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传统文化当中的孝道包括哪些内容
1、养亲与敬亲
养亲是子女对父母的最基本义务,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由父母所生,又是因父母的精心照顾而长大成人,这种生命创造及养护的客观事实使人类产生了报恩意识,即在自己的父母年老之后要竭尽全力赡养父母,尽“反哺”义务。
2、顺亲与谏亲
敬亲,不仅表现在态度上对父母长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为深层的是要顺从父母长辈的意志,唯命是从,所以常看到孝顺连用。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顺就是要听从父母的话,按父母的意志办事,凡事以父母的标准为标准。
但如果认为,只要是长辈的,无论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对的,并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服从,显然是片面的。那么当父母长辈有过错时,子女应怎么办呢?儒家伦理给出了答案,即子女要委婉谏诤。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即委婉劝谏。
3、丧亲与祭亲
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事父母”,它包括“事生”和“事死”两个层面,后者是前者的继续和延伸,它表达了子孙对逝去长辈的敬重和思念。“事死”是传统孝观念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中庸》)意思是,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已亡者如同侍奉现存者,这是孝的最高表现。
4、立身、立功,以显父母
百善孝为先。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几乎都被看作是孝。要立身必须首先存身,即保全自己的身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意思是说,自己的身体是父母遗留下来的,如果毁伤了自己的身体就等于毁伤父母的遗体,就是不孝。
传统孝观念不仅要求子女立身,而且在立身的基础上要立德、立言、立功,子女们寒窗苦读,跻身仕途,求取功名,为的是秉承父志,善继善述,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希望,为的是保持家风淳朴,维护家道兴旺,光宗耀祖,光大宗门,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
(1)普世价值有孝顺吗扩展阅读: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1、修身养性。从个体来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通过践行孝道,每个人的道德可以完善。否则,失去孝道,就失去做人的最起码的德性。因此,儒家历来以修身为基础。在今天,倡导孝道,并以此作为培育下一代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融合家庭。从家庭来说,实行孝道,可以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家庭不稳定则社会不稳定。故此,儒家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用孝道规范家庭。在新时代,强调子女尊敬和赡养老年父母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
3、报国敬业。孝道推崇忠君思想,倡导报国敬业。在封建时代,君与国有时候是同一个意思。据此,儒家认为,实行孝道,就必须在家敬父母,在外事公卿,达于至高无上的国君。虽然其对国君有愚忠的糟粕,但蕴藏其中的报效国家和爱国敬业的思想则是积极进步的。
4、凝聚社会。儒家思想产生于乱世。孝道的思想可以规范社会的行为,建立礼仪的一些制度,调节人际关系,从而凝聚社会,达到天下一统,由乱达治。客观地讲,孝道思想为封建社会维持其社会稳定提供了意识形态,为中国的一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塑造文化。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于诸子百家,历代都有损益变化,但孝道的思想和传统始终统领着几千年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够同化无数外来文化,其根本原因在于孝道文化。
㈡ ,怎样做才能体一现出中国传统的两个字:孝顺
孝顺应当分开来理解,孝是指知感恩、懂回报。顺是指服从、顺从。这是古代的基于伦理纲常的道德规范。到了现代则应该要辩证地看问题。孝是应该传承的优良传统,而顺则应当遵循客观规律和社会规则。长辈说的未必都是对的,所以一味地顺从有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后果,所以可以顺从、可以参考,但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要盲从。
所以说现代意义上的“孝顺”应该是基于平等、普世价值和社会规则基础上的“孝顺”。
至于如何做,那么方式可以千差万别,但是其核心应该是发心于人性中的善良,急人所急,想人所想。不放纵、不盲从,真诚面对!
