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服務項目是什麼
服務項目如下:
1、生活照料服務:
(1)助餐服務:洗、煮飯菜應干凈、衛生,無焦糊;尊重老年人的飲食生活習慣;注意營養,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譜;助餐點應配置符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助餐工具應保持清潔衛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門應及時,有必要的保溫、保鮮設備。
(2)起居服務:協助穿脫衣服和入廁方法得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衣物整理放置有序;定時為卧床老年人翻身,無褥瘡。
(3)助浴服務:助浴前應進行安全提示,助浴過程應有家屬或助老員在場;上門助浴時應根據四季氣候情況和老年人居住條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溫和浴室內通風。
(4)衛生清理服務:協助刷牙、洗臉、洗腳、按摩動作適當,老年人無不適現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潔、衣著適度、指(趾)甲整潔、無異味;定期清洗、更換床單和衣物,無臟污;定時打掃室內外衛生,做到清潔、干凈。
(5)代辦服務:代換煤氣、代辦各種手續、代繳各種費用等,應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時辦理。
2、醫療保健服務:
(1)預防保健服務:根據老年人需求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方案,預防方案應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於老年人掌握預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識並進行基礎性的防治。
(2)醫療協助服務:應遵照醫囑及時提醒和監督老年人按時服葯,或陪同就醫;協助開展醫療輔助性工作,應能正確測量血壓、體溫等。
(3)康復護理服務:指導老年人正確執行醫囑,協助老年人正確使用康復、保健儀器。
(4)健康咨詢服務:通過電話、網路及會議報告或老年學校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老年期營養、心理健康等知識教育。
(5)老年人健康檔案建檔率達100%。
3、家政服務:
(1)安裝維修傢具、家電:門窗、紗窗,熱水器、凈水器、洗衣機、電腦、燈具等安裝維修,應按老年人要求進行,維(裝)修後無安全隱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務:清洗換氣扇、油煙機、煤氣灶類應做到清洗干凈、衛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務: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應按照老年人要求進行疏通,疏通後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類服務。
4、緊急救助服務:
呼叫器、求助門鈴、遠紅外感應器等安全防護器材應符合國家規定,質量完好率達100%;其功能應符合老年人的特點和需求。
5、精神慰藉服務:
(1)精神支持服務:讀報,耐心傾聽,能與老年人進行談心、交流。
(2)心理疏導服務:掌握老年人心理特點和基本溝通技巧,能夠觀察老年人的情緒變化,並通過心理干預手段調整老年人心理狀態。
(3)尊重並保護老年人隱私。
基本原則如下:
(一)堅持需求導向,注重創新機制,以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將政府購買服務與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相結合,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密切相關的項目,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支持,並逐步拓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領域和范圍,立足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積極探索,不斷創新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改進購買服務的方式方法。
(二)堅持政府引導,培育市場主體。政府要加強對購買養老服務的組織領導、制度設計、政策支持、財政投入和監督管理。
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將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相結合,與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費隨事轉,
(三)堅持規范操作,注重績效評估。明確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采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
加強績效管理,建立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堅持體制創新,完善政策體系,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完善和相互銜接,推進事分開、政社分開,堅持與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推進管辦分離,放開市場准入。
凡社會能夠提供的養老服務,盡可能交給社會力量承擔,要及時總結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盡快形成各方銜接配套、操作性強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體系。
❷ 養老機構為老人提供怎樣具體的養老服務內容
法律分析:養老機構以相對完整的配套服務設施、管理規范、專業人員為老年人提供集體居住的全人、全員、全程生活服務。養老機構的服務內容有以下幾個部分:
1、日常生活服務。解決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滿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
2、 精神文化服務。豐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充實老年人的生活。 組織老年人活動,給老年人以家人般的關愛、滿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3、 康復醫療服務。進行必要的生活護理、心理護理、康復訓練。滿足老人醫療保健,疾病預防、護理與康復,心理咨詢等需求。注意觀察老人的身體狀況,為老人們排憂解難,解決力所能及的問題。
4、臨終前關懷服務。 做好臨終關懷,陪伴老人走完人生最後的歷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 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築、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開展服務活動。
養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❸ 社區養老服務的內容有哪些
社區養老服務主要包括:
1、上門服務。上門服務指的是照護人員親自去老人家里提供生活照護一類的服務。服務的老年人大部分都是行動不方便,無法自理,失智老人等。一般來說,上門服務的照護人員可以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決定是全天上門服務還是白天的上門服務;
2、 日間照料。日間照料指的是照護那些白天子女需要上班沒有時間照顧老人,而老年人無法自理或者自理有困難,需要在白天提供照護服務。提供日間照料分為多種形式,有些需要上門一對一單獨服務,而有些社區或者養老機構則會開展類似日間照料中心,將那些需要白天需要照護的老人聚集在一起,集中提供生活照護或者醫療康復等日間服務。
3、定製服務。定製服務指的是根據老年人的身體狀況,往往會有不同的需求,根據不同需求而提供的定製服務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有些老年人生活無法自理,無法自己洗澡,就可以專門定製上門洗浴服務;如果家中沒有人做飯,可以專門提供做飯服務,有很多社區的「長者食堂」也可以提供這種服務;家中老年人孤單,沒有傾訴對象,就可以提供心理關愛服務。
4、子女照料,除了以上這些內容之外,如果子女有時間,可以選擇照顧老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老齡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老齡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並鼓勵社會各方面投入,使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制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❹ 社區養老服務的內容有哪些
社區養老服務的內容有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教育、法律維權。
養老服務指的是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務,滿足其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基本需求。
工作原則是以人為本原則,從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公平公正原則,確保公共福利資源公平使用,合理分配。均等化原則,在承認地區、城鄉、人群間存在差別的前提下,保障城鄉居民都享有一定標准之上的社會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原則,堅持市場化運作,引導社會服務機構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專業化原則,加強管理,提升服務,提供專業化的居家養老服務。
養老服務機構要求:
1、應正式登記注冊,具備相關資質證書,合法運營;
2、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員;
3、應具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工作設備;
4、對服務實行明碼標價,實施公開承諾服務。
養老服務行為規范:
1、儀表儀容端莊、大方、整潔;
2、統一著裝、配備工號牌;
3、提倡使用普通話,語言文明、簡潔、清晰;
4、主動服務,符合相應崗位的服務禮儀規范;
5、尊老敬老,對老年人富有愛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第三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城鄉社區配套設施建設規劃,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日間照料、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就近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發揚鄰里互助的傳統,提倡鄰里間關心、幫助有困難的老年人。
鼓勵慈善組織、志願者為老年人服務。倡導老年人互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