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寧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動態
【導讀】寧夏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寧夏退休職工月人均養老金增資10%,此次養老金上調有40多萬退休工人享受到新政策。
從寧夏人社廳了解到,寧夏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每人月上調100元,同時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1年每月調整4元。此次寧夏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有40.93萬人受益。
2014年寧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范圍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水平按照寧夏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10%確定。
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兩部分:普調每人每月調整基本養老金100元。同時,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1年每月調整基本養老金4元,不滿15年的按60元調整;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120元調整。特調包括提高高齡補貼標准,在原標準的基礎上,每年齡段分別增加20元。調整後,月養老金低於2641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到2641元。對艱苦邊遠一類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再增加5元養老金,三類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再增加10元養老金。
據統計,此次寧夏符合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共計40.93萬人。新調整的養老金及1-3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於2014年4月份隨同當月養老金一並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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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什麼
一、2015年1月,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意味著,在我國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將成為歷史。今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跟企業職工一樣,個人需繳納部分養老保險。
二、對《決定》的實施,各地會制訂相應的方法,詳細內容請查詢當地有關規定,在此略述幾點:
1.公務員要繳納養老金了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2.養老金不再按級別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
3、參保人員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具體計發月數表可登錄中國政府網查閱),就是退休之後平均每個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數額。
4、「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5、改革范圍
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6、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
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賬戶余額可依法繼承。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決定不一致的,按照決定執行。
3. 退休中人,過渡性退休金今年九月份能調整嗎
2014年10月月,我國推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與企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了並軌。
當然,等到各地正式養老金方案出台後一定會一分不少補上的。江西省贛州市今年1月就巳經如數補發到位了。
經過快4年的艱苦努力,各地「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正式方案應該很快就會出台了,因為到目前為止,巳經有的地方巳經出台了正式方案,比如江西省贛州市2018年1月份就出台了中人過渡性養老金正式方案,不但陸續把巳退休中人時預發養老金按新標准如數補發到位,還從2月份起發放了正式的過渡性養老金。
4. 人社部下發通知補發五年
是的,補發5年養老金。
1、為了保證中國人的養老待遇,國家還專門規定了十一年的過渡期。在1992-2001年的過渡期,老方法具有較高的待遇,養老金是基於舊方法預付;新方法的治療是高的。基於舊方法的退休處理,比老方法的新方法的較高部分支付(每年10%的額外,過渡從10%到100%)。
2、假設一個器官或機構退休的退休人員在2019年和接收按照老方法5600元養老金待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被重新計算後,養老金待遇是根據新的方法6400元。通過這種方式,有新,老方法,800元之間的差異。根據規定,超過部分的40%被補發到退休人員。經計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每月增加了320元。
3、近年來,在各種場所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已積極開展。然而,由於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和更換養老金的工作量巨大,更換退休金尚未統一在全國各地支付。在一些地區更換養老金將被推遲。我們需要耐心等待。
拓展資料;
1、養老金,又稱為退休金和退休費用,是最重要的社會養老保險的好處之一。
2、也就是說,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後工人們舊的或失去工作能力,保險金,根據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和他們的資格,享受養老保險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或一次性或退休條件,造福社會的需求,主要用於保證退休後員工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積累和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運作。當人們在他們正值壯年,創造的財富的一部分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確保安全的老年人感。
3、隨著養老金改革的扎實推進,參保人數不斷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的投資管理的措施應在適當的時候發出。 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這是正式由國務院最近頒布實施的投資管理辦法。這是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和突破,標志著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萬億有望成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生力軍。關於建立中央調節系統的由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通知,應執行2018 7月1日。
希望能夠給到你幫助。
5. 2014年9月前事業單位退休補貼標准
