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鄉村醫生待遇新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
作為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意見》明確了基層醫生,尤其鄉村醫生最為關心的養老、待遇等問題。鄉村醫生的養老難題,終於有解了!
《意見》明確,要分類落實村醫養老保障、醫保等社會保障待遇。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較為復雜,長年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十分打擊村醫的工作積極性。鄉村醫生辛辛苦苦工作一生,到齡退出後理應獲得應有的待遇保障。
為了提升鄉村醫生養老待遇,逐步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鄉村振興政策早已明確解決各類村醫養老難題:
1、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不管是在崗在編的鄉村醫生,還是非一體化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的村醫,都期盼著能夠參與養老保險,在退出後能夠做到老有所養。
因此,在村醫的養老保險政策上,要做到應保盡保,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並在繳納保險時給予足額的補助。
2、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Ⅱ 2021年鄉村醫生享受什麼待遇有什麼補助
2019年全市(三明)鄉村醫生平均年薪6.07萬。
鄉村醫生是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的「網底」,是最貼近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
常年在從事鄉村醫生管理的崗位!結合我們當地的情況我也敞開說一下:
綜上所述:我更希望各地政府的醫療部門、真正地重視起來鄉村醫生。讓鄉村醫生能有一個好的工作環境、好的醫療器械保障供給。好的生活標准待遇、並且相應提高其補助費!有一個較好的學習和進修條件。才能不斷地讓這些鄉村醫生、醫術不斷成長提升,水平不斷進步提高!安心在鄉村、服務於村民!
Ⅲ 國家衛健委: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近日,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2839號建議的答復》,針對代表提出的《關於請求國家盡快出台政策統一解決部分高齡鄉村赤腳醫生養老問題的建議》,國家衛健委答復如下:Ⅳ 關於鄉村醫生退休待遇新政策
鄉村醫生待遇問題,國家現在只是出台大政方針,國家規定鄉鎮衛生院是公益事業,特別是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葯品零差價制度後,鄉鎮衛生院的公益性顯得更為突出,大部分地方都上劃為縣衛生局管理,工資的70%由縣財政直接撥付,30%由縣財政根據實際葯品差價量補貼。全國各個地方因經濟條件不一樣、實行進度也不一樣,但這是大政方針、是方向,是遲早要實施的事。中央對鄉村醫生的社會養老問題:
1.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各級政府應把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把更新基層衛生隊伍擺在建立完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首要位置。由政府牽頭,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發改等部門具體負責落實,將鄉村醫生納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范疇,制定出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不再為將來留歷史問題和產生重復無效的投入。
2.按照因地制宜、承認歷史、分類參保原則制定養老保險政策。根據本地財力情況和國家社保政策,積極借鑒先進地區開展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經驗,充分考慮鄉村醫生隊伍歷史原因,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確定參保原則,明確補助政策。對鄉村醫生男60歲、女55歲為養老保險金享受年齡,未達到享受養老金年齡的在職鄉村醫生,按規定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按比例補繳和續繳養老保險金。已達到「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根據從業年限,由政府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助金。
3.採取政府主導,多途徑落實補助資金。鄉村醫生養老保障資金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合理負擔,財政應承擔的部分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一是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中可確定一定比例用於補助養老保險;二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創建補助也可以優先作為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Ⅳ 濟南市在崗老鄉村醫退休待遇
鄉村醫生退休新政策,對於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以允許開辦個體衛生室。按照鄉村醫生的資質,退休後每個月可以享受的退休工資分成幾個檔次。鄉村醫生退休後服務年限每滿一年每月補助20元,最高每月400元。凡三證齊全(鄉村醫生證,鄉村醫生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斷執業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決;凡三證齊全,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決。凡三證齊全,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男女鄉村醫生,國家給予考試轉公的制度,對於考核考試合格的轉為公辦醫生,工資待遇國家按排解決;對於考核考試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國家執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順,考核考試標准不能降低,必須從嚴執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對人民生命和身體健康不負責任。當務之急,一是解決好鄉村醫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比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執行,享受比農村合作醫療更加寬松的政策待遇。二是解決好鄉村醫生的養老保險問題。
如何做好鄉村醫生養老工作:
1、切實解決好鄉村醫生的基本社會保障。根據有關規定,區別鄉村醫生的不同情況,實行財政統籌,分類施保。對在崗鄉村醫生,建議採取政府補助,個人適當繳費的辦法,將其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對男60歲、女55歲以上的鄉村醫生由衛生部門進一步清查摸底,按照其從事公共衛生事業工作的年限,比照集體企業改制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由其個人一次性繳納一定數量的養老保險金,納入社會養老統籌,社保部門每月為其發放一定數額的工資,讓其安享晚年。
2、整合農村基層衛生資源。將村級衛生室列入國家正式醫療衛生機構,納入當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編制統一管理,按轄區人口數劃撥衛生經費,按要求配置相關設備及醫護人員;將村級衛生室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逐年加大投入,逐步改變村級衛生所房屋破舊、設備簡陋、缺醫少葯的情況,為鄉村醫生創造更加優越的工作環境。
3、加強鄉村醫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鄉村醫生的業務培訓工作力度,創造條件積極鼓勵鄉村醫生學習深造。將工作業績突出的鄉村醫生逐步轉制為國家正式衛生工作者,列入財政編制,享受國家規定同等學歷、工齡檔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根據工齡、職稱核定工資標准,以所在鄉鎮為單位,政府財政補足發放。
4、加強村級衛生服務網點建設。將人口比較集中、設施相對完備、管理規范到位的村級衛生室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范疇,充分發揮其基層衛生服務保障作用。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第八條
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