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什麼
法律分析: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主要用於記載和核算參保人員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利息,以及積累額變動情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貳』 所謂的「個人養老金」究竟是什麼
首先個人養老金是存一筆錢,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退休後還有額外的養老金來源。參保人可使用已繳納的個人養老金,依法依規向符合規定的金融機構或其委託的銷售渠道購買金融產品,並承擔相應風險。個人養老基金賬戶關閉運營,權益屬於參與人,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個人養老金制度採用個人賬戶制,繳費全部由參保人承擔,完全累積。
另外要知道個人養老金是國家正式實行的一種制度,其集資效果會遠超其他理財渠道,容易產生規模效應,更有利於提高收益率。而且產品本身的安全系數比較高,國家實施強力監管,不會出現非法集資、跑路等事件,退貨風險低。個人養老基金賬戶關閉運營,權益屬於參與人,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優勢在於長期收益,即權益類產品的投資時間跨度越長,相對風險越低。
『叄』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做實部分和未做實部分分別指的是什麼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做實部分是統賬結合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按照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統籌基金部分現收現付。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未做實部分是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相結合的養老保險。
做實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既確保了當期基本養老保險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又對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的支付風險進行了必要的資金儲備,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養老保險里什麼是個人基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我國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個人賬戶基金區別於企業年金的關鍵在於其強制性,可以參考企業年金制度,實行市場化的基金運營,將其做成強制年金。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制度特徵決定了其可以做成強制年金。個人賬戶具有強制性,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疇,由社會保險法強制實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必須按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向個人賬戶繳費。
個人賬戶具有私有性,個人賬戶基金屬於個人所有而不屬於公共所有,個人繳費與個人賬戶權益直接關聯,其制度目標是經濟效率而不是社會共濟。
職工繳費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統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肆』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伍』 什麼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
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基金由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組成,企業版和個人分別按職工本人上權年工資總額的20%和8%繳納保險費,並分別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
按設計規則,個人賬戶內的基金原則上屬於繳費者個人,待其未來退休後支取,而這筆基金的長期積累,意味需要有好的渠道實現保值增值。
『陸』 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資金的來源及退休後的待遇
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資金的來源,是個人繳納部分進入個人帳戶。
退休待遇計算:按照規內定,職容工符合領取養老保險條件之後,其養老金計算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是按照其個人賬戶全部的儲存額,包括本息,除以一個系數,如果是男性除以139、女性除以170,計算出其每個月應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標准。另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大體上是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和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基數的相互關系確定最終領取待遇的基數,然後繳費滿15年,就領這個基數的15%,在此基礎上如果多繳費一年就再多領一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繳費20年就領20%,繳費30年就領30%。
『柒』 養老保險中哪些錢計入個人賬戶哪些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某商貿公司為新招聘的大學畢業生組織崗前培訓,其中就有介紹自己公司的各項福利待遇問題的環節,小麗作為新員工,非常關心單位給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的問題,人力部門的經理向小麗解釋說,繳納的養老保險一部分要計入個人賬戶,一部分要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並非所有錢將來都歸其所有。小麗很是不解,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方式,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為每位參保職工所建立的,用以記錄職工的繳費情況和記載個人賬戶儲存額(包含本金和利息),並作為計發和領取養老金的重要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的規定,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記入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是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以及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來源的收入。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依據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會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養老是個人責任,又是社會問題,將其納入法律是給其制度化的保障。
『捌』 個人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區別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也就是每月領取的養老金,裡麵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對於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還另外加上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年減少,一直到最後取消。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一部分,只是個人賬戶的錢,根據退休年齡分為不同月數計算在基本養老金裡面,按月發放,60周歲退休的,按照139個月發放,領取完139個月,個人賬戶全部領完了,但是參保人依然存活的,照常發放,在139個月內沒有領完就死亡的,,剩餘的月數會當做遺產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玖』 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要分開交
1,養老保險有基金賬戶(統籌)和個 人賬戶 。統籌賬戶就只有1個,個人 賬戶是個人實名。
2,若單位交納 社保,則單位承擔的社保費進統籌賬戶,個人承擔的進個人賬戶。|
3,以個人名義交納養老保險,除了部分進個人賬戶,其餘進統籌賬戶。
4,退休養老金的計算,與個人賬戶余額緊密相關,發放時由統籌賬戶支付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