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为员工交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属于福利费吗
不等于。
『贰』 公司为职工交的基本医疗保险是和养老保险一样都记入管理费用吗还是记应付福利费借方
基本养老保险记入管理费用,补充养老保险记入应付福利费.
『叁』 养老保险计入什么科目
1、企业提取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医疗保险应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不过年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进行纳税调减。
社保缴纳后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首先单位在编制工资发放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代扣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大病医疗补助金);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工资代扣住房公积金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后的会计处理为。
(3)福利费是否在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工会经费 公司按应付工资2%计提的工会活动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按应付工资的2.5%计提的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费用.开支的范围主要有培训教材费,师资费,外委培训费,培训教师以及外委培训人员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培训领用的消耗品和零配件等.住房公积金 公司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是岗位技能工资,计提比例公司为10%,个人为10%。
养老保险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计提比例公司为20%,个人为8%(其中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失业保险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医疗保险费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其中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扣除.
折旧费 公司当月非生产,销售经营用各类固定资产(含房屋,围墙,道路,设备),办公设施,运输工具计提的折旧费用.
办公费 公司各部门因办公需要发生的费用开支及材料消耗,主要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标牌,印章,设计用图纸费,对内业务宣传(如横幅及各种活动宣传用品)等。
『肆』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内
提取时:
借:管理费容用--社会保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4)福利费是否在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伍』 企业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应做管理费用,还是冲减应付福利费
入"管理费用".如果个人部分员工自己付而企业先垫付的就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另外,如果有计提福利费的,同时企业全部帮员工付的社保金就直接冲减应付福利费也可以.
『陆』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列支
对这个问题,《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2008年2月26日发布并开始执行的《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对能够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比例作了明确:“(二)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企业缴费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从上述文件可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超出该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同时规定:“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给予了如下明确:“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文件规定了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和补缴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可以在当期成本费用中扣除。
对于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15号)规定,对单位用工效挂钩结余工资等,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作为补充养老金的,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入发放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094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从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要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单位代扣代缴。
『柒』 为员工支付的社保,单位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还要单独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中核算吗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分二步,第一步是工资和单位负担社保和公积金的计提,第二步是工资的发放及社保、个税的缴纳。应发工资是指员工因任职而取得的工薪、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有关的收入合计;实发工资是指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数。
一、 职工薪酬中工资和社保的计提:
1、根据工资表金额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销售人员工资)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费-工资(应发数,针对生产人员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应发数,针对生产管理人员工资)
在建工程-待摊支出-工资(应发数,针对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2、计提公司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提示:其他属于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的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与管理费用一样进行明细核算。
或者,也可以这样分项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销售费用—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销售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费-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销售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公司负担部分)
二、 职工薪酬中工资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上缴:
1、工资发放及各种费用的扣缴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实际发放给员工的现金或打到工资卡中的金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工资表中计算出来的个税)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2、企业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针对管理人员公司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工资表中公司代扣的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实际公司+个人合计缴纳给社保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中心的金额)
3、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合计金额,与个税明细申报金额要一致)
三、 其他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1、发生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提示:现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实际发生额在工资总额的14%、2%、2.5%范围内限额扣除,一般单位不再单独计提这些费用,而是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成本费用】
2、对外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捌』 计提和支付工资、福利费、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最后制造费用也是要分配到成回本中去答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医疗保险
----应付社会养老保险
----应付住房公积金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医疗保险
----应付社会养老保险
----应付住房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个人应付的保险费用等 (在工资中扣除个人应付的费用)
『玖』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9)福利费是否在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要应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医药费、职工工伤赴外地就医路费以及企业福利部门的各项开支等。福利部门主要包括: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
紧扣“企业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主题。不包括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支出(比如建盖医务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支出,这项支出列在“盈余公积”账户)。
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如烤火费、某些岗位的劳动保护费等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金”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道计入“管理费用”。
『拾』 请问按照工资总额计提养老保险等要不要先加上福利费作为总的计算依据
养老保险一般不应该是抄按照工资总额计提的,而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的单位部分金额计提(个人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
如果你们是先按照一定比例计提,那是你们自己估算的问题,一般不用考虑服务费,按照工资比例计提,不过最后也应该按照实缴金额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