㈢ 孝顺的社会意义
从家庭意义上看,“孝”体现为对父母绝对权威的顺从;从社会意义上看,“孝”即对统治者的敬畏和基于敬畏的绝对服从。表面上看社会小单元的家庭以“孝顺”、“孝敬”为指导思想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是善的。
被生育的人一定要对生育自己的人有所亏欠,并且一定要顺从、孝顺、赡养生育自己的人,这是汉文化价值观的公理性基础,也就是说不用论证也没必要论证的道德根基。这个是西方文化所没有的!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知有也”—— 《论语·学而》。即一个人如果能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触犯上级,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不喜欢触犯上级,却喜欢造反的人从来没有。
由于我们家国同构、君父同伦,君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谓:“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顺父母,父母给你建立一种生活方式你若不听从即为不孝;大孝则是忠于主子,对于主子个人意志制定的方针政策及政治体制你若有所叛逆即为“不忠”,对统治者的“不忠”是灭门大罪,株连九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伤都是不孝,更何况你自己人头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儿子女都要共赴黄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说“孝”的范围比忠大,不仅对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君父的忠,可见“忠”、“孝”是统一并不矛盾的,为君父利益服务是其共同点。“孝”就是这样完成了从人伦感情出发达到其钳制人民思想和行为的政治目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从保持自己身体完整开始到当官光宗耀祖结束。
中国历来是一个宗族势力强大的宗法专制社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维护政治统治,中国的统治者选择了“孝”来作为其主流价值观,从而隐蔽的利用情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所以而历代君王施政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春秋战国儒家便提倡实行“仁政”,主张“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汉代的“察举制”便注重“孝廉”一科,其后的“九品中正制”也有“孝廉”要求,“忠孝”与“孝廉”作为中国政治范畴的重要内涵一直发展传承着。直到21世纪的今天大陆依然称官员“父母官”,君如父,官入母。这也是孝文化稳定社会的政治意义。
汉文化认为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从此产生。所以与西方文化不同,东方历史中执政者无不把“孝”,作为立国之本去美化,作为驯化子民的第一课,来大肆宣扬,它培养了一代一代对“父母官”顺与忠的奴才,甚至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标准(孝廉)。学会了顺从与孝敬也成为中国孝子们的安身保命之本。因为不孝是可以之罪的“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相反,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暴力却掩盖在“孝”的外衣下称之为“家法”,不会受官方刑律处分!有了家庭里的“孝”才有社会上的“忠”,但历代中国的主子,没有一个不是让你忠于他自己,忠于他所安排的社会资源分配制度。所以“孝”导致中国历史上只有“忠君”没有“爱国”的概念。“其能奴颜卑膝乞怜于权贵者,必能悬‘顺民’之旗箪食壶浆以迎他国之师”——梁启超。
从孔丘的“父母在不远游”,到户籍制度、暂住证制度;从孟轲的“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再到《党啊亲爱的妈妈》我把党来比母亲,这是“孝”从家庭人伦上出发来约束汉民族社会行为的一贯手段。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内涵之一是:“孝”是中华民族及受汉文化影响地区所特有的,内涵二:”美德”也是自己标榜的。绝不是世界各民族人民共有的普世价值。西方社会中的道德规很多源于《圣经》,耶和华上帝给人类社会颁布了十条必须谨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的第五条就要求“当孝敬父母”。但西方的“filial piety”绝对不是汉文化意义里的“孝顺”。除此以外西方文化里“孝”方面的名言警句、系统的典著也几乎没有,没有什么地方以“孝”而闻名,而引以为荣,他们的“孝”( filial piety)仅仅体现一种 敬重而不是顺从。所以西方没有东方汉文化意义里面的“孝”。
汉文化中“孝”的一个特色是:这个反映家庭亲子关系的道德观念已经被无形中全面政治化了。
孝文化导致百姓错误的认为人一旦分娩就要亏欠父母,一旦成人就要亏欠统治者;导致百姓认为人权不是人生来就有的,而是父母和主子赐予的。
汉文化里面的“孝”文化给每一个刚出生的天真孩子设定了一个必须的、高于道德之上的、无法回避的“义务”——养老,甚至有立法来规定必须养老,这是和西方显著不同的。