2014年9月前,事業單位退休補貼標準是按照國家規定,每月按照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實際工齡,每月給予一定比例的退休補貼。具體標准如下:
1. 工齡在20年以上的,每月補貼比例為100%;
2. 工齡在15-20年的,每月補貼比例為90%;
3. 工齡在10-15年的,每月補貼比例為80%;
4. 工齡在5-10年的,每月補貼比例為70%;
5. 工齡在1-5年的,每月補貼比例為60%。
此外,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可以享受其他福利,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總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到國家規定的較高的退休補貼,以及其他各項社會保障。
6. 2014年9月是最後一批按老人老辦法退休教師發放工資這個月為啥少了200元 -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教師,都不再領取退休費,開始領取養老金了。
拓展資料:2014年10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國家推出了基本養老金計算的新辦法,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另外,機關事業單位還有補充養老金制度——職業年金。基礎養老金主要和平均繳費指數、社平工資、繳費年限等因素有關。過渡性養老金主要和社平工資、視同繳費指數、2014年10月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等因素有關。個人賬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主要跟後續繳費的累積余額有關了。
以上資料來源於網路。網頁鏈接
7. 國家養老金改革十年過渡期從什麼開始的
自2014年10月起。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十年過渡期,是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實行十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起,過渡期為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
人社部發[2015]28號
三、准確把握《決定》的有關政策。
(四)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8. 我爸是教師,到2024年9月滿41整年。退休後工資有何不同
必須看到,這是真正跨越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的,具有政策階段性意義的一個典型案例。其典型示範作用,就在於適用政策規定上,以及待遇計發方式的變化上。
此教師2024年9月滿41整年,可理解為視同和實際繳費年限滿41整年。按十年過渡期政策規定,過渡期末年從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間的退休中人,發放中人辦法高出老人辦法的100%,也就是不再打折扣減了。
這就等於直截了當的告訴人們:從2024年1月1日開始,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就已提前結束了,也可理解為過往新、老計發辦法相比較,保低限高的規定也不再有效了,即從2024年1月1日開始,就等於只按中人計發辦法的計算結果,執行就OK了!
從上述邏輯推理與政策適用變化出發,此教師到2024年9月滿41年整,他此時辦理正式退休後的養老金所得,當時的計算結果是多少,此教師就必然拿多少,可以肯定講不會再有任何變化了。也就是說,適逢退休中人十年過渡期的那些政策規定,即「保低限高」的規定,對此教師已不再發生任何政策效力與作用了。這就是既定的政策規定使然,也是他退休時機巧合所導致的政策取向使然!
2024年,對於退休教師來說會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年份,因為2024年屬於機關事業單位過渡期的結束之年。
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開始了養老保險改革,之後退休的教師,屬於「中人」群體。
對於「中人」來說, 養老金的計算分為兩個時期 ,第一個就是十年過渡期,第二個就是過渡期結束之後。
十年過渡期 ,指的是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在這個期間退休的「中人」,養老金的計發是按照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新辦法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標准發放。
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的,根據退休年份不同,發放超出的部分的一定比例。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類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而在過渡期結束後 ,就完全按照新辦法的標准計發了。
那麼,對於題主的父親,如果是在2024年9月退休,還需要進行新老辦法計發待遇對比;如果是在2024年10月退休,養老金就按照新辦法進行計算。
而與2014年10月之前退休的人員相比,之後 退休的人員的待遇還會多一項職業年金 。不過職業年金也是和繳費年限掛鉤的,而從2014年10月開始算,題主父親年金的繳費年限才10年,因此退休後能夠領到的這部分錢不會太多。
但是,對於工作41整年的教師,工齡算是很長了,退休後的總體待遇肯定不會太低。
樓主你好,我爸是教師,到了2024年9月滿41年的工齡。退休後工資有何不同?如果你爸到了2024年的9月才能夠辦理退休,那麼也就意味著你爸,會屬於這種事業單位的新人。事業單位新人和中人之間最明顯的一個區別就是不再享受所謂的事業編制,過渡性的補償養老金待遇,他會按照全新的計算方式來確定我們養老金的待遇。
也就是跟現行企業單位職工,退休方式一樣的計算辦法來計算,事業單位新人養老金的待遇,我們都知道事業單位人員是從2014年以後,才交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所以說在此之前的這個工作年限,將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然後累加到自己總的養老保險當中去,所以說我們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其實從根本上來講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
那麼具體能夠獲得多少錢的養老金,一般情況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40年的個人大致是可以獲得6000元到8000元左右不等的這樣的一個退休待遇,當然基本上也是不會改變我們退休人員的實際收入的,因為本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2014年,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來,那麼也同時建立了職業年金,所以說還有一部分補償養老金的待遇,那麼對於我們實際的養老金收入,其實並不會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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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100%領取到自己的全額養老金。
大家知道,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為了不使退休「中人″的養老金吃虧,國家把「中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的正式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和後來的實際年齡加在一起計算養老金。並以一筆過渡性養老金作補償。這樣,「中人″的養老金便由基礎養老金丶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成。另外還有一筆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養老金。
