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单位自查中统计报表是统计部门出的,还是单位自己做的啊
单位自己做的.
2. 单位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各单位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集体委托备案协议等副本。
2、在岗职工名册和上年度职工工资台帐。
3、本单位职工户籍、身份证、档案、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中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5、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二、审核材料:
1、社会保险科依照政策规定,对存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
2、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发给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企业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月报表》、《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及一些附属表格。
三、填写表格和缴费工资基数确定:
1、单位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上述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交予社会保险科。
2、单位以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至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之间确定缴费工资基数。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被保险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6%(1999年1月起为6%,以后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为扣缴。缴费工资基数一经确定一年不变。
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社会保险科对单位所填写表格的内容进行逐项严格审核。
2、在表格审核无误后,与单位签定《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3、社会保险科根据单位的缴费工资基数,核查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并通知单位到收费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时间:
1、单位必须在每月10-30日前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节假日不顺延。
2、逾期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不予补缴。
(2)单位养老报表一般什么时候出来扩展阅读:
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实现网上办理
随着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的成功上线,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陆续来到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现场开通网上经办权限绑定业务。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系统上线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参保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的重要途径。
目前,该系统已开放“基本养老金审核表填报”和“信息查询”功能,可满足改革后新增退休人员待遇重新核定和参保单位查询参保信息的需要,其他各项功能待平台运行稳定后,逐步开放使用。
3. 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交费后多久能打印
当月缴纳社保后15-30天的时候可以打印社保证明。具体时间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一般来说,例如在4月5号办理社保,在5月5号左右就可以打印了。 直接去社保中心大厅自助机器上刷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就可以,打印出来的社保缴费证明自带红章,不收费。
拓展资料:
网上社保缴纳的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变动,需先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并经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2、在当年规定月份务必先完成“缴费申报”操作,再进行“单位有变动申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定2019年度缴费基数的,分中心将按照该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批量核定该企业基数。
3、参保单位打印缴费基数名册的路径为:报表打印——职工缴费基数名册打印——选“缴费工资名册号表”打印。
4、规定日期前携带单位公章及“缴费工资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分中心征缴科柜台进行审核确认。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
4. 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还需要单位报表工资表吗
从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后.就不需要原单位报工资表了.但原单位还有一些什么补助的话.也会直接打到工资卡上的。
5. "企业个人帐户记实报表一"记录的是企业为员工交保险的作息,请问在哪里可以打印出来呀
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 : 所需资料:
( 1 )参保回单位应提供单位社保编答号;
( 2 )个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每年 4 月份以后,请携带以上资料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服务承诺:参保单位或个人凭各自社保编号、身份证,即时查询个人帐户。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5)单位养老报表一般什么时候出来扩展阅读:
做实问题: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运行后,由于未对巨大的转轨成本做出明确、妥当的安排,导致个人账户的缴费被挪用以弥补当期的养老金支付的缺口,从而造成了相当规模的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很明显,这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个人账户“空账”实质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背景下,国家将对原来的国有企业职工所承担的养老保障责任转变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的“隐性债务”。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规模总计已经超过1.3万亿元。虽然一直在为做实个人账户而努力,并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做实个人账户的试点,但并未改变“空账”规模的增长势头。
6. 养老保险和工伤险每月是在地税申报的,但是前期需要通过审核然后打印报表吗,具体是怎么弄的
社会保险常识看看对你是否有用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的,通过筹集各方资金或通过财政预算,对劳动者在遭遇生、老、病、死、伤残等劳动风险,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从而失去工资收入或经营收入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我市已建立的社会保险项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依附于上述保险项目的遗属保险。目前,我市已建立的社会保险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我市的社会保险费为什么要移交地税部门征收?
