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管理学题目:老太太有一千万,有三个儿子,但是儿子不孝顺她,她想通过分遗产的方式让儿子们孝顺她
《继承法》第13条规定了继承分配原则:顺序相同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内相同。容
对缺乏劳动能力和有特殊生活困难的继承人,分配遗产应当给予照顾。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分得一份以上。
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割或者少分割遗产。
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不一定一致。
(1)不孝顺的女儿还给她留什么遗产吗扩展阅读:
这三个儿子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大儿媳的话不算数;她不是法定继承人。大儿子和第三个儿子不知道他们是否履行了赡养义务,是否没有住在一起,是否在经济上给老人提供了帮助。如果没有,第一和第三个儿子应该得到零或更少。
二儿子病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不是病情比较严重,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工作能力”,如果是这样,可以多加分。二儿子患病,其家庭生活条件仍较好的,仍是“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的继承人”,未尽到赡养义务的,不得分或少分。
此外,继承人是近亲属,希望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法律也反对协商分配遗产。不要失去你对遗产的爱。
㈡ 父亲生了一个儿了一个女儿,儿子不孝顺,父亲立遗嘱,把财产,房产给女儿,可以吗
父亲生了一个儿了一个女儿,儿子不孝顺,父亲立遗嘱,把遗产给女儿,可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㈢ 如果不想让不孝之子继承遗产,需要向法院提供什么样的有效证据
一、本案中,口头遗嘱的效力问题尚不能准确认定。
二、对方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如果证据充分有效,其没有权利继承。
三、对方须提供被继承人明确表示不需要抚养的证据。
㈣ 不孝的儿子可以分得遗产吗
法理是这样的:儿子不孝,是道德的调整范围,法律一般不主动调整,他应当受到世人的谴责而不是法律的惩罚。
如果老人有遗嘱而且遗嘱是合法的话当然按照老人的遗嘱执行,但是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或者遗赠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法定遗嘱进行平均分割。
但是如果继承人对继承的份额有异议,且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孝顺的儿女可以提出某个儿女不孝顺,而且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所述,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考虑此继承人少分遗产。需要再指出的一点的是,这些都是非绝对的,因为在我们伟大的祖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很大的奥!
㈤ 儿女不孝顺,能继承老人的遗产吗法律有规定吗
儿女孝顺与否是来一个相对概源念,主观性也比较强。孝顺与否与继承没有直接关系,继承权的取得首先是继承人得有继承资格,即满足继承法规定的条件;其次就是被继承人有没有这个意愿让他继承,如果被继承人虽然知道继承他财产的人不孝顺,但还是愿意让他继承,那别人也没有办法。因此,能不能继承遗产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而不能一刀切。
法律规定,如果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是指有赡养能力、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拒绝赡养或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继承人的行为。虐待被继承人主要是指经常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骂、侮辱、冻饿等,但是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剥夺其继承权。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前面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对被继承人进行虐待、遗弃的行为,不能以不孝顺为由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
另外,继承分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后者的继承是有顺序的,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有同等继承权,这个与是否孝顺没有关系。前者由被继承人指定遗产继承者,这个不受继承顺序和血缘关系的限制,当儿女不孝顺时,被继承者可以指定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㈥ 假如一个人的儿子不孝顺,女儿孝顺,但他死后却把遗产留给儿子,问此遗嘱
其实应该留给孝顺的女儿!!这样的遗嘱有效的,但是太寒心了!
㈦ 老人有一儿一女,女儿不孝顺,男老人已去世没留遗嘱,女老人想把房产赠与孙子,可以吗赠与需要什么
因为一个老人来去世,源要先办理继承,把属于去世老人的遗产部分分割完才能再赠予
去世老人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子女有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按法定继承女儿有继承权,只是继承多少问题)
在世老人,写一个赠予协议,然后和孙子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赠予协议,就可以把自己名下房产赠予孙子
㈧ 父母留下的遗产捐给国家要什么手续有 有一个朋友,他父母在世的时候,他儿子和媳妇很不孝顺!他的媳妇拿
1,丧偶的儿媳不属来于法定第一顺序源继承人,但是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首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有二分之一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
㈨ 房子写的是女儿名字她对我不孝顺我可以写遗嘱不给她吗这样有效吗
无效复
房子产权证上是女儿的制名字,则在法律就认定该房产是女儿的房产。遗嘱人立遗嘱是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的,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是无效的,最起码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8条: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㈩ 儿女不孝顺,能继承老人的遗产吗法律有规定吗
法律有《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儿女孝顺与否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观性也比较强。法律规定,如果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