婚對家庭及社會有哪些好處

老年期是喪失期,將失掉金錢、健康、配偶等。正因為如此,也是容易喪失生存意義的時期。老年人要生活得充實,其最根本的條件有:

(1)經濟上的保障;

(2)身心健康;

(3)要有能夠從心底里相互諒解的對話人;

(4)要有益於別人的工作及作用;

(5)能得到適當的性滿足。

老年期的戀愛與結婚,在多數情況下,起著能使這些條件得以滿足的作用。

所謂性,並不單純意味著性慾的滿足。從廣義上來講,老年期的性,就是滿足相互認為還有必要的一種感情,使雙方得到相互鼓勵,增強團結,分享歡樂。進而使雙方的情緒都得以滿足,既能打消孤獨感,又增添了自信心。

大量的事實證明,做好老年人的再婚工作,對社會,對家庭,對老年人的健康長壽均是有益的,尤其是對鼓勵、支持老年人充分發揮余熱,完成未竟的業績是不可缺少的,應當從法律上予以保護,從道義上給予支持。這樣做不僅使希望再婚的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而且對整個社會也有多種好處:

(1)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多數獨身老人的子女已建立了小家庭,他們忙於自己的工作,忙於養男育女,忙於家庭生活,擔心對老年人照顧不周,如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掛念老人的精神負擔。

(2)有利於撫育下一代。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夫妻早出晚歸,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如果老年人再婚,不僅老夫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而且他們精神愉快,身心健康,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

(3)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

(4)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5)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總之,老年人是否再婚是他們自己的權利,家庭和社會只能給他們提供參考意見。老年期戀愛、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特效葯」,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

㈥ 老年人代際婚姻有哪些問題

選擇「代際婚姻」的老年人大多經濟條件較好。他們走上「代際婚姻」結合之路,多是尋求同齡人再婚難度較大的緣故。據有關部門調查,喪偶男性老年人再婚需求高達77.8%,而女性只佔22.2%。

男女比例的失調,使許多男性老年人求偶願望難以實現。而「代際婚姻」的出現,則為老年人再婚拓寬了領域。據一些「代際婚姻」老年人講,為了能找到老伴,必須摒棄傳統觀念,再婚不要問年齡,要問滿意度和幸福度。

在「代際婚姻」中,一般是男性偏大,而女性偏小。兩者結合,從某種意義上說是雙方生存利益上的一種交換。

然而,生存利益上的公平交換,卻不能代替感情上融洽,因為感情畢竟有其固有的法則,那就是非功利的。「代際婚姻」雖然不乏成功的例子,大多數結果並不容樂觀。其原因大致有:

其一是年齡相差懸殊,不同程度地影響了雙方的溝通,為日後的婚姻埋下隱患。一般雙方共同的話題不多,平時很難說到一起去,缺乏溝通,加上各自生活習慣不同,日常生活中很容易產生摩擦,久而久之,給婚姻生活造成危機。

其二是生理差異比較大,生活上不協調是「代際婚姻」難以持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一方到了花甲之年甚至是古稀之年,而另一方則剛過半百,甚至年紀更輕,生理上的不協調是在所難免的。時間短還能忍受,時間一久,很容易出現婚姻的裂痕,處理不好,就會以分手告終。

其三是「代際婚姻」得不到子女的支持。現在大多做子女的,對老年人再婚還算積極,但是大多數子女對老年人找一個與自己年齡相仿,甚至比自己還小的伴侶則難以接受。有些老年人雖然頂著子女的壓力,同年齡比自己小得多的女子結婚,但婚後多數卻不能與子女保持良好的關系。

其四是社會對「代際婚姻」的偏見。面對「代際婚姻」,有人說它是「老牛吃嫩草」,也有人說它是「金錢與青春的交易」。在婚姻方式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你情我願,本無可厚非。但一些女性和社會學者認為,「代際婚姻」是對女性的歧視,不宜提倡。

