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阳节发放退休老人慰问金违规吗
㈡ 港闸区退休工人重阳节慰问金是什么单位发放为什么有些人有而有些人没有
【1】港闸区:南通市的市辖区。
【2】港闸区退休工人重阳节慰问金有的发,有的没有发。
先问问自己退休的单位。我们退休职工重阳节发放慰问金和其它物品,
都是原来退休单位发放。
【3】如果自己退休单位没有发放慰问金,可以去市,区的退休办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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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行政机关慰问职工发放现金违法不
摘要 慰问金一般是给伤病或生活困难的人员,这种情况不违规。如果以此名义用作其他用途是违规的。发放现金慰问职工,除非是职工因灾生活困难或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一般是严格禁止的
㈣ 行政单位慰问金怎么入账
法律分析:(1)困难(员)职工或有重大贡献的人由上级派送的奖金.
(2)也指企业年终根据功劳给予额外奖赏.
(3)特定弱势群体(离退职工或贡献较特殊)发放钱财给予表示.
集体或上级对困难人员给予帮助与照顾或对过去有贡献的人员进行抚慰和奖励所发放的奖金.
通常也指企业年终时对员工的额外奖赏,表示企业对员工家属的关怀和对其本人的鼓励.
慰问金也多指看望离退休职工或某一特定群体(弱势、特殊贡献)时,发放的钱财表示.如离退休慰问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慰问金、双拥慰问金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㈤ 我们是行政单位,请问发放慰问金走什么科目
你好,同学。你这是属于单位管理费用,人工经费支出。
㈥ 重阳节发放退休老人慰问金违规吗
不违规!国家反贪反腐败不会包括给老人们正常的发放慰问金!有些单位对此有区解!
㈦ 行政单位发放慰问金违规吗行政单位发放慰问金违规吗
慰问金一般是给伤病或生活困难的人员,这种情况不违规。如果以此名义用作其他用途是违规的。
㈧ 行政单位慰问金发放规定文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困难(员)职工或有重大贡献的人由上级派送的奖金。
(2)也指企业年终根据功劳给予额外奖赏。
(3)特定弱势群体(离退职工或贡献较特殊)发放钱财给予表示。
集体或上级对困难人员给予帮助与照顾或对过去有贡献的人员进行抚慰和奖励所发放的奖金。
通常也指企业年终时对员工的额外奖赏,表示企业对员工家属的关怀和对其本人的鼓励。
慰问金也多指看望离退休职工或某一特定群体(弱势、特殊贡献)时,发放的钱财表示.如离退休慰问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慰问金、双拥慰问金等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㈨ 中华总工会关于节假日慰问金发放规定
具体如下: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9)行政单位发重阳节慰问金扩展阅读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