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外地繳納社保,究竟合不合適真的能「多領」養老金嗎
一位網友發送私聊,想咨詢一下在外省繳納社保,真的可以多領養老保險金嗎?這種問題並不是絕對性,為什麼這樣說呢,今天就跟大家一起深入分析一下這個難題,在外省交納社保,到底合適不合適?真的可以「多領」養老保險金嗎?
個人覺得,自由職業者完全沒必要有一定要在異地繳納社保並辦退休,有條件的話承擔相對較高的繳納社保花費,不如在自己戶口所在地,多繳納社保兩年,養老保險金同樣也可以得到一個小幅的提高,每一年養老金上漲時,與繳費年限掛勾此項,還可以站在一些優點。
實際上,想在外省辦退休,並不是一件非常容易事,每個地方具體的硬性要求也有一定的差別,假如硬性要求未達標,到最後還是必須在戶籍所在地辦退休。對於此事,您有什麼觀點,熱烈歡迎溝通交流評價。
㈡ 在哪個城市繳納社保待遇最好
繳納社保有檔次之分。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選擇適合自己的檔次繳納,繳納社保全國統一,沒有在什麼城市繳納待遇更好之說。社保的繳納方式可分為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種。通常情況下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基金時只能是社保中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兩部分:
1、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如下: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3、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4、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