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岳父岳母要來女婿家養老,他們是主人還是客人。求高人指點:怎麼辦
他們是客人,但作為女婿你要讓他們有主人的姿態,讓他們沒有壓力自由輕松一點,因為岳父岳母去女婿家可能會有一點不自在,所以你要想法讓他們放鬆,就像在自己家一樣
㈡ 丈母娘常住女婿家不走,怎麼辦
坐下來直接說。在題主這個問題上,我反對唱高調,岳父母無病無災常駐女婿家非常不合適。女婿就要正大光明的說:「我們現在條件有限,您二老現在還健康,工作在哪都能找。
請給我們一點時間和空間,讓我們生兒育女,奮鬥打拚,掙一套大房子,等你們老了需要人照顧了,我們在接你們過來好好照顧!」而無需像現在這樣左顧右盼,欲言又止的!按照傳統,養兒防老,姑娘收了彩禮,嫁到夫家就是婆家的人了。
而且這樣做會讓城裡人對農村人產生誤解,會認為農村人都看不出眉眼高低,那以後人們會奔走相告:千萬不要找農村女孩,農村女孩不是扶弟魔,哥斯拉,就是父母對女兒實行劫富濟貧,讓女兒的小家不得安寧!
㈢ 《民法典》沒規定女婿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那女兒嫁出去的家庭該怎麼辦
有些事情可以用道德實現解決,這就取決於每個人的思想認知了。其實就是法律上很難保證全職家庭主婦的利益,如果沒收入的也很難拿錢養父母,因為現金沒有,最後還是要看個人良心。
我覺得夫妻一方離世或是離異,另一方沒有義務善養對方的父母,養是對對對方的愛還在,不養也不違法,這樣合乎情理。女兒結婚不準要彩禮,女婿不養岳父母不違法,以前只是農村重男輕女,估計以後城裡也要重男輕女了。
女婿不養岳父岳母可以呀,那一後誰敢養女兒,養頭豬一年還能賣幾千元,養女23年,嗷嗷待哺幼兒園小學到大學畢業光成本一百五十萬,加日常精力投入沒有二百萬是不夠的,加利潤誰買走三百萬。買賣關系永不相認。
中國傳統文化女方收彩禮!嫁出的姑娘潑出的水!一生隨夫家贍養公公婆婆!現在法律講究男女平等,結婚就應取消彩禮男女雙方家庭共同出資。這樣才能各養雙方父母!國情農村嫁女兒賣女兒,女兒隨夫家贍養公公婆婆!
孝順是雙方面的,對雙方的父母都孝順,夫妻之間的感情一定很好!而且子女看到大人的做法也會效仿。而且岳父岳母也是父母,既然媳婦能孝順公婆,那麼岳父岳母女婿也可以贍養,這個對於有素質的家庭來說很正常,沒必要拿到桌面上來討論!贍養不贍養這個問題應該是真對兒女們來說的,知於兒媳,女婿,從法律上講,人家確實沒贍養的義務,但如果繼承老人的遺產了,就必須贍養老人的義務。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你聽過嗎,如果你是個好媳婦,服侍照顧公婆,你老公一樣會照顧岳父母,另外看雙方有沒有兄弟姐妹,應該往好的方面想,不要總是找法律的漏洞,人除了法律的約束更應該要自我約束,憑良心。人不要總是利用法律的漏洞來喪盡天良,在法律不完美的時候要憑良心道德做人底線或者民心所向的基礎上來處理判斷。這樣社會才和諧美滿。
如果你倆在婚姻期間你贍養父母的費用是可以跟丈夫平攤的,如果你掛了,你們的婚姻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也就沒辦法平攤了,相對應的媳婦不用贍養公婆這是好多年前都規定過的,現在國家的做法只是把女人享有的權利分享給了男人一點,這就坐不住了嗎?
