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养老保险归哪个部分负责
你好! 中央国家机构“养老保险”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方政府机构“养老保险”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等”
㈡ 社保局属于什么部门管,它的上级部门是什么部门
以深圳社保局为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机构职能:
一、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参保方案。
三、负责上述各险种基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并监督用人单位对其非参保工伤员工按规定偿付工伤待遇;负责参保员工的工伤救治和伤残康复管理。
五、负责因病、因(公)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的管理。
六、依据合同的约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管理。
七、负责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等。内设14个处室和直属单位,下设7个分局和19个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2)全省居民养老保险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阅读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 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 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 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深圳市社保局
㈢ 交养老保险归哪个部门
社保局。
养老保险缴纳和社保缴纳一样,需要在当地社保局缴纳。
养老缴纳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3%,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5%缴纳;企业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员工个人帐户为缴费工资的11%;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以上理解为每月交5%,计入个人养老帐户的为11%。
新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
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1、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3、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自2006年1月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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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社保主管部门及总机构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年月日
•1•
缴费单位名称电话
单位住所(地址)邮编
税务登记证号
公商
登记
执照
信息执照种类
执照号码
发照日期有效期限
批准
成立
信息批准单位
批准日期
批准日期
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
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缴费
单位
专管员姓名
所在部门
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开户银行户名
银行基本帐号
•2•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参加
险种
及
日期参加险种参保日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养老保险年月
医疗表现年月
失业保险年月
工伤保险年月
生育保险年月
所属
分支
机构
信息负责人名称地址
有关
数据年末职工人数人
年末离退休人数人
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万元
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社会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经审核,符合社会保险登记的有关规定,同意登记。
经办人(章)单位负责人(章)社保机构(章)
•3•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共商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共商登记、领取共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共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共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额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共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根据其经费来源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大类,其中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注明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5.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县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发放登记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8.本表一式四份,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劳动监察机构一份。
9.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原登记事项变更事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缴费单位
专管员姓名姓名
所在部门所在部门
单位类型单位类型
隶属关系隶属关系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基本帐号银行基本帐号
登记证编码登记证编码
备注
社会保
险经办
机构审
核意见
经办人(章)负责人(章)社保机构(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表2-5)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年月日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批准注销、解散等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注
销
因注销营业执照()
吊销营业执照()
破产(关闭)()
兼(合)并()
分立()
批准或宣布终止()
迁往外省市()
其他原因()
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证注销日期
参保单位指标人:社保机构审核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社保机构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隶属关系1、省属2、中央属3、外省市属4、部队属
单位性质1、国有2、集体3、股份制4、股份合作5、联营6、合作7、私营8、外商9、港澳台投资企业
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经办部门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单位参保日期单位停保日期及原因
职工人数职工月缴费工资基金合计
离退休(职)人数离退休(职)费用合计
说明:1、本表为首次参保是填表,参保后如有关内容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填表。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填表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户粮
性质参加工
作时间用工形式首次缴
费年月缴费情况说明月缴费工
资基数备注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情况表
单位编号:
说明:1、用工形式:(1)原固定工(2)合同工(3)农民工(4)个体
2、首次缴费时间:指参保职工第一次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即固定工为1994年4月,合同工为第一次参加工作时间;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为第一次调入企业时间。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填表单位(章):填表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加表
单位编码:
姓名社会保障号户粮性质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首保年月缴费情况说明增加类型应缴年月月缴费工资基数劳动合同号
附列项目期初职工人数期初企业月缴费工资合计(元)
本期增加人数本期增加缴费工资数(元)
期末实有人数期末缴费工资合计(元)
说明:1、增加类型:(1)新参保:指首次参保。(2)续保:指同一社保机构转入,不须转入个人帐户。
(3)转入:指不同社保机构个人帐户转入。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当月20日前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3、缴费情况说明栏如填写不下,请往下填。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减少表
单位编码:
姓名社会保障号减少类型停缴年月月缴费工资基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附列项目期初职工人数期初企业月缴费工资合计(元)
本期减少人数本期减少缴费工资数(元)
期末实有人数期末缴费工资合计(元)
说明:1、减少类型:(1)中断:包括辞职、辞退、开除、除名、解除合同、参军、上学、劳教、劳改等。
(2)终止:包括死亡、出国定居、外省农民工停保等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情况
(3)退休:包括退休、退职
(4)转出:包括个人帐户转往不同社保机构或同一社保机构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当月20日前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离退休(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姓名性别□男□女民族出生年月______年___月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是否中共党员□是□否入党时间______年___月
离退休(职)类别□离休□建国前老工人□正常退休□退职□因病提前退休□因工伤残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破产转制提前退休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年___月离退休(职)时间______年___月离退休(职)时工作单位
离退休(职)时所担任党政职务职称(中、高级)职称评审时间______年___月职称聘任时间_____年___月
入伍时间______年___月军队转业时间______年___月转业时职务本人联系电话
劳模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曾获荣誉称号(省部军级以上)
因工伤残等级(1-10级)统筹外项目发放金额(元/月)发放方式□银行□邮政□电汇□单位代发
特殊类别□孤寡□高龄(75岁以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个人特长爱好
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社区名称
长期居住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所在社区名称
联系人姓名与离退休(职)人员关系详细地址电话
备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离退休人员减少申请表
单位编码:
姓名
社会保障号码
性别离退休时间变动
原因死亡(减少)时间养老待遇月/元
丧葬费
抚恤费
备注
离休退休退职
附
列
项
目
期初离退休(职)人员数
期初离退休(职)人员离退休费
本期增加离退休(职)人数
本期增加离退休(职)人员费
本期减少离退休(职)人数
本期减少离退休(职)人员费
本期末实有离退休(职)人数
本期末实际离退休(职)费
说明:此表系离退休人员发生减少变动时由企业当月填报,一式二份,一份报省社保中心,一份企业留存。请企业及时填报。
填报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㈤ 养老保险归哪个部门管
养老保险归属各个省市,县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管辖。
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归哪个部门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经办管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镇),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㈦ 养老保险归哪个部门管理
养老保险属于中国的社保部门进行管理。
社保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在地方上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具体负责。地方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是各地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各地具体名称有所不同)。
职责有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社保也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㈧ 请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哪个机构
城乡居民社复会养老保险包括城制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各省市的经办机构设置不完全一样,有的是由农保中心加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组成,有的专门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但无论如何,该机构属于人保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还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属于行政类事业单位。
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指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事业单位。此类事业单位占目前所有类别事业单位中的主体地位,也是事业单位改革后唯一应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的。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公益性事业单位将根据其承担的具体职能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类别,并实施相应的改革和管理。按照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9)全省居民养老保险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阅读: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性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3、属于知识密集型组织: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4、经费来源的国产化:我国的事业单位基本上由国家财政统一拨给各项事业经费,这是中国传统事业管理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日趋呈现多元化的态势,但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在事业单位的经费中仍然占主导地位。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两类。
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人社局直属单位,工作地点按照实际需要地点不同,请咨询当地人社局
以淮南市为例:
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2、负责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参保、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内控稽核。
3、负责老农民技术员、老拖拉机手、农村老兽医、老公路农民代表工、农村老放映员、老村干部、老村医、老民师八类“老字号”群体补助的发放。
4、指导各县区以上业务的实施。
(10)全省居民养老保险主管部门是哪个扩展阅读
人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全国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淮工作或定居政策。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培训机构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