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市六十五周岁享受什么待遇
年满60周岁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
可以享受下列优待政策:
1、凡我市和区(市)县所属的公园、纪念馆、道观寺庙、体育场馆,一律实行凭老年优待证免费。
2、风景名胜区和文博单位在黄金周内实行凭老年优待证半价优待,其余时间实行免费。
3、各地的图书馆、电影院、剧场等文化场所,对老年人适当给予优待。
4、民营景区在重阳节必须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平时实行优待。
年满70周岁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
除享受前条规定的优待服务外,
还可以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居住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老年乘车优待卡》,持卡每月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内实行次数刷卡消费的公交车上免费刷卡消费75次。
在蓉离休干部免费乘坐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内刷卡公交车。其他开通有公交车的区(市)县,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对老年人予以优待和照顾。
8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
除了享受以上全部优待以外,
还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1、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2、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