㈦ 中老年再婚有哪些好處 再婚時要注意哪幾個方面

老年人再婚的利與弊 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項
老年人再婚的利與弊
老年人再婚的好處
1、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
很多單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他們忙碌於工作與家庭之間,沒有太多的時間去照顧老人,也因此常常擔心老年人的狀況,擔心老年人出現心理問題。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掛念老人的精神負擔,也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2、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撫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夫妻早出晚歸,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如果老年人再婚,不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而且他們精神愉快,身心健康,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
3、老年人再婚還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
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同時也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4、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發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們自己的選擇,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而作為家屬可以提供意見,但不能為他們做決定。在這個開放的年代,我們不應該只是開放自己這一輩,也要對老年者給予更多的理解,拋棄世俗的見解,開放老年人。老年期戀愛、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特效葯」,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
5、有利於減少虐待遺棄老人的行為
老年人再婚重新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納了老年人的進入,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
老年人再婚的壞處

1、老年人再婚易產生財產糾紛
老人再婚後壓力大,贍養、財產分割等問題多。重新組合的婚姻必須面對房子、財產、子女、生活習慣、文化素養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問題。男女方的思維差異極大:男方怕財產損失,怕承擔責任;女方則想輕松瀟灑,不當保姆,還要考慮如何照顧原先的子女;雙方各自的子女也會考慮如何繼承財產、如何贍養老人等問題。
2、容易產生家庭糾紛
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無奈只好了再婚對象的子女同住一個屋檐下。俗話說得好,遠香近臭,距離產生美不是沒有一定科學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難免會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產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緒也容易影響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導致老年人產生心理壓力,不利於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於子女關系產生影響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可能極少。再婚以後,除了處理好雙方的互相感情關系以外,如何處理好與對方子女關系也是極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關系不是很穩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處理和子女關繫上出問題的話,對於老年人之間的關系影響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閡,有了矛盾,有了糾紛,老年人再婚的關系也可能走向破滅。
4、容易和之前的對象相比破壞感情
隨著中老年婚戀的深入,中老年單身就容易將眼前的婚戀對象與先前的原配進行比照。俗話說得好,人比人,氣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後將現在的對象和以前的對象進行對比,出現一定落差後,容易產生一些不利於老年人婚姻的心理問題,最終導致老年人再婚關系的解體。
老年人再婚注意事項
1、要學會理解和寬容
老年人再婚,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離異後做出的選擇。尤其是喪偶的再婚後,雖組成了新的家庭,但與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輩子,相濡以沫,感情至深,思念之情是終生抹不掉的。這一點,雙方都應當理解。不能把對原配偶的思念和贊許視為對婚姻的不忠,更不能用原配偶的「長處」刺激對方的「短處」。否則,關系越鬧越僵,以至於「不歡而散」,或「分道揚鑣」。
2、要正確處理再婚後的親屬關系
俗話說,「將心比心」,「兩好合一好」。如果彼此都將對方的老人和子女,視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那麼,就會避免許多繁雜的家務糾紛和矛盾。這一點,雙方都應懂得,並作為處理家務的共同遵則。
3、要處理好家庭經濟問題
一般來講,婚前較大的財產應各歸各有,這一點好處理。關鍵是婚後的經濟問題。不管雙方誰收入高低,收入高的不能「以功自居」,更不能「我說了算!」。當然,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絕對的「平均主義」,更不能謀求占居「支配地位」。總之,要堅持「財務公開」,共同理財,共同管家,和和氣氣、商商量量地處理家庭經濟問題。
了解了老年人再婚利與弊,老年人再婚時為了找一個人陪伴自己度過晚年生活,老年人要擺正心態,正確處理再婚後的生活,才能共同獲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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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老年人怎樣向年輕人求愛

我說你這么大歲數了,這種問題還要問幾遍。。。。要不就展覽遺產,不同意就訛她。真愁人。。。

㈨ 老年婚姻問題為什麼是一大社會問題

首先,我國人來口老齡化的自形式嚴峻,在社會結構中存在著一個很大的老年人群體,所有老年人普遍存在的問題都很有可能成為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
具體到婚姻問題上,從老年人自身特點來說,在老年時期,一個人喪偶的可能性比青年,中年人要大得多。而老年人由於普遍受到的社會,家庭的關注少,極易產生寂寞的心理感覺。在這一點上,他們恰恰比中,青年人更需要新的配偶。同時,老年人在第二次婚姻之後再次喪偶的可能性也比中青年夫妻可能性大得多,遭受再次心理打擊的可能性更大。但我們的社會,就目前而言,對老年人的這類似的心理問題重視不夠,缺乏相關的心理干預和心理咨詢。
但從社會意識這方面來說,還有很大一部分人對喪偶老年人求偶持錯誤的認識,如認為「不正經」,不能理解老年人正常的心理,生理需要。
從經濟角度看,老年人結婚有可能為其中一方或雙方的子女帶來更多的經濟負擔,這個因素有時可能成為妨礙老年人結婚的最主要原因。
希望我們的政府及社會各界更多的關心老年人婚姻問題,多一些關注,少一些偏見。