答: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以及厦府办发[2003]133号《关于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移交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的通知》精神,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由地税部门负责,形成“地税征收、社保使用、财政监督”的社会保险管理新模式。这一改革(1)可以从根本上保证社会保险费的收支两条线,彻底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交叉,职能重复的问题;(2)可以更好发挥地税部门优势,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征缴率。(3)可以使劳动保障部门集中精力搞好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社会化发放、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更好地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4)可以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费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征税网络化的优势,逐步实现网上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方便缴费人,同时通过与劳动保险部门、银行、金库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四、我市地税与劳动保障(社保)部门在社会保险费管理中的职责如何划分?
答:根据市政府规定,地税机关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征缴、检查;劳动保障(社保)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的记帐、待遇的审核和支付,以及核定政策性补缴、协保费、超龄养老保险费的金额。
五、缴费单位和个人为什么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缴费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缴费单位和个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是社会保险法制化、严肃性的体现,也是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的必要前提。由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要划入个人帐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与本人的缴费年限挂钩,如果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不能按时足额缴费,就会损害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险权益,影响职工的合理流动。同时,根据《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本属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
六、行政事业单位应以何种计费依据、费率为在职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费?
答:1、行政事业单位的类别不同,参保人员的个人身份不同,其参加的险种,申报的计费依据、费率均不相同。详见《行政事业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费率、费基表》(附后)。
2、各行政事业单位中纳入市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人员的所有应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市财政统发工资时一并代扣代缴。对该类人员,地税机关只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减员手续,采集参保人员的基本档案信息,该人员的缴费基数、费率和应缴费额由市财政支付中心核定并统一扣缴。
七、本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什么?
答:本市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人员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超过300%的按300%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法计算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年一定,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不论参保职工是否更换工作岗位,缴费基数不发生变化。
八、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答: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工资统计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九、社会保险年度如何确定?
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如2003年社保年度是指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十、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如何补缴社保费?
答: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录用或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按月补缴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征收规则为:
1、参保单位在录用或合同签订的当月及次月,办理增员手续的,需从录用或合同签订当月起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2、参保单位在录用或合同签订的第三个月,办理增员手续的,需从录用或合同签订当月起补缴社保费,并从应缴费款的次月1日起至办理增员手续之日止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
十一、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答:1、缴费人应当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缴费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社保登记与税务登记一同办理。已办理税务登记但尚未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应及时到地税机关补办社保登记。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可单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办税服务厅登记窗口同时受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具体为:
①岛内单位到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楼3楼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②岛外单位到单位注册地址所在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
4、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提供的资料为:
①已办理或同时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适用于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一式三份)。
②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填写报送《社会保险费数据采集表》(一式三份)、《社会保险信息补充表(适用于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一式三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成立批文复印件1份。
5、单位可采用上门或上网两种方式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单位在地税机关受理的5个工作日后持《地方税务/社保登记申请受理单》到登记窗口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十二、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答:1、参保单位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办税服务厅登记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2、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资料为: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参保单位,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一并办理社保登记变更,填写报送《地方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只需提供税务登记变更所需资料。
(2)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参保单位,填写报送《社保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并根据变更项目的不同,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①名称、营业范围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1份。
②地址变更,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1份;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未办理产权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借用或赠予须提供产权证明及协议证明等)。
③负责人变更,应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单位可采用上门或上网两种方式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社保登记变更。办税服务厅登记窗口对参保单位填报的表单、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变更。对涉及变更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需换发新证的,参保单位在受理的5个工作日后持《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受理单》到登记窗口领取变更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十三、参保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答:1、单位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可以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缴费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单位缴费人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先履行如下义务:
(1)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2)及时办理单位参保人员减员手续。
4、单位缴费人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提供的资料为:
(1)有税务登记的单位缴费人,社保登记注销应与税务登记注销同时申请办理,填写《注销地方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提供税务登记注销所需资料。
(2)没有税务登记的单位缴费人,填写报送《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并附送以下资料:
①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②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
③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文件;
④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应如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答:1、参保单位录用职员,应依法到税收管征局办税服务厅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投保职员应为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不超过60周岁,女干部不超过55周岁,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与参保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单位办理新增人员投保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
(1)单位办理已持有医疗IC卡职工的社会保险投保手续应提供:①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②《介绍信》(人事局的公务员介绍信或组织部的介绍信或人事局的毕业分配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③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市财政统发人员要提供)。
(2)其他情况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①参保单位为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本市户口缴纳社保费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管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书复印件。②参保单位为超过劳动年龄的职工投保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审核后的《参保个人继续缴费申请审批表》;
3、参保单位在新增人员投保业务被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后,应携带未办理医疗IC卡职工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及黑白照片各一张及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IC卡的制作。
地税部门受理新增人员投保业务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25日。
十五、单位如何办理参保职工减员手续?
