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接手了一家民辦非營利健康養老產業有限責任公司需要上繳哪些稅
養老院需要交納的稅種全是免稅的。具體如下:
養老院享受的稅收版優惠涵蓋多個稅種。根權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養老院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不管養老院由誰投資興建,也不管營利性或非營利性,一律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和全國老齡委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等十家單位聯合下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8〕4號)規定,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雖然財稅〔2000〕97號文件還規定了對老年服務機構自用車輛免徵車船使用稅,但車船使用稅暫行條例已於2007年1月1日起廢止。現行車船稅法對養老機構沒有優惠。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為免稅收入。
所以,除營業稅外,享受優惠都以非營利性為前提。因此,能否享受優惠,關鍵在於民政部門是否認定養老院為非營利性。一定要實事求是,稅務機關除了要求你提供各種證明材料,還會每年核查。
Ⅱ 居家養老中心提供服務要開具增值稅發票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並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增值稅普通發票與其他普通發票一樣,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由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功能,一般情況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如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增值稅徵收率為3%。
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找「別的公司」代開發票。否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代開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Ⅲ 國家對老年服務機構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全國老來齡委辦公室聯合國家稅務總自局等八部委下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8〕4號)第三條(三)規定,貫徹落實國家現行關於養老服務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第三條規定所稱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Ⅳ 民政部關於居家養老的政策都有哪些
Ⅳ 居家養老補貼每月6oo元,還要交百分之拾的稅,合理嗎
不合理,國家規定工資合補貼月工資到5000交百分之十的稅。
Ⅵ 60歲的父母要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首先,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只要有一個老人年滿60周歲即可享受。贍養多個老人的話也不能疊加。其次,要看是否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的扣除標准一個月2000元,非獨生子女由幾個共同贍養人分攤2000元的額度,但是每個人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Ⅶ 老年服務機構是否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版問題的通知》(財稅〔權2000〕97號)規定:「一、對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以及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
三、本通知所稱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要包括:老年社會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老年服務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二、根據《全國老齡委辦公室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建設部衛生部人口計生委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全國老齡辦發〔2008〕4號)規定:「三、保障措施
......
(三)貫徹落實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現行關於養老服務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Ⅷ 我國居家養老政策有哪些
民政部並沒有出台關於居家養老方面的具體政策!只是發文說全國居家養老資源不足,要求各地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以解決養老難的問題。都是指導性意見,主要看各地政府的推進力度!
唯一能夠算上優惠的只有:
貫徹落實支持居家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現行關於養老服務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養老院類的養老服務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營業稅,對各類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免徵自用房產、土地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8)居家養老要交哪些稅擴展閱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能否繼承: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等。
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公民的遺產進行繼承的。但分為兩種情況: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
繼承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的。投保人個人交納全部保險費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限為10年。
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因此子女有權利繼承領取其父母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父母的遺產由其子女繼承的。
Ⅸ 上海老人居家養老政策
法律分析: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生活照料與醫療服務以及精神關愛服務。主要形式有兩種:由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上門為老年人開展照料服務;在社區創辦老年人日間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務。服務一般是三無」老人。2016年我國老齡人口突破2.3億大關,老齡人口比例超過老齡化標准,我國已進入老齡社會。隨著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多,各地開始對養老福利模式進行積極的探索,居家養老服務應運而生。
法律依據:《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
(四)減輕養老服務稅費負擔。聚焦減稅降費,養老服務機構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研究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所得稅支持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給予稅費減免扶持政策。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理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提升政府投入精準化水平。民政部本級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傾斜力度,到2022年要將不低於55%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接收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不區分經營性質按上述老年人數量同等享受運營補貼,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規定享受養老服務補貼。將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全面梳理現行由財政支出安排的各類養老服務項目,以省為單位制定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標准,重點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機構運營、社會工作和人員培養等服務。(財政部、民政部、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支持養老機構規模化、連鎖化發展。支持在養老服務領域著力打造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養老服務商標品牌,對養老服務商標品牌依法加強保護。對已經在其他地方取得營業執照的企業,不得要求其在本地開展經營活動時必須設立子公司。開展城企協同推進養老服務發展行動計劃。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可在其登記管理機關管轄區域內設立多個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網點。(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民政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七)做好養老服務領域信息公開和政策指引。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分類標准,加強統計監測工作。2019年6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公布本行政區域現行養老服務扶持政策措施清單、養老服務供需信息或投資指南。制定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信息公開規范,公開養老服務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准等信息。集中清理廢除在養老服務機構公建民營、養老設施招投標、政府購買養老服務中涉及地方保護、排斥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參與競爭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統計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