㈩ 老年人應該怎樣處理再婚產生的阻力

老年人自願再婚,對社會、家庭和個人身心健康都是有益的,社會制度也給中老年人再婚創造了條件。但老年人再婚確實存在一些阻力。

這些阻力有自身的原因,有社會輿論的壓力,還有來自子女的干涉、阻撓和破壞。對待這些阻力,我們老年人既不可畏懼不前,也不可草率處理,認真耐心對待才是我們老年人取得再婚幸福的關鍵。

(1)沖破思想牢籠

老年人從小受到的教育和熏陶,難免帶有封建思想的烙印。喪偶或離異後,由於生活、精神和感情上的需要,不少老年人想到再婚,但由於不敢沖破這些思想的牢籠,只能停留在想的階段,既不敢說出口,又不敢去行動。

因此,單身老年人要想獲得幸福晚年,就要充分認識到現代社會的開放性,跟上時代的步伐,為了取得再婚幸福,勇敢地邁出第一步。

(2)勇敢面對輿論

再婚既有老年人自己內心阻力,也有來自社會的非議,所以再婚老年人還要敢於抵制社會上封建習俗輿論的壓力。

過去,人們受「好女不嫁二夫」的思想束縛,對鰥夫再娶,寡婦改嫁評頭論足,或成為街談巷議之話題,或成為茶餘飯後之笑料,多加譏諷。時至今日,這些思想在很多人的心理還存在。也正是這些思想的廣泛存在,使那些想再婚的老年人望而生畏,只好卻步,像一張無形之網,束縛了老年人的行為。

現代行為科學證明,求偶結婚絕非是青年人的「專利」,也是老年人生活中的最大願望之一。所以,老年人要自覺抵制封建習俗的輿論壓力,從中解放出來,勇敢地主宰自己的命運,追求晚年生活美滿。

(3)先與子女通氣

再婚前,及時徵求子女的意見和建議,對其曉以利弊,言之以理,動之以情,使他們有思想和精神准備,對暫時想不通的子女,也有做工作的時間。如果事前不先向子女打招呼,既成事實再告知,往往陷於被動局面。

(4)尊重子女的感情

在我國這個家庭氛圍非常重的國家,取得子女理解和諒解,是老年人再婚後獲得真正幸福的關鍵,故要耐心處理好來自子女方面的阻力和干涉。這首先要求老年人要尊重子女的感情。

人是有感情的,父母同子女的感情又不同於一般的友情,當失去父愛或母愛時,他們心靈上所受的創傷是很深的,親人的形象不是馬上就可以消失的,而是需要一段時間的淡化過程。

如果喪偶後在短時間內另尋伴侶,讓一個陌生人來取代子女心目中父親或母親的位置,子女在感情上是不容易接受的。因此,喪偶後根據家庭實際情況,過幾年再娶或再嫁比較好,切不可操之過急。

(5)慎重處理財產

老年人再婚前,如果不將財產分割一下,子女們在感情上可能過不去,而且可能會給以後留有麻煩。一方面是先人生前留下的一些有紀念意義的東西,到了另一個家庭,就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價值;另一方面,子女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也有其合理的成分。

處理財產時,可由老年人主持,在不影響老年人再婚後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將老伴的遺產分割一下,尤其是子女們認為有紀念意義的物品,讓他們拿走,這樣對子女在感情上是一種心理安慰。

有些不便於分割的財產,如房產或比較貴重的成套傢具、家電等,分割後會給老年人生活帶來困難,可把實際情況向子女解釋清楚,也可立下書面協議,商定哪些財產將來歸誰所有。這樣,可以使子女放心,老年人再婚阻力也就小了。

當然,對極少數蠻不講理,強分財產,非法侵犯老年人再婚合法權益的子女,可請親朋、鄰居幫助調停,如不奏效,可訴諸法律。

總之,老年人對來自各方面的阻力,要做具體分析,根據不同情況對待,實事求是,合理解決。既不屈從子女的壓力,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又不簡單從事,一概斥之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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