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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什么

发布时间:2022-08-06 03:11:47

⑴ 商业企业交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应该进那个会计科目

一、商业企业交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二、解释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属于短期薪酬;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2211号”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1)商业企业计提企业应负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中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
(2)从职工应付工资中代扣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
(3)将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上缴有关部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个人)
贷:银行存款

⑵ 养老保险计入什么科目

1、企业提取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医疗保险应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不过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进行纳税调减。

社保缴纳后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首先单位在编制工资发放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代扣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大病医疗补助金);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代扣住房公积金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后的会计处理为。

(2)企业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什么扩展阅读:

工会经费 公司按应付工资2%计提的工会活动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按应付工资的2.5%计提的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费用.开支的范围主要有培训教材费,师资费,外委培训费,培训教师以及外委培训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培训领用的消耗品和零配件等.住房公积金 公司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是岗位技能工资,计提比例公司为10%,个人为10%。

养老保险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计提比例公司为20%,个人为8%(其中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失业保险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其中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折旧费 公司当月非生产,销售经营用各类固定资产(含房屋,围墙,道路,设备),办公设施,运输工具计提的折旧费用.

办公费 公司各部门因办公需要发生的费用开支及材料消耗,主要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标牌,印章,设计用图纸费,对内业务宣传(如横幅及各种活动宣传用品)等。

⑶ 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的

工程施工间接费是施工单位在组织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到某项工程的各项开支费用。
工程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⑴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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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计提养老金时,会计上计入什么科目

作为参考吧,以前的收藏资料对于养老金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对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还是对企业负担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费用,基本上没有形成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和框架。只是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联合发布了《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两个制度的特点是:以基金为会计核算的主体;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设置较为特殊的基金账户;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三项基金。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企业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的会计处理却没有相应的规定,如养老金费用怎样确认、遵循什么核算原则、如何披露等,造成实务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并存的局面,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极不规范。目前我国企业对支付的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式(在此仅以养老金为例,下同): 一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福利费”,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二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管理费用”但不记入“应付工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三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和“应付工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应付工资———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分配应付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社会保障费 贷:应付工资———养老保险 从上述三种处理方式看第一种会计处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费是企业对本单位员工的责任,而养老金支出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换句话说是对所有被雇佣者的责任,因为企业交纳的养老金由国家组成养老保障基金,被所有雇佣者享有,所以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性质的业务。而且,养老金费用属于企业业主的责任,记入福利费岂不是要职工来承担业主的责任?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是合适的,养老金费用是企业的一种费用支出,其会计处理也应和一般费用的处理是一样的。第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业负担的养老金支出和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不知道这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是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个人一种支出行为,是职工个人对自己工资的使用,只不过是委托企业来办理而已,这部分支出已经记入“应付工资”借方,自然会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负担的可以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不存在分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种方法的分录是适合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这种情况的。

⑸ 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短期薪酬吗

法律分析:不属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不是短期薪酬,而属于离职后福利 修订后《职工薪酬》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1.充实了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失业保险调整至离职后福利中。 修订前准则没有提出短期薪酬的概念,修订后准则单设一章规范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变化有:(1)将现行应用指南和讲解中关于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纳入准则正文; (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向职工提供了离职后福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将这部分内容调整至离职后福利; (3)企业向职工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统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获得时,可以采用成本计量,解决了修订前准则中非货币性福利计量不一致的问题,提高了准则的可操作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⑹ 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费应计入中

一、保险金的处理
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3.如果当期未缴纳
①当期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②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虽然制度中未明确把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障性支出放在其他应交款中核算,但是很多行业的会计已经将这部分的社会保障性支出通过其他应交款中核算。
财政部规定,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
此条规定了社会保险费的基本处理原则,一是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企业包括各类型、各所有制的企业;二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计提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三是由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交款”;四是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交款-职工个人保险费”。
总之,企业的工资和养老保险费应随同生产的产量等成本相应结转,其扣除也与相应的产量等成本要素相一致,与收入相配比,如此来理解“支付”“缴付”的含义,进行相应的会计和税收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本企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计入成本(费用),并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企业职工包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
企业应注意,虽然会计上要求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并不作为随职工工资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的计提依据,也不作为计算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础。在企业所得税中计算应付职工薪酬调增数额时,应注意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并不是一定企业发放的全部住房补贴)扣除。
另外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无论是在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关键的问题还是发放的基数与比例要符合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对于发放工资不再分明细项目的企业,其员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补贴的基数最好是按企业计税工资来提取,这样税务检查时,也比较容易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
三、除“三险一金”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三险一金”只是社会统筹中的四项。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我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将逐步建立。据了解,目前各地还有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简称“五费”。由此产生了其他社会保险费的税收处理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总理令第375号)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十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第四条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因此,除“三险一金”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如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均是同一性质的社会保险费,都是税务部门为主征收,由于职工个人不缴纳,因此也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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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计提养老金时,会计上计入什么科目

一、计提养老金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设定提存计划一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解释
1、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2、计提养老金属于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讨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设定提存计划" 科目。
三、向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设定提存计划
贷:银行存款

⑻ 企业负担的生产职工养老保险费属于什么费用啊记入什么科目啊属于管理费用吗为什么啊

你好,企业负担的生产职工养老保险费属于“制造费用”,管理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属于“管理费用”

⑼ 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么

属于应付职工的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的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支付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9)企业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属于什么扩展阅读: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⑽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在会计上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作为参考吧,以前的收藏资料
对于养老金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我国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对经办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险基金,还是对企业负担的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费用,基本上没有形成完善的会计理论体系和框架。只是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联合发布了《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障基金会计制度》,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实施。这两个制度的特点是:以基金为会计核算的主体;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设置较为特殊的基金账户;适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三项基金。但由于种种原因对企业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的会计处理却没有相应的规定,如养老金费用怎样确认、遵循什么核算原则、如何披露等,造成实务中存在多种会计处理并存的局面,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极不规范。目前我国企业对支付的养老金费用等社会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几种会计处理方式(在此仅以养老金为例,下同):
一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福利费”,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二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管理费用”但不记入“应付工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三是将养老金支出记入“管理费用”和“应付工资”,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应付工资———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时,
借:其他应交款———养老保险
贷:银行存款
分配应付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社会保障费
贷:应付工资———养老保险
从上述三种处理方式看第一种会计处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费是企业对本单位员工的责任,而养老金支出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换句话说是对所有被雇佣者的责任,因为企业交纳的养老金由国家组成养老保障基金,被所有雇佣者享有,所以两者根本不是一个性质的业务。而且,养老金费用属于企业业主的责任,记入福利费岂不是要职工来承担业主的责任?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是合适的,养老金费用是企业的一种费用支出,其会计处理也应和一般费用的处理是一样的。第三种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业负担的养老金支出和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不知道这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是将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个人一种支出行为,是职工个人对自己工资的使用,只不过是委托企业来办理而已,这部分支出已经记入“应付工资”借方,自然会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负担的可以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不存在分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种方法的分录是适合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金支出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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