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加入滑橘租保险的城乡居民应根据自己选定的缴纳等级,按当地规定的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按时全额缴纳.
目前,各地主要收费方式通过金融机构预约扣除保险费,投保人直接信兆向金融机构支付保险费,经营机构与金融机构间接收取保险费,村协会员收取保险费等,具体方式由各地决定,由投保人选择.
但经伍谈营机构与金融机构间接收费、村协会员代理的,社会保险机构应向参加者发行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
『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方式如下:
1、每月1到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到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者弊待遇资格初审;
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到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并尺会保险法》首蔽族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手机上怎么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手机上,可以按以下方式缴费:
1、通过支付宝app上的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通过微信app上的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利用自己所在地区的社保官方app,杭州就是浙里办app;
4、通过当地社保代办机构的合作银行的手机app,也可以通过指定账户完成缴款。
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要求,不论男女都是统一按照60岁为退休约定的年龄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完成养老保险认证。需要满足缴费年限的要求,约定最少为15年,针对未满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的,是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的方式来实现养老金的领取待遇要求的。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1.缴费程序。参保人以个人为单位持本人户口簿、有效 身份证原件 统一在乡镇(社区)农保所办理缴费手续,开具收费专用票据,填写相关表册,然后由乡镇上报县农保局统一办理《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手册》。 2.缴费标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应按年度 缴纳养老保险 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 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我省按中央确定的60周岁以上人员月人均55元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对已按年缴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定补3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18元,县财政负担12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从缴费100元补贴30元起步,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多补贴5元(即缴费200元,财政补贴35,缴费300元,财政补贴40,依此类推,缴费1000元,财政补贴75元。)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5元。其中:对200元至500元档次的超基本补贴3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对600元至1000元档次的超基本补贴3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承担20%,县级承担80%。对城镇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以所持有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依据),由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60%,县财政负担40%。以上所需县级配套资金按照受益人数由各乡镇负担。 3.缴费时间:参保对象按年缴费,必须在每年元月31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保费。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停缴期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二)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1.领取条件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满60周岁,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养老金待遇:(1)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不再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乎誉团老金;(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员,允许其补缴,补缴部分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下人员按年度缴费,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并年满60周岁(含补缴)。为鼓励中青年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鼓励和引导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2.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余额(含利息),可依法继承或退还给其指定受益人。 3.其他领取人员死亡的岁橘,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其直系亲属应在一个月内到县农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四、建立个人账户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五、 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参保人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虚搏尚未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怎么交是按月还是按年缴费
1、微信或支付宝缴费
现在微信或支付宝上都是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打开微信或支付宝页面,找到其中城市服务,点击进去,打开社保页面,然后输入养老保险缴费,进入后,即可看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窗口,直接点击进入付款进行交费即可;
2、当地居委会代收
每年要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时候,当地居委会都会发有交费通知,告知大家交费开始时间以及截止时间,同时也可以代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为各位同意进行交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是按照年来进行缴费,具体以社保局的要求为准。
一般来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一年交一次,而且可以分为不同的缴费档次,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来灵活选择。
而且全国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时间,通常是按照各地区来指定的,因此大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时间还是要看当地的社保局为准,而且具体一年多少还是要看各位选择的缴费档次来看。
『陆』 如何缴纳2020年城乡养老保险
2020年,满足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以根据以下步骤缴纳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000元、1500元、2000元的缴费等级,原则上,最高缴费等级不得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时调整缴费等级标准。被保险人独立选择等级缴费,多付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被保险人建立终身养老保险个人账亩芦做户。
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迁移户籍,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金额,继续按照迁入地规定缴纳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即使参加了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如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完全转移。除个人支付外,政府补贴、集体补贴等补贴也计入个人账户,反映了哗友国家对被保险人支付的支持。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根据《暂行办法》,被保险人达到城市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市职工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缴费期间需要跨地区转移户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金额,继续按照迁入地规定缴纳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都不转移。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保险和城市居民保险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迅衡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型农村保险和城市居民保险每年设定5个等级和10个等级,统一制度合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等级。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型农村保险基金与城市居民保险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经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柒』 城乡居民社保怎么缴费
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雀册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全省依据经济发展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资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我省最高缴链岁脊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补贴金额随缴费档次提高而增加(具体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以各县市区出台的实施办法为主)。对特别困难群体参保给予补助。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县市区人民政府凭《残疾人证》为其代缴全部棚渗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给予部分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六条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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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交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流程具体如下:
1、到当地社保局购买,再到社保局办理购买手续。采购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2)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申报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格确认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具体如下:
1、职工为百分之八;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部分省市企业缴费比例已降至百分之二十以下);
(1)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十八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3)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市)社平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百分之六十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4)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百分之三百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2、个人缴费。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一调整为百分之八,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纯灶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综上所述,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做清扮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正液,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交
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如下:
1、个人交费。根据政府的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的交费标准设为12个档次,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等,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自主选困肆择合适的档次进行交费,多交多得,当地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适当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集体补助,顾名思义,就是集中大家的力量一起保障参保人员交费。如果有条件的农村,可以集体组织,对有困难的参保人员给予交费资助,资助金额不能超过当地设置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除了个人缴费之外,当地人民政府也会有相应的补贴,不同的缴费档次,补贴标准有所不同,最低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举尺中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正山加补贴金额,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缴费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怎么交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流程具体如下:
1、领取银行缴费卡,核实确认缴费信息,城乡居民本人在缴费之前须在村委会(社区)及时领取本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卡”,同时,认真核实“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信息,确定当年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核实无误后在村(社区)提供的银行代扣保费授权人明细表“签名确认”栏签字按指纹予以确认,为银行代扣提供依据;
2、修改缴费卡密码。首次拿到缴费卡,要对原始统一密码(农业银行卡123123;建设银行卡955330)进行修改,持卡人应及时到就近银行网点或银行自助设备上修改原始密码,设置易于记忆但难以破译的密码,不要将密码保存在容易让人看到的地方。在修改密码的同时及时激活开通缴费卡,方便下一步缴费;
3、持缴费卡缴费,银行按确认金额集中代扣。居民持缴费卡在村(社区)服务站或银行网点按明细表上确认的缴费金额将现金足额存入卡内;将转账或银行小票拿回村委会进行登记粘贴和销号。银行在10日内进行批量代扣,直接将保费划入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收入专户,完成居民缴费;
4、扣款回盘和信息录入。银行在扣款完成后,及时将扣款成功信息和不成功信息发回区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下发相关镇(街),对成功信息由各镇(街)导入系统,对未成功人员信息发至相关村(社区)通知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缴费,为再次集中代扣代缴做好准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几月份交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时间具体如下:
1、城镇居民医保费集中缴纳时间: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2、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每个省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3、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
(1)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
(2)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
(3)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
4、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缴费时,不再补缴中断年份的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新农保和城居保,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江西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村(居)委会指定经办人处进行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