汉文化是非常“渴望、期待”得到子女回报的族群文化!汉族父母在聊天中常用于子女的一句话是“指不上,指得上”,“指不上”(can not support me)定义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感情、精力、财力,的付出不能够得到回报。也就是说汉文化影响下的民众对于子女赡养自己,包括养老送终的期待是比西方人高的,他们喜欢子女不要远走、远嫁他乡,以便更好的伺候自己养老送终,他们希望子女当大官娶美女以衣锦还乡,光耀自己和祖宗,他们甚至动用法律手段强制要求子女定期回家看望自己的老人,因为这也被当成前期投资的一种情感回报,西方民众往往把收养非亲生子女或残疾儿童当成一种善行完善自己的人生,而汉文化拐卖儿童或收养孩子往往是给自己传宗接代养老送终!这点与西方差距很大。我们拐卖儿童案件高发其本质原因是孩子成为了投资工具!用于物质上的养老和心理上的传代。
因为西方的家庭代际关系中,家庭是单向抚养模式的,即父母只需抚育子女,子女却不用供养父母。因为西方比较注重个体独立,所以每个人的独立意识都比较强,子女不愿过多地依赖父母,父母也不愿过多地依赖子女,他们爱好自立生活,觉得依赖子女是“可耻”的事,在西方,人们通常都不会问及别人的年龄,这比较私密,许多老年人不像中国人那样认为“老来是福”,更不会“倚老卖老”,在平等、民主、自由与自我独立,的价值观的大环境下对于这种纯粹的中国“孝”文化几乎难以理解,更没有汉文化里面所谓的“孝文化”。
中国的孝文化包含赡养的义务,而西方孝文化中并不包含赡养的义务。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不起来的根本原因,中国老人认为去养老院是一种被抛弃!
中国百姓普遍将“孝”同生儿育女相结合,强调不能绝先祖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时至今日这种传统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这也是计划生育国策所遇到的主要阻力,西方人强调自由,为了自由可以选择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家庭,甚至独身。在中国,由于孝文化的原因,“断子绝孙”是最恶毒的咒语;而在西方,“断子绝孙”却没有这样的文化含义。正因如此,当“断子绝孙”被直接翻译成“sonless” [`sʌnlɪs]时,西方人觉得莫名其妙,根本无法将其与贬义词联系起来。
由于中国古代是宗法专制社会,传统中国人过于强调集体主义不注重个体价值的实现,所以激化了家庭内部矛盾,使得人民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用于家庭纠纷中,从而避免了人民干涉政治。群体本位使中国人时刻把自己看作是某一集体的一员,提倡集体主义,必然要有某些人的自由意志遭受家长、族长,压制来建立集体意志。而西方个体本位使人更加看重个体的价值,认为社会价值在于每个个体价值的实现,在家庭中也不像中国人那样在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花大量的精力。
㈣ 普世价值有哪些具体内容
一、普世价值的主要内容
人类应追求长远和短期兼顾的安全、进步、快乐、自由、民主、法治、公正、人权、合法地新建和发展党派团体和宗教组织、合法适度地方自治、高效率和效果、节约、环境保护、适度博爱和互助、合作、善良、仁慈、宽容、和平、讲信用、对话讲逻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德),防止不顾他人和整体利益的极端自私行为。
西方社会学者试图用普世价值观保持人类各宗教、组织、国家、地区、意识形态、政治党派之间在道德底线上的统一,以提前避免人类过度分裂、斗争。
二、延伸内容
四海一家,每个人都跟我一样是人类兄弟。因为如此,所以无法坐视拥有同样血肉的人类兄弟同胞活在痛苦、不幸、不公义之下。人道
人本
以人为目的,而不以人为手段。
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平等与自由,都是每个人与生俱来之自然权利,而非国家、元首、君王或宗教、法领袖和法律所恩赐才拥有。只要是人,不分种族、肤色、贫富、性别、宗教、国家、民族,大家都享有同样身为人的尊严。
尊重
每个人都有跟我一样的尊严;将心比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追求自由时,须以不侵犯他人为其界限。
法治
人民为国家的真正主人,此为民主的基本定义,而政府只不过是人民之仆;执政者乃受人民所暂时委托而赋予暂时权力,并非国家真正的主人。正因如此,执政者必须依大家所公认之法律为标准来治理国家,而不能依个人好恶随意变更标准,而令国家的主人──人民感到无所适从。
多元
每个人、每个族群、每种观点、每个文化都有自己独有的特质,也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因此没有谁比谁更正确或高一等。即使某一方居于主流,也应尊重与包容其他不同的存在与声音。即使不同意对方的意见,也应该捍卫对方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㈤ 最高层次孝顺名词解释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内涵之一是:“孝”是中华民族及受汉文化回影响地区所特有的,答内涵二:”美德”也是自己标榜的。绝不是世界各民族人民共有的普世价值。西方社会中的道德规很多源于《圣经》,耶和华上帝给人类社会颁布了十条必须谨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的第五条就要求“当孝敬父母”。但西方的“filial piety”绝对不是汉文化意义里的“孝顺”。除此以外西方文化里“孝”方面的名言警句、系统的典著也几乎没有,没有什么地方以“孝”而闻名,而引以为荣,他们的“孝”( filial piety)仅仅体现一种 敬重而不是顺从。所以西方没有东方汉文化意义里面的“孝”。