具體計算公式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社平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ⅹ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社平工資ⅹ指數化視同繳費指數ⅹ視同繳費年限x1.4%。
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總額÷計發月數。
另外,還把2014年10月1日到2024年9月30日這10年,作為計算退休「中人」養老金的10年過渡期。在10年過渡期內的退休人員,採取老辦法和新辦法對比的方法,限高保低。
如果用老辦法計算的退休金比用新辦法計算的水平更高,就按老辦法的金額發放;如果用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老辦法計算的更高,除了發放老辦法計算的金額外,對高出部分的養老金再用10年過渡期的調節比例進行調節,在過渡期第一年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10%;在過渡期第二年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20%,依次類推,直到過渡期第十年退休的,發放高出部分的100%,也就是屬於自己的全額養老金。
確切地說,由於2024年9月30日以後退休中人的10年過渡期巳經結束,以後計算養老金直接用新辦法,即三項養老金公式就行了,不需要用新丶老辦法對比了,也就沒有了限高保低的兜底保護。
由此可見,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是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算的分水嶺,也是「中人」養老金領取最劃算的,因為之前的9年需要用10年過渡期進行調節,限高保低,而過渡期第10年領取的養老金是高出部分的100%,也就是屬於自己的全額養老金。題主的父親正好處在2024年9月這個養老金領取的最佳期,退休時領取的是根據自己的繳費情況計算出來的全額養老金,比任何時候都更劃算。
由於教師的平均繳費基數都在100%以上,41年的繳費年限也很長,按照工資替代率80%來推算,退休時每個月應該可以領取到5600元~6000元的養老金。
樓主你好,我爸是教師,到了2024年9月份,工齡滿41年了。退休以後的工資有何不同?這個時間節點作為事業單位的人員來說相對確實比較特殊,因為事業單位人員從2014年的10月份以後建立了機關養老保險制度,所以說從那個時候以後退休的事業單位人員都被稱之為中人。
那麼作為中人來講有10年的過渡期,也就是從2014年10月份到2024年9月份,這10年期間,退休的人員稱之為中人,當然作為中人來講,他不但是可以獲得過渡性補償,養老金的待遇,在養老金待遇的計算方面還採取了新辦法和老辦法相結合的原則,來取高補低,所以相對來說事業單位中人他的這個待遇還是比較不錯的。
但是過了中人這樣的一個10年過渡期之後,作為事業單位的新人來講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又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變化,因為將全部採用新的計算辦法來確定,那麼也就是跟現在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所獲得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完全一致的,那麼就是根據自己的累積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 社會 平均工資來計算,2014年之前的工齡將被認定為自己的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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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了解你爸所在的地域,二是你爸的職稱等級,三是你爸現在的崗位設置。教齡長並不意味工資就高。舉個例子:我們學校有一教師三十五年教齡,初級職稱(原來的小一)他的崗位是十一級。退休才三千八。與他一起退的一位不到三十五年教齡崗位六級,職稱高級教師的退休工資有六千多。(具體不願透露)。
工齡越長,退休金越多
教師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這一規定目前因教師所在的縣市區不同,退休年齡也不盡相同,在同一縣市區的普通教師比領導晚退休5年,也就是多工作5年,甚至更長時間。
有人說教師退休工資低,在2014年養老金並軌後退休教師養老金的發放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設十年過渡期,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是老人,按老標准發放,新人指201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這部分教師非常年輕,退休是很遙遠的事情,目前最關心的教師退休工資發放應該是向你爸爸這樣的中人。
從2014年10月1日後到2024年9月30日前,這個階段退休的通通為中人,由於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從差距比較懸殊,為了保持退休待遇的穩定,國家規定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仍然要實行老辦法來計算退休待遇,在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基礎上額外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一定的比例,從10%直到100%每年增加10%。
過渡期的中人退休金主要有四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基本退休費,按崗位工資加上薪級工資之和按比例發放,不滿30年工作年限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30-35年按85%比例發放,工作35年以上按90%比例發放,第二部分退休補貼,這部分看個人職稱有相應補貼,第三部分是新增加的退休費,像高級職稱一般能增加350元左右,最少也有260元左右,第四部分是交通補貼等等。
目前事業單位退休和企業實行雙軌制,十年的過渡期到2024年才能完成全部並軌工作,教師是事業單位的中人,退休制度按老辦法執行,工齡40年大於35年,期退休工資的計算,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90%計算,各地工資水平有差異,所以工資不會低於5000元。
教師與工作年限無多大的關系,只要年限達到30年退休後與40年退休無關。即退休後的工資都拿在職時的100%。
9. 退休人員十月份的工資和九月底份漲工資是不是一起發放了。
是的,有些單位不但補發了1~9月份增加的工資,還同時發放了1o月份當月的工資。
9月底前調整補發到位。近期,陝西、雲南、遼寧、廣西、浙江、江蘇、安徽、福建、四川、新疆、內蒙古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對於養老金發放的具體時間,廣西、雲南、遼寧、浙江均在調整方案中明確要求在9月底前將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養老金已進入密集調整發放期。
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
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上海、北京已率先發放。近期,陝西、雲南、遼寧、廣西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具體調整方案,對於養老金發放的具體時間,廣西、雲南、遼寧均在調整方案中明確要求在9月底前將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養老金已進入密集調整發放期。
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員平均工資的基礎上平均調增6.5%,涉及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和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這項惠及1億退休人員的政策,地方必須按照人社部、財政部的通知精神盡快落實到位。
另外,各地補發的養老金增加部分必須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算。
在9月份到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6〕33號