答:1、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或单位参保人员退休、死亡的,应及时到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人员减员手续。
2、单位办理职工减员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情况申报表》(一式三份);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市财政统发人员要提供)。办理死亡减退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地税部门受理参保职工减员手续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25日。
十六、单位如何办理参保职工外来转本市(缴费基数变更)手续?
答:1、单位参保职工缴费身份发生变更的:外来员工转为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员工以及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本市户籍员工缴费,应及时到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变更手续。
2、单位办理职工缴费基数变更手续应提供的资料为:①《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三份),②外来员工取得我市城镇户口或蓝印户口应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本市缴纳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管理、技术人员聘任文书复印件。
地税部门受理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手续的时间为:每月的6日-25日。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应如何办理纳入市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人员的增减员申报手续?
答:1、行政事业单位统发人员在社保年度内发生增加、减少、死亡等变更时,所在单位应凭市编办(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增加减少审核表》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增减员手续,经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后,凭《审核表》到市财政局办理代扣代缴变更手续。地方税务机关只办理人员的增减,不采集人员的缴费信息。
2、市财政支付中心审核统发人员应缴社保费的金额,并在每月12日之前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代扣代缴的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
3、市财政支付中心传递的参保人员与税务机关信息系统中参保人员不符的,税务机关以支付中心的人员为准进行核对更正。
十八、单位如何办理参保职工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答:1、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于每年的5月至6月(具体时间见地税通告)向地税机关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纳入市财政工资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工资统发人员的年度申报向市财政支付中心统一申报,其他编制人员的年度申报由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向所属地税机关申报。
3、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厅领取《参保单位**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领取方式可分为:
(1)网上查询下载:参保单位可直接上地税网站查询下载《参保单位**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电子数据领取:参保单位可直接向办税服务厅人员拷贝《参保单位**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3)纸质表格领取:参保单位可到办税服务厅打印领取纸质《参保单位**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3、单位发现《参保单位**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ND01》中参保人员信息、参保人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先向办税服务厅核实更正,确认无误后,可通过地税网站或上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办税服务厅如实申报。
4.在年度申报期间,单位新增人员的,按是否已办理年度申报进行处理:对已办理年度申报的单位,新增人员的年度申报,在办理单位增员时一并申报;对尚未办理年度申报的单位,应在进行年度申报时对新增人员一并申报。
5、单位不按规定办理年度申报的,其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上一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
十九、单位应如何申报缴纳每月应缴的社保费?
答:1、单位在申报缴纳每月应缴社保费前,可上门或上网查询核对本月《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对帐单》、《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补(预)缴对帐单》、《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表》。
2、单位对本月的应缴金额及参保人数、人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应在每月的6-20日按对帐单核定的征收数,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征收数据有异议的,应在申报期内及时到所属办税服务厅核对纠正,再按核实后的金额进行申报。
3、电子申报单位可通过地税网站申报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非电子申报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三份)到管征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4、原在社保经办机构采用“对公托收”方式申报的行政事业单位无需办理社保缴费申报,地税部门每月从原委托扣费账户直接扣费。
地税部门受理社保费缴费申报时间:每月6日-20日。
二十、缴费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答:1、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在限期内缴纳的,按日加收利息。加收期间从应缴费款的次月1日至申报缴费之日。
2、逾期仍不缴纳的,从应缴费款的次月1日起至缴费申报之日止,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二十一、社会保险费可否减免?