㈣ 岳父岳母要來女婿家養老,該怎麼辦呢
要根據自己情況和自己的妻子商量一下,怎麼安排做合適。現在很多夫妻都是獨生子,雙方的父母都是自己的之情,岳父岳母想要跟在女兒身邊也是可以理解的。盡然老人都已經提出來,想要在你們身邊要老,肯定要滿足老人的心願,如果有什麼困難的話,也可以坐下來商量一下,畢竟都是一家人,沒有什麼問題是不能解決的。也可以先讓老人過來試住一陣子,或許老人還會有其他想法。
遇到問題辦法總比困難多,多和自己的妻子交流,肯定可以找到解決的辦法。而且孝敬老人,本來就是我們應該做的,老人的初心也很簡單,不要把一個簡單的事情復雜化,很傷感情。
㈤ 作為女婿,你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在自己家養老嗎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作為女婿,我願意讓岳父母長期住在自己家養老。因為我當初選擇他們女兒的時候,就發誓會愛她一輩子,也包括愛她的父母。
岳父母有一兒一女,小舅子為人也特別好,搶著給岳父母養老,岳父母卻不在他那裡享清福,只來我們這里受苦,幫我們忙。岳父母是兩個特別善良的老人,他們對待兒女一視同仁,從來都是誰有困難了就去先幫誰,我們現在和小舅子一家處得其樂融融的,非常的和睦。我的岳父母總笑呵呵地說,我們這一家人太有緣分了,相遇就是一種緣分,感恩上蒼讓我們遇見了。
㈥ 丈母娘應不應該到女兒女婿家養老
丈母娘應應該到女兒女婿家養老。都是自己的兒女,獨生子女啊呀,現在,你叫老人怎麼辦。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人口的養老隱性問題將顯性化。解決農村人口養老問題將是社會不得不面對的重要任務。在目前廣大的農村地區,家庭養老、土地養老、社會保險養老三種模式是基本的養老保障方式,而社區養老模式則是一種新的嘗試。
養老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夏商兩代繼承之,但西周才在制度上臻於完善。《禮記·王制》:「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後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這說明西周規定按年齡大小由地方或國家分別承擔養老責任,在政策上,不僅中央要負責養老,地方也要負責養老。凡年滿五十的則養於鄉遂之學,年滿六十的則養於國學中的小學,年滿七十的則養於國學中的大學。這種養老制度,自天子以達諸侯,都是相同的。不過一國的長老,由諸侯致養,若是天下的長老,則由天子致養。西周養老不僅鑒於老年人積累有豐富的知識經驗,更出於宗法的等級社會的需要:按長幼之序,定尊卑之禮。正如《王制》所說:「養耆老以致孝。」《禮記·鄉飲酒義》也說:「民知尊長養老而後能入孝弟;民入孝弟,出尊長養老,而後成教;成教而後國可安也。」這就是西周重視養老制度的根本原因。
㈦ 丈母娘常住女婿家不走,怎麼辦
坐下來直接說。在題主這個問題上,我反對唱高調,岳父母無病無災常駐女婿家非常不合適。女婿就要正大光明的說:「我們現在條件有限,您二老現在還健康,工作在哪都能找。
請給我們一點時間和空間,讓我們生兒育女,奮鬥打拚,掙一套大房子,等你們老了需要人照顧了,我們在接你們過來好好照顧!」而無需像現在這樣左顧右盼,欲言又止的!按照傳統,養兒防老,姑娘收了彩禮,嫁到夫家就是婆家的人了。
而且這樣做會讓城裡人對農村人產生誤解,會認為農村人都看不出眉眼高低,那以後人們會奔走相告:千萬不要找農村女孩,農村女孩不是扶弟魔,哥斯拉,就是父母對女兒實行劫富濟貧,讓女兒的小家不得安寧!
㈧ 從法律上來說,岳父岳母老後,女婿需要贍養老人嗎
從法律上來說,岳父岳母老後,女婿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因為兩者沒有直接的關系,若女婿特別的心狠,不願意照顧老兩口的生活,老兩口也是沒有辦法的。不過女婿是和女兒生活在一起的,女兒需要贍養自己的老父母,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花女婿的錢。
隨著法律的健全之後,也可能會在這方面做出新的判斷,不會讓女婿不願意養自己的老岳父岳母。比如說女兒在年輕的時候過世了,但留下了財產,都被女婿拿走了。老父母就應該由女婿養老,不然就需要分得一些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