㈥ 我国人民的普世价值观有哪些
一般内容有:安全、进步、快乐、自由、法制、公正、人权、民主、、合法适度地方自治、高效率和效果、节约、环境保护、适度博爱和互助、合作、善良、仁慈、宽容、和平、讲信用、对话讲逻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德),防止不顾他人和整体利益的极端自私行为。
普世(适)价值观,顾名思义,就是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它超越民族、种族、国界和信仰,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价值观,是衡量是非善恶的最低尺度,或者说是人类道德的共同底线。具体的说,普世价值观由三个基本要件组成:公平、正义、自由。
公平不是指物质财富的绝对平均,他是指竞争机会的均衡和基本人权的对等,简单说就是不能有特权,就是在规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正义就是事实真相,就是人的行为和事物的最终结果,必须符合逻辑、合乎道德规范。更通俗的说,正义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澄清事实,还原真相,惩恶扬善,就是维护正义。
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意志;二是指我们每个人,必须要学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及承担必要的责任,以便不妨碍他人的自由意志和固有权利,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大原则。
脱离了公平正义,自由是不能成立的;没有公平和自由,正义也无从谈起。因此,公平、正义、自由三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
普世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等。国家有义务捍卫国民与生俱来的权利,如生存的权利、免于恐惧的权利、生育的权利、知的权利、免于匮乏的权利、思想的自由、表达的自由。
普世价值观未必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但确实是目前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
中国大陆学界在普世价值是否存在、普世价值的存在基础及普世价值的内涵这些问题上,尚有争议。
㈦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
孝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孝文化在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维系家庭和睦,增强民族团结,稳定社会等方面,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儒家思想中的孝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国文化自古提倡的一种善,同时也是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之一。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儒家宗教根源于对生命创造者的感恩之情与敬畏之心,“孝亲”是儒家宗教的重要内容。《论语》中记载了不少有关孝道的言论。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儒家强调“博学于文”,以重视教育著称。孔子指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在孔子看来,若要成为“君子”,“文”(后天的文化教育)与“质”(质朴的善良本性)缺一不可,因而,“学文”是儒者不可或缺的人生内容。不过,勤奋好学、自学成才的儒宗孔子认为,就做人的根本而言,比“学文”更加重要的是“孝”与“弟”,即孝顺父母和尊敬兄长。
“仁义”是儒家的基本道德价值,“孝弟”则是“为仁之本”。在“孝”与“弟”两项中,更为根本的是“孝亲”。在这一点上,儒教与基督有很大区别。基督也提倡孝敬父母、友爱兄弟,但是更重要的是要爱上帝、爱基督。《圣经》上记载,基督要求信徒们爱天父和基督超过爱自己的生身父母。孔子则认为,凡是不能够将爱父母作为人生第一要义者,就是在做人的根本上还没有立起来。
为什么有这样的区别呢?因为儒家文化对人的生命来源的看法与基督有所不同。犹太教和基督认为,一位男性的天父———上帝———创造了一切,与天地万物一样,人也是上帝的创造物,因此,人最该爱戴与感恩的不是自己的父母而是造物主天父。儒家文化则认为,天地孕育万物,父母生育儿女,我们生在天地之间,既要敬畏感恩造就了这一切包括人类的天地大父母,又要孝顺感恩养育了自己的生身父母。在基督信徒的婚礼仪式上,感恩与顺服上帝是重要内容,在中国传统的婚礼上,则一拜天地(人类和万物的大父母),二拜高堂(自己的生身父母),最后夫妻对拜,男女合德。
正因为中国儒家文化认为生身父母是个体生命的来源,所以对父母极其感恩,父母在家庭中地位神圣,“孝亲”是儒家宗教的重要内容。儒家文化主张对父母要“生,事之以礼;死,祭之以礼”,“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父母在生时要在物质上尽力供养,在态度上恭敬和顺,父母过世后依然要如同他们在生时一样供奉祭祀。
