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139個月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因為我國60歲以上人口的平均余命為11年零7個月,也就是139個月。基礎養老金由國家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139是新農保養老金計發系數)。這種計算方法就是將個人賬戶資金平均發放139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Ⅱ 139個月的計發月數是什麼意思領完139個月後,養老金會變少嗎
很多人應該都知道退休養老金在計算的時候需要除以139這一數字,139個月實際上指的是在退休的時候老人的養老金賬戶的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代表著退休時所能夠領取到的養老金,在領完139個月之後,並不意味著養老金會變少,只是表示60歲的養老金的賬戶余額全部領取之後再重新進行計算。
最後個人賬戶存放的養老金還會產生一定的利息,並且參保人員在去世之後,其賬戶余額還可以被子女繼承。因此大家只需要按時繳納保險費,並不需要擔心養老金會變少或者被全部領完的問題。政策對養老金的計算是比較合乎規矩的,只要大家按時按額繳納養老金,在退休之後就不用擔心自己沒有養老金可以領取了。
Ⅲ 養老金計發月數,為什麼是要除以139是如何計算出這個數的
很多人在了解養老金計算公式的時候,有一個始終避不開的數字是 139 。不僅僅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這個數字,而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使用這個數字。
139,實際上是人們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計發月數為了和職工養老保險一致,因此也採用的是139這個數字。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是由國家2005年國發38號文件《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制定。當時國家發布了一張表,是從40歲一直到70歲,每一個年齡後面都對應著一個養老金計發月數。60歲對應的計發月數是139,50歲是195,55歲是170。
40歲以下的計發月數統一使用40歲的計發月數——233,70歲以後退休的計發月數使用70歲的計發月數——56。
雖然說法律規定沒有40歲退休的情況,但實際上還是有一定的人員在40歲以前失去勞動能力。如果符合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實際上是可以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待遇的計發模式,當時一般也是按照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計算的。
70歲退休實際上也是特殊情況,根據《國務院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確實有部分高級專家,退休年齡可以達到70歲甚至以上。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實際上指的是按照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算出退休後每月個人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設立的目的,實際上是想當人們到達預期壽命時,能夠恰好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領取完畢。
計發月數決定了領取養老金的高低,但是由於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並不是不變的,因此真正領取完的時間並不一致。
當時在設計計發月數的時候,採用的數據是:2000年我國第5次人口普查時新生兒的預期壽命75.21歲;預期投資收益率為4%。通過復雜的指數計算公式,計算出的60歲退休計發月數為139。
隨著時代的發展,有些數據真的也時過境遷了。20年來,新生兒的預期壽命在不斷延長,2019年已經達到了77.3歲。而且女性和男性的退休年齡很不均衡,2015年女性的預期壽命比男性長5.79歲。60歲是男性的退休年齡,但是計發月數測算時則使用的是人均預期壽命。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利率,首先是由各省市自行公布,一般在4%~4.5%左右,但是2016年開始有人社部統一公布,當年就高達8.31%。近年來一直在6%~8%以上,去年還是6.04%。說實話,如果是8.31%的利率,像女性50歲退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是永遠領不完的。
實際上,退休以後養老金並不是永恆不變的,而是每年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增長情況年年調整。比如說,2002年我岳母退休時養老金只有390多元,現在基本養老金已經超過了3100元。實際上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基本養老金的組成中,仍然只是退休時的100多元而已。
總體來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確實需要進一步完善,相信隨著未來延遲退休的推動,有關養老金計發制度也會進行進一步變革的。但是不管怎樣,隨著我國的進步和發展,對於退休人員的待遇肯定會越變越好的。
Ⅳ 養老金計發月數什麼意思 139個月是怎樣得來的
養老金計發月數什麼意思?139個月是怎樣得來的?下面同我來了解一下。
去年我國就上調了國內的基礎養老金水平。
我國養老金其實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方面,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方面又涉及到所謂的計發月數。對於這個概念很多人並不了解,那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到底是什麼意思?而今年我國就會調整計發月數,原來139個月又會變成多少?
養老金計發月數什麼意思?
所謂的養老經濟發育月數實際上是指養老金待遇計劃發放的月數。簡單來說計發月數的概念就是指對一名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總計月數。這是不是說我們在計發月數完成之後就不能再領取養老金了?這自然是否定的。
所謂的養老金計發月數並不代表在計發月數完成之後相關退休人員就不能再領取養老金了,只不過是他們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開始清零而已。其領取的養老金會由原來的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模式,轉變為養老統籌基金的全額承擔。所以我們也是不同擔心計發月數發放完畢之後不能再領取養老金的問題。
其實我國之所以提出養老金計發月數的概念,實際上是為了核定退休人員的待遇水平以及保證基金的計算平衡,並不是為了給養老金的發放,設置一個時間標准。
139個月到底是怎樣得來的?
自此以後我們的退休金待遇,也是開始跟養老金計發月數相關聯。現今我們的個人養老金部分計算方式,就是要用個人賬戶的余額除以139個月,以此來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水平。139個月也就是11年左右,假使我們從60歲退休,要到71歲的時候才能完成這一計發月數。
其實在1997年剛剛發放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候,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是120,不管退休年齡的早晚統一都會按照120個月進行計算。不過在2005年的時候,養老金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則是發生了改變,開始按照連年齡進行分化,每一個年齡都有其對應的計,發月數,比如60歲是139個月,70歲是56個月。
之所以要將其按照年齡進行分化設置一個確定的月數,實際上是為了更好地確保我國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至於其中所謂計發月數的具體計算方式,假設參保人在某一年齡段按照年化4個百分點的收益率情況之下,他們所達到人均預期壽命的時候,恰好能夠把養老保險賬戶內的余額領取完畢,這樣就不會造成積累錢數的浪費。
由此看來,所謂養老金計發月數的一個概念,其實是為了能夠讓參保人以穩定的收益率,在對應的時間內領完自己個人賬戶內的養老金余額。這一餘額在領取完畢之後,他們的養老保險也是會由全國統籌的養老保險基金來承擔,如果說在領取完畢之前去世,那麼個人賬戶養老保險,京內的余額也是會由其後代來繼承全額返還。
目前我國養老金計發月數也是有著相關的計算公式,這一公式也是依託全國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來進行計算的。不過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以及經濟產業的建設完善,我國的全國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也是有著顯著的提升。在2000年的時候,全國人均預期壽命是71.4歲。到了2019年的時候,已經是達到了77.3歲了。全國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改變了,那麼我們的養老金計發月數定然也會隨之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