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異地養老保險怎麼轉回本地
可以。
1、異地養老保險轉出的流程如下:
(1)參保職工向開發區離職單位提出異地轉出申請,並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單位審核後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並粘貼身份證復印件;
(3)由企業經辦人員攜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到分中心登記部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將《繳費憑證》交付參保職工,由職工轉交到轉入地社保機構。
2、異地養老保險轉入的流程如下:
(1)參保職工到轉出地社保開具《繳費憑證》;
(2)由開發區接收單位在社保網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依據對方社保提供的《繳費憑證》填寫相關信息;
(3)單位經辦人員需攜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等材料到分中心登記部辦理;
(4)分中心依據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將在15個工作日內在通知相關人員。
一、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條件如下: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二、養老保險費的繳納流程如下:
1、申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區、縣公共職介機構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請參保;
2、公共職介機構受理後,經審核符合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規定的,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公共職介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為申請人建立參保檔案,並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經辦機構應及時為申請人辦理參保登記、建立個人賬戶手續;
3、申請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由公共職介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繳納。已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個人,申請參保繳費證明的,應攜帶代理機構出具介紹信及本人身份證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證明。
總的來說,各個銀行對於異地領取養老金的政策不同,經社保局經辦人員簽署同意意見後,申請人可攜帶異地取款申請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異地取款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Ⅱ 養老保險以前在外地沒轉過來怎麼辦
法律分析: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第一個環節,第一個環節就是發憑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第二個環節就是撥電話。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第三個環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第三個環節就是辦手續。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最後一個環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最後一個環節就是轉移資金。除了轉關系之外,還要將勞動者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企業、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的話整個的轉移接續的流程就算完成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Ⅲ 異地養老保險怎麼轉回本地
異地養老保險轉回本地做法是,跨統籌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先讓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個接收地社保局的銀行戶口及帳號,用於轉移養老個人賬戶)。參保人停保後需攜帶以下資料到所屬社保分局(最後參保的社保局,市屬參保的在市局關系科)辦理轉移:(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接收函」原件(2)填寫《社會保險關系(基金)申請轉移表》(原單位蓋章,也可以個人簽名確認)(3)sfz原件和復印件(4)可以代辦。代辦人必須持本人sfz原件、復印件和上述資料辦理
親,您好,養老保險,全稱滲慶社會基本養老叢培握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中冊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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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養老保險如何轉回戶籍所在地
法律分析: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激做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畢滑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手鉛臘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Ⅳ 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轉回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轉回來的。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轉回來,當你不在外地工作了,帶好原單位給你的離職證明,去原單位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社保轉移業務,然後轉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累積並入亮啟社保年限。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蘆滾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陪鍵余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Ⅵ 如何把養老保險轉回老家,如何才能把外省社保轉回來
社會保險是法律規定要強制購買的,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到其他地方工作的,就需要將社保關系進行轉移,那麼如何把養老保險轉回老家,如何才能把外省社保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