儒家文化强调仁爱、同情,宽恕,主张推己及人,仁人爱物,“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时又肯定“爱有差等”。“爱”之所以有差等,是由血缘的远近所决定的。最该爱的.是父母(自身生命的来源),其次是兄弟(自身的同胞手足),因而,“孝”与“弟”就是最重要的家庭道德,是一个人能否仁人爱物的根基,也是做人的根本。儒家也弘扬博爱道德,致力于培养“民胞物与”的境界与情怀,不过,儒家认为,要求一个人“爱无差等”,即爱别人跟爱他的父母兄弟一样,是不自然、不合理、不近人情的,因为血缘关系才是最根本的人际关系,“我”的爱是从跟“我”有血缘关系的人依次扩展出去的。
在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人中,对生身父母的爱是最重要的。2008年四川大地震,一位正在上课的高中老师在地震发生瞬间不顾学生,只身逃离。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布了当时的情况,引发强烈谴责,因此得到了“跑跑”的绰号。事后,“跑跑”先生公开声称,如果当时自己的母亲和女儿同时在场,他很可能会救女儿而不是自己的母亲。按照儒家的传统道德理念,在危难中,儿子毫无疑问地应该先救生养了自己的母亲,母亲的生养之恩与生命价值高于女儿。这种把母亲生命的价值放在女儿和自己之后的言论,在传统中国社会无疑会被视为忤逆不孝,这就好像在基督一统天下的时期,有人敢公然宣称不信上帝一样的可恶。
正因为个体生命来源于父母,在儒家传统中,父母对儿女行使体罚就具有正当合理性。“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要变坏”,“棍子底下出好人”,父母既然生养了儿女,当然有权对之实行责罚。对于父母的责罚,儿女应该痛悔己过,顺受无怨。《圣经·旧约》记载了亚伯拉罕对上帝的无条件服从。亚伯拉罕毫不怀疑上帝的绝对权威和其要求的合理性,遵照上帝之命,用独子献燔祭。同样,在中国传统孝子们的心目中,生身父母就是自己的上帝,是自己生命的创造者与绝对权威,父母的任何要求责罚都有其合理性,都应该和婉顺应。
胡适成名于上个世纪初期全盘反儒家文化的激进新文化运动,他逝世时,蒋介石在挽联中称之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位新文化运动大将是深受传统儒家孝亲宗教陶冶同化的孝子。在《四十自述》一书中,胡适生动描述了童年时代寡母对他十年如一日的孝亲“布道”,以及在做人和学习方面的严格督导,包括犯错时所受到的训责和体罚。中年胡适深深感激母亲,赞美自己的寡母既是“严父”又是“慈母”,将自己做人和为学的成就归功于母亲教子有方。青年时期,胡适曾一度因失意而酗酒浪荡,一次大醉后与巡捕争斗被关押了一夜,清醒后,他看着镜中狼狈的自己,想起了在家乡时时期盼他成才的母亲,决心痛改前非。不久,他考取了官费留美,数年后学成归国,迅速在学术文化界爆得大名。胡适广受到异性青睐,在婚姻问题上却惟母命是从,对母亲包办的发妻始终爱护不弃。三岁丧父的胡适对父亲毫无感性印象,却致力于从父亲遗留的文字中追寻其思想轨迹。在《四十自述》中,他称自己明理性重经验的为学路径是步父亲的后尘。他不仅学成后扬名显亲,还整理出版了父亲的全部遗著,晚年在《口述自传》中,他进而大量补述了父亲一生的主要事迹。综观胡适的生平可见,父母在他生命中的地位近乎神明,母亲的“布道”内化为他的人生动力,他的生命可谓是实践父母期待的一生。胡适的作为正是儒宗孔子所主张的君子当“善述父之事,善继父之志”的具体实践。
因为“孝亲”,孝子必然会珍爱自己的生命,爱护自己的荣誉。“孝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儒家认为,生命是父母给的,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能损毁,应该爱惜。人生一世,要好好做人,努力做事,在家尽孝道,在外行忠信,为父母争气,为祖宗争光。记得曾看到美国华裔劳工部长赵小兰女士的电视访谈节目,赵女士说自己无论是在学校学习,还是在社会上做事,都有一种很强烈的心理动力,那就是要为父母争光。赵小兰是姐妹中的老大,她的几个妹妹也都很出色。在她的家庭教育中,中国传统“孝道”仍然起着作用。
应该说明,基于父系家族人伦道德的传统,儒家孝道与崇尚个体自由、人权、人人平等的现代世界普世价值有重大冲突,因而,维护父子、君臣、男女三大不平等人际关系的传统儒家“三纲”(“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断裂不可避免,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武断口号并非历史偶然。儒家文化在大断裂后的再度复兴必须经过重大转型改造。不过,儒家仁义道德和孝道的精华,诸如敬爱、感恩、善待和回报生养了我们的父母,珍爱生命,和睦家庭,并从家庭伦理进而扩展到社会,立己立他,尽忠守责,仁人爱物,乃至“治国平天下”,建立和谐社会,因此显身扬名,荣耀我们的父母,等等,无疑应该在充分尊重个体自由、人权与人人政治平等的文化框架内继续在个人生命中发挥作用,为中国社会的道德重建与世界和平做出重要贡献。
拓展:儒家学说中的孝道名言
1、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孟子
2、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
3、贤不肖不可以不相分,若命之不可易,若美恶之不可移。——《吕氏春秋》
4、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臣子之盛也。——庄子
