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局查自己的養老保險,有的顯示欠費,有的顯示已實繳。什麼意思呢
養老保險實繳屬於正常,欠費說明參保人的所在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進行處理: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於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限期補繳通知,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補繳,同時告知其逾期仍未繳納的,將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二)申報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因瞞報、漏報職工人數、繳費基數等事項而少繳社會保險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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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的繳費情況,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職工。
用人單位和職工有權按照《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等規定查詢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社會公布社會保險費徵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經查實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足額繳費且未補繳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根據查詢結果向所屬的社保行政部門申請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Ⅱ 養老保險欠繳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欠繳的意思是:未按規定申報且未繳納社會保險費。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
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2、個體勞動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養老保險逾期未繳處罰標准: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劃撥申請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的規定,及時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予以劃撥。
3、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繳費申報或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4、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Ⅲ 社保繳費標志欠費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有三種可能: 1、單位已經繳費,但是社保尚未進行分賬處理,因此顯示欠費。 2、網路信息之後殘缺,繳納保險和實際劃款是有時間差的。 3、單位的確未能繳費。 網上查詢的是個人社保信息,不顯示單位繳費。只要個人繳費部分已經實繳,即代表單位已經給您繳費。工傷、生育保險只有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社保實行的是「五險合一」,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只要您的養老、醫療保險已經實繳分賬,則表示其他險種均已實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江蘇人社顯示養老金欠費是沒交嗎
有三種可能:
1、單位已經繳費,但是社保尚未進行分賬處理,因此顯示欠費。
2、網路信息之後殘缺,繳納保險和實際劃款是有時間差的。
3、單位的確未能繳費。網上查詢的是個人社保信息,不顯示單位繳費。只要個人繳費部分已經實繳,即代表單位已經給您繳費。工傷、生育保險只有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社保實行的是「五險合一」,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只要您的養老、醫療保險已經實繳分賬,則表示其他險種均已實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Ⅳ 社保養老欠費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用或者未及時完全繳納社保費用的,社保會顯示欠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Ⅵ 養老保險顯示欠繳是什麼意思
有可能單位沒交,那你最好自己補交上,回頭拿著繳費單找單位看看能不能給報,拖著對你不利,欠繳是有利息的,而且到最後退休的時候也會被查出來,必須補齊才能辦退休。
Ⅶ 社保顯示欠繳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用或者未及時完全繳納社保費用的,社保會顯示欠繳。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Ⅷ 養老保險欠費是什麼意思
養老保險欠費,即正常應繳的費用,待續繳以後,養老保險繳費標志會顯示為「已實繳」。
單位和職工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形成了養老保險應繳數額,因單位未能按時繳款而形成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處理養老保險欠費,按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和欠費核銷三種辦法辦理。
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所需資料:
(一)單位或職工書面申請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的函。
(二)填報《養老保險欠費補繳/信息注銷申報表》一式三份,並寫上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三)根據不同性質提供如下資料:
申領養老金,須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8)顯示養老欠費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Ⅸ 個人身份職工養老續保顯示應繳實繳有欠費是什麼原因
有三種可能:
1、單位已經繳 費,但是社保尚未進 行分賬處理,因此顯示欠費。
2、網路信息之 後殘缺,繳納保險和實際劃款是有時間差的。
3、單位的確未能繳費。
網上查詢的是個人社保信息,不顯示單位繳費。只要您個人繳費部分已經實繳。即代表單位已經給您繳費。工傷、生育保險只有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我局實行的是「五險合一」,即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只要您的養老、醫療保險已經實繳分賬,則表示其他險種均已實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