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具體標准為(略):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高碑店退休人員漲工資9月底基本發放到位。
河北省人社廳近日公布了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從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同步上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總體調整水平按6.7%增加,預計將惠及全省400多萬退休人員,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力爭9月底基本發放到位。
國務院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增加。我省方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總體調整水平按6.7%增加。
此次調整,是2005年以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第12次連續調整,也是在全省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巨集觀經濟形勢更加復雜多變、改革發展任務更加繁重的大環境下,給退休人員辦的又一件民生實事。省委、省 *** 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帶著對群眾的濃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實做好這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近期已開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力爭9月底基本發放到位。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養老金調整是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第一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同步調整待遇,充分體現了制度公平、規則公平和社會公平。
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確定的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採取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合理確定了調整辦法和具體標准,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退休人員的調整辦法和標准:
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職人員增加40元。
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5年12月按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5%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全省同類人員2015年12月月平均基本養老金(規范後的統籌專案標准)的4%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傾斜。年齡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80周歲以上分三個年齡段,分別增加30元、40元、50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繼續按照去年辦法傾斜。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檔案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號檔案實施前,企業因工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57元的補足到157元。
肯定不包括
十月可以正常給工資了
補發工資,只是補發以前月份未給足的部分
根據相關規定,符合此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人員,是指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5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在2016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同時,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首次將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進行調整。
社保局方面提醒,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2016年9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經國務院批准,今年4月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這次市人社局首次披露,今年為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本市在方式上與往年有一些變化和不同。首先是增加了定額調整的方式,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其次是在與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掛鉤的同時,注重對低收入群體的適當照顧。第三是對企業退休的軍轉幹部等特殊人群,低於平均養老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最後是側重向6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傾斜。
人社部、財政部方面今年曾就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問題表示,這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九月底前到位。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
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6〕33號
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具體標准為(略):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上海2017年加工資方案
加60元
去年工資*0.025
2.5元x 工齡
男65以上,女60以上另加20元
10. 過渡性養老金從哪年開始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從2014年開始計算。
養老金制度開始實現改革,執行十年的過渡期。這個過渡期是指那些在事業單位裡面具有養老保險的人士,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士,實現十年的過渡期,自2014年十月到2024年九月為此過渡期。
計算中人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新制度之前參加工作沖兄、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賬戶,則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過渡性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基本養蘆弊老金,即養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資,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三部分組成。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散嘩襲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