5、事其亲者,不择地而安之,孝之至也。——庄子
6、惟孝顺父母,可以解忧。——孟子
7、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
8、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
9、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礼记》
10、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
11、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
12、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13、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孔子
14、长幼有序。——孟子
15、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
16、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孟子
17、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
孟子
18、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
本也。——孟子
19、大孝终身慕父母。唯孝顺父母可以解忧。——孟轲
20、孝敬父母经常可以代替最高贵的感情。——孟轲
21、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孝经》
22、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
23、永言孝思,思孝惟则。——《孟子》
24、 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25、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26、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27、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28、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29、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30、 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31、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32、 子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33、孟子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出自(春秋)《孟子·离s娄上》。
34、孟子说:“只要人人各自亲爱自己的双亲,各自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自然就可以太平了。”
㈧ 都说“百事孝为先”,为何李安说“孝顺”是一个过时的观念
李安说孝顺是一个过时的观念,是因为他觉得父子关系也是一种平等的亲子关系,应该站在平等的角度上,不应一味的顺从。李安提到,中国自古以来的所谓“孝顺”,其实是有一个不平等的阶级观念在里面,认定小孩一定要服从家长,要“顺”,它跟现在的普世价值中的“平等”冲突,是一种过时的观念。
在对待亲子关系上面父母也应该转变自己的观念。好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应该更在意自己在孩子面前的姿态,应该努力去成为一个充满爱与责任、独立而追求自我价值的人,成为小孩模仿的榜样。而不是一味对着孩子指手画脚,用一些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去要求小孩。毕竟,父母是孩子认识世界的第一扇窗户。
㈨ 什么叫孝道何以为孝
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孝”的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因而孝就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传统孝观念的积极价值 首先,传统孝观念中的“养亲”、“敬亲”具有普世价值 孝的基本含义就是“善事父母”。养亲就是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养。子女在幼小时受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有赡养、扶助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社会责任感。 对于赡养父母仅仅有养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在赡养的过程中体现出“敬”。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象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呢? 