答: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养老保险缴费成功以后多长时间可以打印凭证
一般得一星期左右,因为地税系统传到社保系统需要点时间的,如果是发票的话一扣款马上就可以打,但社保的缴费明细单得迟一点。
当月缴纳社保后15-30天的时候可以打印社保证明。具体时间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一般来说,例如在4月5号办理社保,在5月5号左右就可以打印了。
直接去社保中心大厅自助机器上刷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就可以,打印出来的社保缴费证明自带红章,不收费。
1. 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到其他省份工作参保时,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区社险办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长期有效,无论何时何地重新就业参保,即可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确保社保权益不会因为跨省务工而丧失。
拓展资料:网上社保缴纳的注意事项:
1. 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变动,需先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并经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2. 在当年规定月份务必先完成“缴费申报”操作,再进行“单位有变动申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核定2019年度缴费基数的,分中心将按照该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110%批量核定该企业基数。
3. 参保单位打印缴费基数名册的路径为:报表打印——职工缴费基数名册打印——选“缴费工资名册号表”打印。
4. 规定日期前携带单位公章及“缴费工资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分中心征缴科柜台进行审核确认。
养老保险在网上怎么缴费?
现在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可以在网上缴费。用户可以先关注微信公众号,完成本人的实名认证。然后选择微信办税,完成注册。本人完成登录之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再输入设置好的密码进行登陆。登录进去后可以添加要缴费人的信息,之后选择居民养老,最后进行缴费。公众号除了可以给自己缴费,还可以给其他参保人缴费。
操作环境:华为nova4 10.01.38
微信8.0.16
8. 2021年养老保险基数出来了吗
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辽宁省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0]34号)、《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有关间题的通知》(辽社险中心函[2020]37号)文件精神,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社保年度”,“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资工资未公布前,暂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资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资工资公布后,统一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上下限,并由参保单位按照调整后缴费基数上下限为职工完成补缴工作。”即:从2021年1月1日起,企业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资工资5238元确定,下限为5238元的60%,上限为5238元的300%,单位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资工资公布后再另行通知调整和补缴。
另外,在职死亡丧葬抚恤费也暂按2020年执行标准,2021年待遇工资口径公布后,多退少补。
一、关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一)申报时间2021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工作从2021年1月1日开始,2021年2月30日结束,请各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时组织和进行申报。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J82号)的规定申报2020年个人年工资总额和月平均工资。
(三)申报流程及需携带的资料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年度个人工资申报后,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征缴窗口进行审核。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携带以下资料:《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附件1),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职工本人签字。
二、缴费基数核定
在2020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系统暂按2019年度社平工资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待全省2020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后,信息系统自动对职工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社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并依据新核定的月缴费基数结算差额。未按时进行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经办机构每月将按单位2020年12月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待完成基数申报后再依据新基数结算差额。
参保单位要在每月月结日前申报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当月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无增减变化。在2020年社平工资公布前,参保单位申报人员增减后,不能办理后续转出或退休业务,只能暂停缴费。经办机构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人员增减变化情况,于每月月结日(节假日顺延)通过信息系统生成当月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信息系统生成征缴计划后,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生成《山西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核定查询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到相应的税务部门缴费。
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核心要素,个人缴费基数是计发退休待遇的重要参数,缴费申报工作涉及参保单位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经办机构及参保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申报工作。
(二)严格要求,准确填报
各参保单位要及时、准确、如实填报各表格,按规定携带申报资料。职工本人要对自己的缴费工资进行签字确认,参保单位要严格把关,单位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法人代表人必须签字确认。
(三)专人负责,按时申报
各参保单位要指定社保专管员,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各参保单位社保专管员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每月的人员增减业务。请个未报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单位速报,以免影响参保人员利益。
9. 离职后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
离职后,一般是在公司给你结清所有的工资以后,就可以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
一、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要求工作人员为其打印。
二、你也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打印。
10. 社会养老保险每年什么时候会出新一年的缴费标准,几月分开始交,几月分结束。
上海地区,记得是3月开始按新的标准缴纳了,到次年2月算是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