传统孝道中所讲的“养亲敬亲”思想在任何人类社会中都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所以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永恒价值。 其次,“亲亲”、“敬长”观念有利于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在古人看来,一切人际关系均是基于孝而发生的。中国传统社会,特重家庭,在家庭中又首重父子关系,而调节父子关系的道德规范就是儒家提倡的“孝”。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孟子则说:“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孟子.公孙丑下》)通过父子关系直接体现子孙与祖宗的关系。兄弟关系也是因为双方均是父母所生,我们敬重父母,也应该敬重由父母所创造的生命。夫妻关系也是为了延续宗族的生命而得以建立的,家族、宗族、亲戚等关系都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发生的。师生关系是精神关系,老师是精神生命之所出,因而古代社会强调对待师父要像对待父亲一样。朋友关系一样是由精神或文化的关系而产生,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颜渊》)我们求友的目的就是借助朋友之力来充实精神生命或文化生命,因此,友道实为师道的扩大,中国的师友关系一样是导源于孝道的。所以,孝是中国文化向人际与社会历史横向延伸的根据与出发点,是贯穿天、地、人、己、子、孙的纵向链条。 从精神机制上看,儒家文化就讲究一个“推”字。提倡孝道要推及于人,要行忠恕之道,如果将对父母之敬爱,对兄长之尊重(即孝悌)精神推及于人,那一定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如此,不仅会和睦九族,以亲乡里,而且会以君为父而忠君,以民为本而爱民,由追祖宗而爱祖国,以师为父而尊师,以长老为父兄而敬老尊长等等,从而处理好一切人际关系。如果全社会范围内的人都做到了“亲亲”、“敬长”,那么整个社会的稳定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再次,传统孝观念中的“立身扬名”之孝造就了许多忠君爱国的杰出英才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立身然后方可言孝。而中国古代的“立身”,不外乎“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这三者之间虽有区别,但总体上来看,都已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侍候父母的范围,而是一种社会的事业。众所周知,儒家对“立身”最为关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始终不移的追求。儒家修身的目的也正在于治平,在此意义上,立身之孝就会导致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国事关怀。当然,古人行事、建功立业的促动因素是非常复杂的,可能是因为各种偶然因素,也可能是出于现实功名利禄的引诱,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父母的教诲曾对他们的心灵产生过巨大的震撼力。传统孝观念强调对父母的遵从,因而父母教诲的权威性在古代社会是不容置疑的,其影响是终身的。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岳飞的母亲为勉励他英勇抗金,在岳飞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的故事家喻户晓,感人至深;杨家将满门精忠报国,前仆后继,正是由于佘老太君夫妇的谆谆教诲与榜样示范;汉代的司马迁为了了却父母的宿愿,宁可承受着沉重的打击而隐忍苟活,完成了其父尚未完成的《史记》。由此可见,传统孝道也为社会造就了许多杰出的英才,他们为国家、为人民所创造的业绩,正好也说明了在古代社会中亲亲的爱国可能。
㈩ 有普世价值吗
当然有。我们都是人类,就这么简单。
简单地说,把具体的事提炼到具有普遍适用性(即不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特定人群)就可以了。都说西方人重个人主义,可你愿意被代表吗?这里的普世价值: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权利得到尊重。但你可以将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他人吗?所以西方的法律对人的限制同样很多,为的就是让“自己的”与“每个”之间尽量减少些矛盾。
说中国人孝顺父母,西方人不热爱父母?那母亲节是怎么回事?这里则是亲亲思想。当然,人为什么会亲亲?其实就是亲人之间往往更容易形成默契、信任、乐于彼此付出的亲密关系。但要是真的亲人将自私的意愿高于对你的尊重,你还会愿意爱他吗?说愿意的都是强迫自己的!所以现在孝道只有两个待遇:1、主动演化为“仅仅是提倡而不强加,并且强度低了很多”的基于和谐的倡导;2、依然是尊卑分明的陈滥调,这情况的已经被黑了一百多年了。
一般来说,心理学、社会学中都可以直接找到很多普世价值。同时,一般都是比较抽象,而不是具体的。就拿亲亲的例子来说,一般人当然会如此,也应该如此,但要是遇上迈克尔杰克逊那种情况直接走人算了...
还有,就是“西式闵主”什么的也是西方人曲解普世价值...政治制度能变成不分历史、地区、人群普遍适用的...很难!我只能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